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阿拉伯诗人传奇·蒙昧时代》(一)迷茫的王子 乌姆鲁·盖斯 -- 江城孤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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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阿拉伯诗人传奇·蒙昧时代》(一)迷茫的王子 乌姆鲁·盖斯

在公元5至6世纪时,中东的局势是两强争霸,拜占庭帝国与波斯萨珊王朝之间的斗争如火如荼,胶着不下。而依然处于蒙昧时代的阿拉伯游牧民们,则作为中立的一方,随时准备着给两强的边境制造麻烦。为了抑制或争取这蛮族的力量,无论是东罗马还是波斯,都有必要力争将他们纳入麾下。于是,两强分别在阿拉伯的边境地带扶持和拉拢当地的阿拉伯定居者,并最终成立了两个小阿拉伯附庸国,即在沙姆地区的加萨尼王国与在伊拉克边境的希拉王国,前者与东罗马修好,而后者则与波斯结盟。借这两个小国的帮助,两强可以控制阿拉伯半岛的北部地区,然而面对中部的希贾兹(旧译汉志)以及内几德(旧译内志)等地可怖的沙漠,依然是束手无策,鞭长莫及。无论是加萨尼王国还是希拉王国,都不能长期有效地将半岛中部的阿拉伯部落纳入领土范围。

而在这样的混乱局面中,一个名为肯德族的来自也门的移民部落曾经一度在半岛中部崛起,成立了一个阿拉伯王国——肯德王国,时间大约是在公元5世纪中叶。这个王国曾经与希拉王国组成联盟,统治了希贾兹与内几德的大部分地区。然而时运不济,它首先是遭到阿拉伯半岛南北各部落联盟的反对,丧师失地,此乃第一重打击,其后一度复兴,国王哈利思在位时,甚至乘着希拉王国内乱之季短暂统治了该国,但随后就被希拉的主子——波斯以及希拉联军打的惨败,此后退居内几德,内部分崩离析,再也没有恢复元气。那大概是公元531年左右的事情。

而我们所说的本篇的主人公,就是这末世王族中的一个王子,也是全阿拉伯世界最家喻户晓的诗人——乌姆鲁·盖斯,其地位对阿拉伯文学而言,也许相当于屈原在中国。

肯德王国末代的君王名为希吉尔,其父亲就是上面说到的短暂统治希拉的哈利思,而他的儿子就是乌姆鲁·盖斯。乌姆鲁·盖斯约出生在公元500年左右,那应该是肯德王国正强大之际,所以他从小应该就是生活在蜜罐里的。他生性轻浮,而又风流倜傥,对这样一个王子来说,纵情游乐,寻花问柳,并不是什么稀奇事,而且他还和诗人们学写诗,并在描写自己的生活时写出了不少淫词荡语。其父亲禁止他写诗,因为这并非治国之道。他违抗父命,于是被放逐出宫廷。而出宫之后,他身边依然聚集着一批放浪青年,他们四处流浪,乌姆鲁·盖斯依然不改前科,继续尽情玩乐,吟诗不止。其父闻讯后大怒,派出手下要杀死乌姆鲁·盖斯,并要杀手将其眼睛取回为证。结果手下不忍,只好杀死一只羚羊,将其眼睛带回后瞒过其父。

以上是我们从书中一般能看见的记载,大多是这个调门,然而,乌姆鲁·盖斯被放逐的原因真的是如此吗?

由于没有确切史料为佐证,以上那些也不过是传闻而已,虽然流传了上千年,还是不能让人完全信服。前一阵我听了一位叙利亚作家的讲座,认为他的想法很有创意,也可能更接近于历史真相,那就是,乌姆鲁·盖斯是因为政治原因而被放逐的,而不是因为什么个人品行或者喜好作诗。

上面已经说到,肯德王国与希拉王国结成同盟,事实上都是依附于波斯的。而乌姆鲁·盖斯的祖父哈利思之所以能短暂担任希拉的国王,也是因为他当时取得了波斯统治者的欢心之故。据阿拉伯历史的记载,哈利思本人就是信奉波斯传来的马兹德教的,而乌姆鲁·盖斯呢?有一种观点认为他可能信奉了基督教,比如说其《悬诗》第40行就是这么写的:

“她那照亮黑夜的容姿,就像修士的油灯般明晰”

此处的“修士”对信奉原始拜物教的阿拉伯人来说,是新鲜事物,因为阿拉伯人中原本是没有这一阶层的。不过从其后的某件事来看,乌姆鲁·盖斯又不太像是纯粹的基督教徒,但他可能是受到了在半岛流传的基督教的影响,而基督教正是波斯的敌人——拜占庭王国的国教。因此,他被驱逐出宫廷,就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而那个用羚羊眼骗过其父的故事,我也总觉得不可信,要是真有这种情况,除非他的父亲是白痴兼聋子,或者是有意饶过儿子的性命。因为乌姆鲁·盖斯的《悬诗》在半岛上声名显赫,他的生死不可能长期欺瞒下去。

然而,乌姆鲁·盖斯终究是离开了过去声色犬马的宫廷生活,我们不知道他是在哪一年被放逐,但是从他日后的话以及40岁就终结的生命来看,应该不会太晚。生活在沙漠中固然无拘无束,然而艰苦的环境、居无定所的经历,以及父亲绝情的态度,对这个青年来说都是莫大的打击。他在沙漠中四处漂泊,从这个部落到那个部落都留下过他的身影,有许多亲朋好友可以让他投靠,但诗人的自尊使他不能永远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他毕竟有王子的身份。他曾经当过大诗人的传诗人,也曾与沙漠中游荡的侠盗们打成一片,从他们身上,他更加熟悉了沙漠的生活方式,也充分汲取了过去阿拉伯诗歌的营养。终于,他将自己的忧郁、苦闷、放荡不羁与先天后天的诗歌才华结合起来,写出了《悬诗》这样的不朽著作。

关于《悬诗》,我们将在其后分析。现在还是来看看乌姆鲁·盖斯的生活,正当他在沙漠中游荡时,他的祖国已经发生了剧变。肯德王国惨败于波斯时,诗人的爷爷战死,其父亲能管辖的范围只剩下内几德地区的两个部落了,而其中的阿兹德部落也人心不稳,在一系列动乱后,其父也被杀了,肯德王国宣告灭亡。

我们不知道在当时那样落后的条件下,这个消息传到乌姆鲁·盖斯那里需要多久。我们只知道他知晓噩耗的时候,大概在也门地区,或者在鲜花盛开的沙姆戴蒙地区,正在和朋友们一起下棋。虽然之前断绝了父子关系,但乌姆鲁·盖斯实际上对父亲仍然是有感情的,传说当他得知父亲已经被害时,痛哭流涕,作了一首短诗:

“一人空涕泣,夜长泪亦长。

众人齐下泪,为我而感伤。

何人无亲眷,何人无高堂?”

然后说了一句非常有名的话:“从小把我抛弃的人,长大后却要替他复仇;今日最后醉一次,明日再去干正事!”这话翻译过来很长,但原文却非常精炼,只有八个单词,且全部押韵。从此“今日最后醉一次,明日再去干正事”便成了阿拉伯人的一句成语。

乌姆鲁·盖斯要干的“正事”不是别的,就是复仇。他甚至发誓在未报父仇之前,决不喝酒吃肉。这对阿拉伯人来说,是多么的难得!

在中国人看来,子报父仇,天经地义,而蒙昧时代的阿拉伯人,血亲复仇的观念更甚于此。他们甚至认为如果没人为死者复仇的话,就会有猫头鹰从被害人的头里飞出来,在死者坟墓上鸣叫:用人血饮我!我口渴呀!直到有人为被害者复仇为止。前面说乌姆鲁·盖斯不是纯粹的基督徒,就有他也受到这种习俗影响的一面。据说他曾经走进一座神庙,向偶像求签,占卜复仇的吉凶如何,结果几次得出的结果都是:“不宜复仇”,他气愤的将签筒丢到一边,大骂道:“如果你的父亲也被杀了的话,你也不会不许我复仇的!”

然而,也许卦辞一语成谶,乌姆鲁·盖斯的复仇从来就不顺利。虽然他是王子与大诗人,很有人脉,也一度召集起两个部落对阿兹德部落发动进攻,然而毕竟他没有固定的根基,而他所依靠的部落也不能长久的支持他,而且阿兹德部落的背后是希拉王国以及强大的波斯帝国,他复仇与复国的希望愈发渺茫。

在此时期,他的诗歌风格与前期迥异,变得深沉而坚定,而且成了复国事业的政治工具。他利用诗歌与对手论战,攻击阿兹德部落,同时到处求援。但在与希拉军队的战役之后,他失掉了自己的武装。

终于,他踏上了西行之路,要向能与波斯抗衡的唯一强权——拜占庭求助,在那之前,他将自己的40副盔甲、一批刀剑等武器,以及女儿托付给太马的犹太人赛茂埃勒,就此向君士坦丁堡出发。

当时在东罗马当政的皇帝是著名的查士丁尼一世(在位时间527~565),乌姆鲁·盖斯的到访也为拜占庭史书所记载,查士丁尼一世热情的接待了他,那大概是出于想通过他来对抗波斯势力的原因,但并没有给他什么实质的援助,只是任命他为沙姆地区的总督,并希望让他与埃塞俄比亚联合起来抵御波斯及其代理者希拉王国。诗人失望的离开了君士坦丁堡,前往沙姆地区去,但在路上,走到安卡拉地区时,得了重病,浑身长疮,悲惨的去世了。因此后世有人给诗人起了个外号,名叫“长疮者”,以和历史上其他名叫乌姆鲁·盖斯的人相区别。但还有种不太常见的说法说,他是被人毒死的。

而前面提到的犹太人赛茂埃勒,也因为乌姆鲁·盖斯而在青史上留名。希拉国王听说乌姆鲁·盖斯的武器甲胄等都存放在他那里,就来信索要。赛茂埃勒坚守承诺,拒不交出,希拉国王遂将他的儿子扣留起来,威胁若不交出盖斯的军备则其子性命难保,赛茂埃勒依然表示他是受人之托,无权将别人的东西交出去,其子最终遇害。从此,“赛茂埃勒的承诺”便成为阿拉伯人表示信守诺言的经典谚语。

乌姆鲁·盖斯短暂的一生就这样结束了,他是个被命运左右,终究未能在政治上做成一番大事业的人,在历史上这样的人还有很多很多,本来应该被湮没在记忆的迷雾中,但是,他却凭着自己的《悬诗》而永垂不朽。他在政治上没有得到的地位,却在诗歌界得到了,无论是谁一提起蒙昧时代诗歌以及《七悬诗》,第一反应就是他的名字。先知穆罕默德说:“乌姆鲁·盖斯是领着众诗人下火狱的旗手。”这既称赞了他的诗才,又批驳了他的放浪形骸。而日后的第四任正统哈里发阿里则说:乌姆鲁·盖斯的诗“词句洒脱而最准确,立意新奇而最优美”,这已经成为人们的定评。

阿拉伯语是一门适合诵读的语言,《古兰经》中的“古兰”就有“读吧”的意思,当阿拉伯人用浑厚的声音诵读起乌姆鲁·盖斯的《悬诗》时,即使是千年以后的听众都会为此陶醉。对国人来说,如果熟读此诗,在吟诵时也会发现它那超越其他阿拉伯古诗的美感。然而,我该如何介绍这巨作呢?

那个时代的诗体多为“盖绥达”体,由上下两个短句(两扇)组成一行,每行行尾押韵,共有十六种格律,大致可以理解为我国古体诗的两句一联,而且要求句式整齐,一律到底。可惜,许多翻译家认为诗歌是不可译的,译成汉语后的《悬诗》,就再也读不出那种感觉来了。兼之以《悬诗》是长诗,所以我在这里不辞浅薄,只能节译出几个段落,使大家有个浮光掠影的印象,如果大家想看全诗又不想学阿拉伯语的话,请寻找北大仲跻昆老师的译作版本。

“让我们驻足哭泣, 四下里黄沙遍地

在戴胡里与豪麦里, 将爱人与故居追忆

南北风儿横行无忌, 昔日遗迹尚未消匿

看那院中羊粪粒粒, 恰和胡椒果实相似

仿佛又重临那一日, 她们起身与我别离

我徒然与胶树相依, 痛哭流涕,像受了苦西瓜刺激

旅伴们立马把我慰籍: ‘振作些,莫悲伤到形销骨立!’

唉,欲想痊愈只有放声悲泣, 如今何处可追寻陈年往迹?

这种习性也似一桩旧事, 某时节我告别两位佳丽

那主仆周身香气四溢, 如芬芳石竹与晨风相宜

想到此,洒落胸前,连剑鞘都沾湿,相思泪如雨滴

…………”

这是全诗的开头,也是最广具声誉的段落之一。古代阿拉伯人甚至把它当作诗歌创作与审美的标准,说:像“让我们驻足哭泣”那样有名,像“让我们驻足哭泣”那样美。可惜原诗那种韵律上的美感,我一翻译成汉语就全部丢掉了。

这一句是写诗人重临已荒废的故居,回忆他在此地与美人相伴的美好日子,触景生情,大发感伤。他是自然景物描写的高手,所用的比喻如苦西瓜、胶树等都是沙漠里的特有植物。而全诗的基调也从这一开始就已经打好了。这样的起兴手法,叫做“纳绥布”,在他之前可能也有人写过,但彻底发扬光大,还是由乌姆鲁·盖斯开始的。以后这甚至成为一个范式,只要是阿拉伯长诗,不管它正式内容如何,一上来就是先描写诗人凭吊遗址,追思故人的场景,随后再转入正题,《七悬诗》都是这个套路,甚至到倭马亚时代,虽然时间过了两百年,大部分阿拉伯人已经走出蛮荒的沙漠,遍布整个西亚北非,可那时的诗人还是顽固的按照“纳绥布”来写诗,直到阿拔斯时代,这种格式才终于被打破。为什么阿拉伯人如此钟情这种格式?那也许是因为其中的废墟意象撩拨着他们的心弦,触动了心中最深层的某种情感。废墟是一个感伤的迹象,千年以前的诗人如此抒怀,千年以后的我们亦复如是,东方如此,西方也如此。

在起兴之后,诗人下面就开始描写当年他在达尔·朱尔朱里这个地方的艳遇,那时他遇上了表妹欧尼宰与其他一群少女,与她们极尽调情之能事,尽显轻佻之本领,而且在夜晚偷偷的遛进了欧尼宰的帐篷……

我没有译出的这一段篇幅很长,约占全篇的1/3左右,当中有很多被人视为淫词荡语的情节描写,也难怪先知穆罕默德会诅咒他下地狱。乌姆鲁·盖斯是个天生情感不忠的家伙,一生的情人有名有姓的就有五六个,娶了妻子后又将她休弃,虽如此,但他却非常细腻的描写出了恋爱中的女性心理,又用一种大胆的笔触描写自己的情种本色,在他描写自己与哺乳的妇女幽会时那几句,是极具促狭之风的。而他描写情人的美貌时,又富于沙漠特色,上次说的他把姑娘的双眼比成如同生仔以后的羚羊那样温柔,真是贴切无比的绝妙比喻,而他还将女孩白里透红的胸口比喻成深闺里藏着的鸵鸟蛋,把秀发比喻成椰枣吐穗,不是沙漠里出身的诗人,是有不会如此想法的。

然而,在以上的激情后,诗人突然笔锋一转,描写起夜间的景色来。

“夜,如大海波涛卷落天幂, 带着百般愁思,考验我的耐力

它伸展背脊,俯下胸去,越来越低,极力将我压抑

漫漫长夜啊, 你何时才会消逝?

但即使你被黎明代替,白昼的景致,也不会令人如意

夜啊,你的星辰如此静寂,仿佛全被绳结与高山紧系

如盏盏明灯挂在天际,又像被根根巨索在坚石上锁起

…………”

的确,过去的美好情愫已经过去,现在是他一个人孤零零的度过这个夜晚。长夜难耐,他用了一些描写骆驼的动作,暗中将黑夜比喻成一头巨大的骆驼,将他压迫的喘不过气来。但即使天明了又怎样呢?还不是一样孤独落寞!

这一段我认为也是全诗的精华段落之一,这层层递进的情感,即使是文化迥异的国人,也一样能理解吧。因为中国古典诗词中写情感,向来是要讲究含蓄婉转,“诗犹文也,忌直贵曲”,然而阿拉伯诗歌一般则并非如此,他们强调直抒胸臆,所以诗人这种手法对阿拉伯人而言是不多见的。我们看到了诗人这种无可奈何的寂寞痛苦心境,经过两重渲染后喷薄而出,非常自然。

这样的艺术手法,在中国诗歌里称为反接法,比如说杜甫在安史之乱时的《述怀》,里面有这样的句子,“自寄一封书,今已十月后”,下句随即接上“反畏消息来,寸心亦何有?”,立即让人觉得惊心动魄又万分真实,只有这样才能表现出他既迫切地等待着家人的消息,但又怕听到噩耗的心情,非饱经战乱者不能写出这样的句子。

而乌姆鲁·盖斯更进一层,他那一夜的寂寞与全诗之前描写的美妙情事间,又形成一个更大的对比。这种痛苦是如此强烈,以至于他开始抱怨了:

“山谷空空如也,似野驴的肚皮;狼嚎彼伏此起,宛如哀鸣的弃子

狼啊,你不妨直抒胸臆,我与你处在相同的境地,一贫如洗

我们得到的,已经失之交臂,谁像我们一样行事,也会落到这个田地

…………”

也许在那一夜,诗人有着无尽的怨怅,他是在怨恨将自己逐出宫去的父亲,还是在埋怨那些离他而去的情人们,抑或是在责难自己?也许兼而有之吧。

但诗人毕竟深有才华,是不甘于长久的消沉的,他随后开始描写自己的坐骑,那是一匹怎样神俊的宝马!

“鸟儿尚在巢中休憩,我与爱驹已经早起

骏马天生神俊脚力,一切野兽都无处可避

前冲后突退却奔驰,如山巅激水漂石般迅疾

棕色的毛团从马背上擦落卷起,像是雨水冲洗过的碎石

石上滚水好似马嘶,它的体温能让锅内沸腾冒汽

这是一骑绝尘的骐骥,疲弱之驽马怎可与它相比?

看那青年贸然尝试,会被它颠簸落地

熟练的驭手将它乘骑,也会被抛掉沉重的大衣

它像陀螺般疾驰,一圈一圈,不停往复相继

腿如鸵鸟般健硕,腰似羚羊般纤细

缓行同狼般警惕,跨跃则轻巧类狐狸

从后望去,肋骨横亘腹部,尾巴宽大飘逸

略略高于地面,也不向左向右偏移

…………”

阿拉伯马天下驰名,阿拉伯人对马的痴狂也是举世无双,以至于在阿拉伯游牧民缺水时,家长可以不顾孩子的哭闹,而将最后一点水倒进马槽里。然而诗人在此描写骏马是有寓意的,这样的宝马性子刚烈,青年与老手都不能驾驭,只听诗人的使唤,足见诗人的骑术之精,随后他又在诗句里描写自己的狩猎,明处是写马,实际上则是在赞扬自己的武艺。

文武双全的诗人,在全诗的最后描写了一场暴雨与山洪。有人认为,这是表示他希望旧世界被涤荡一清的隐喻,我反对这样的穿凿附会,诗人那个时代不可能有这样的政治化见解。但是沙漠中下雨对阿拉伯人来说终究是美好的事情。诗人描写的云雀在雨后欢啭就是一个侧面注解,这暴雨对诗人的郁闷情绪毕竟是一种缓释,全诗也在暴雨后原野葳蕤,鸟儿歌唱的气氛中终结。

诗人的天赋在这首诗中尽展无遗,他感情炽热又细腻,语言谐和而优美,读起来让人觉得曼妙隽永,琅琅上口。再考虑到历史地位和影响力,他是阿拔斯王朝以前阿拉伯世界最伟大的诗人,没有之一。

每次读他的作品,我的脑海里总浮现出这样的景象:沙漠里,明月下,夜的柔荑轻抚诗人的脸颊,诗人却没有倦意,带着对过去的追忆,对未来的惆怅,还有情人的淡淡微香,一个人骑着骏马,默默的跋涉在无尽的沙丘上。

《阿拉伯诗人传奇——蒙昧时代》序言:那是怎样的时代

关键词(Tags): #阿拉伯#诗歌#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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