主题:从一件小事想到加拿大的人权 -- clathr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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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得很清楚:不处理女性雇员产假期间被解雇的问题,因为那不是人权问题。
人权是指“基本自由和权利”,比如生存权,言论权,不受奴役权等等,和这些比你觉你太太丢的两件事:“没用完的那部分产假期间拿工资”和“产假完后再回去做同一份工作”够得上“基本权利”吗?
没有人不许你太太工作,一个工作没了可以换一个。联合国人权宣言说的人权包括“工作的权利”,不是“保留这份工作的权利”。休息权?也没人不让你太太在家休息啊。再说加拿大政府有福利会保障你太太和新生儿的基本生活和医疗营养。
这种事你去找人权律师根本走错路了,因为和人权无关。再说加拿大有法庭受理人权官司吗?人权法庭一般都是国际法庭,被告一般都是政府或集团。
这种情况唯一适用的就是劳动者权益法或者反歧视法这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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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出钱的问题 【子衿】 字292 2008-04-04 18:51:38
🙂事实上我太太当时和公司申请的也就是一个月产假 clathrate 字75 2008-04-04 18:53:21
🙂原来大家拿比中国还差嘛。。。。 大大的熊 字111 2008-04-04 16:27:56
🙂这事不算人权
🙂对。告他个歧视孕妇,公司吃不了兜着走 燕双飞 字124 2008-04-04 14:08:27
🙂在加拿大没有事情的 clathrate 字82 2008-04-04 15:32:34
🙂说的很有道理 clathrate 字454 2008-04-04 14:06:33
🙂想来那个号称最好的人权律师也知道 我是大熊 字54 2008-04-04 09:2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