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为什么"达赖集团"的阴谋又得逞了? -- 朴成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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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10﹑输血与肿瘤

10﹑输血与肿瘤

十一﹑巨额补贴。以上各项都需要大量的钱﹐西藏的企业(包括商业)只亏不赚﹐农牧民则不缴税﹐这钱从何而来﹖当然只有靠中央政府补贴。下面是列年来中国政府给西藏自治区政府的财政补贴(不包括专项基建投资如上述大工程与驻军费用)及其占自治区政府支出的百分比(88)﹕

年份 中央补贴(万元) 补贴占支出%

1960 2725 18

1965 11804 104

1970 18345 173

1975 29179 122

1980 60104 129

1985 105772 103

1989 123715 104

1990 124389 96

1995 313440 90

1997 339776 89

从上表可以看出﹐从文革爆发前夕的1965年(自治区正式成立之年)到文革结束前夕的1975年(毛泽东时代)﹐中国政府给西藏的财政补贴年增15%﹔从1975年到1980年的华国锋时代年增21%﹔从1980年到1989年的邓小平﹑胡耀邦﹑赵紫阳时代年增12%﹔从1989年到1997年的江泽民时代年增22%(这里算出的年增率只是近似值﹐旨在给读者一个大致的概念﹐不是统计学意义上的年增率)。无论哪个时期﹐都超过了中国财政收入的年增率。

上面是纵向比较﹐再来看横向比较。1988年内蒙古人均工农业产值为986元﹐西藏仅为440元﹐不足内蒙古的一半。在消费水平上﹐情况颠倒过来。同年内蒙古职工平均工资为1641元﹐外加社会福利费213元﹔西藏职工平均工资为2739元﹐外加社会福利费582元。西藏比内蒙古高了79%。1990年中央给内蒙古的财政补贴为人均130元﹐而给西藏的为人均566元。1988年中央财政补贴占各自治区政府开支的比例如下﹕广西45%﹐内蒙古53%﹐新疆60%﹐宁夏63%﹐西藏100%。1994年广西和内蒙古的经济发展使中央补贴在其总收入里的比重降低到13%和27%﹐宁夏和新疆变化不大﹐而西藏仍高达83%(89)。1997年中央给内蒙古的补贴的比重又降低到22%﹐而西藏反而上升到占其总收入的92%﹐总支出的89%(是年西藏财政赤字)(90)。从1993年到1997年﹐西藏的国内生产总值连续五年增长达到两位数﹐1997年高达13.4%(91)﹐其实这个数字只及中央给西藏的财政补贴年增长率的一半﹐有什么可夸耀的呢﹖

这么多钱用到哪里去了﹖首先﹐给西藏的15万多国家职工(其中四分之三为藏族)发工资。1997年西藏国家职工工资总额为164175万元(16.4亿元)﹐占当年自治区政府总支出381952万元(38.2亿元)的43%。这只是给职工的现金﹐如加上职工的住房﹑医疗﹑水电﹑燃料﹑交通及其它福利(西藏各单位经常发放食品)﹐其总数超过一半。其次是行政企业管理费﹐1997年仅现金支出为96864万元(近十亿元)﹐其中很大一部分花在公费吃喝与旅游上。再次是文化教育卫生事业费﹐1997年为78837万元(近八亿元)﹐这是为西藏人民做好事实事。第四是价格补贴﹐1997年为16680万元(1.7亿元)。西藏人民必需的茶﹑盐﹑糖﹑布﹑服装﹑燃油(汽油﹑柴油﹑煤油)﹑药品﹑日用百货﹑烟酒﹑食品﹑工农业生产资料等大都要从内地调入﹐其价格必须和内地差不多﹐这巨额运费就要由政府补贴。1992年政府对每市斤本地粮(在西藏议价收购的)补贴0.455元﹐对内地粮每市斤补贴0.67元﹐而销售价本地粮为0.43元﹐内地粮为0.457元﹐不算收购﹑储藏与运输成本﹐仅仅补贴价就高于销售价。甚至从尼泊尔进口的粮价都比内地运来的粮食成本低30%。八十年代中期政府撤消国营副食店﹐给全体市民发副食补助﹐让他们自己去自由市场买菜。1993年政府放开粮价﹐给予全体市民粮食补贴﹐结果引起藏人示威。第五是企业(工业﹑商业﹑建筑﹑运输等)亏损﹐1997年国有企业计划亏损为11979万元(1.2亿元)。这笔钱也和价格补贴一样﹐花在西藏人民头上。例如西藏发电成本巨大(火电厂的燃油须从青海送来﹐水电站建设管理成本高昂)﹐但对市民只象征性地收一点费﹐对农牧民免费﹐这亏损当然只能由政府补贴。煤气灶与自来水也一样。还有些企业亏损连连﹐因有许多藏族员工﹐也只好由政府补贴维持(汉族员工可以内调)。加以为了解决藏族市民的就业问题﹐所有的企业都人浮于事﹐毫无效率可言﹐岂有不亏之理﹖第六是支持农牧业﹐1997年高达14169万元(1.4亿元)﹐计有小型农田水利和水土保持补助费﹑支持农村合作生产组织资金﹑农村农技推广和植保补助费﹑农村草场和畜禽保持补助费﹑农村造林和林木保护补助费﹑发展粮食生产专项资金支出等项目。如前所述﹐中国政府对农牧民不收税﹐不派购征购农牧产品﹐却免费或低价提供生产资料﹑技术服务﹐低息或无息提供﹑甚至白送贷款﹐自然要大量贴钱。第七是“落实政策”﹐1997年在自治区财政支出表上的“其它”项高达51384万元(五亿多元)﹐同年自治区银行的“国家对个人其它支出(相对于职工工资奖金而言的其它)”则高达61488万元(6亿多元)(92)﹐占自治区财政当年支出的16%。据了解这是对寺庙与个人“落实政策”的赔偿﹐包括文革前与文革初寺庙被砸﹑佛像被毁与个人被抄家的赔偿﹐可能还包括给寺庙与僧尼的津贴。上述各项相加略微超过同年自治区政府的总开支数﹐是因为文化教育卫生科学事业费等项中包含了职工工资﹐计算时有重叠。

综上所述﹐西藏的经济是不折不扣的输血经济﹐1992年前西藏的财政全靠中央补贴﹐其后也基本上靠中央补贴。据知情者说﹐从1992年起西藏财政之所以小有收入﹐主要不是来自发展生产﹐而是来自向内地“转让”中央给予西藏的优惠政策的收益﹐即把中央给西藏的平价(计划价)物资以议价(市场价)倒卖给内地﹔还有把中央允许西藏免税进口的物资加价转卖给内地。中国政府给西藏的财政补贴在中国各少数民族中是最优厚的﹐藏族已经成为中国56个民族中名副其实的贵族。

《以事实证明西藏的真相》也承认中国政府给了西藏财政补贴﹐但说其中“绝大多数实际上只是做为中国干部和工作人员的平常开支费用以及为迁移定居西藏的中国人提供各种补贴而已”﹔又说“在所谓的财政补贴之分配过程中﹐在城市与乡村间有着惊人的悬殊”。美国国务院1997年西藏人权报告也说﹕“中央政府和其它中国省份给西藏经济大量津贴﹐从1989年至1996年每年递增10.5%。90%以上的西藏预算来自自治区外。西藏还享有广泛的经济与税收优惠政策。”“总的说来﹐政府的发展政策提高了许多藏人的生活水平﹐但许多好处被汉人捞去了。”

诚然中国政府给西藏的财政补贴并未平均分给每个藏人。其主要受益者是15万多国家职工﹐其中四分之三约12万是藏族(1997年)﹐可见至少四分之三的好处被藏族捞去了。以每家两个孩子并且不算老人计﹐藏族国家职工及家属达23万多﹐占西藏藏族人口的10%左右﹐占西藏藏族市民的87%(有关统计数字出处见本章前文)。换言之﹐中国政府用汉族纳税人的血汗包养了十分之一的藏族﹐使之变成了藏族中的贵族﹑中国的贵族中的贵族。他们的人均收入高于中国市民的人均收入﹐实际人均生活水平与北京市民不相上下。占西藏藏族人口约十分之九的农牧民也从免税政策﹑支农政策﹑物价补贴﹑免费医疗教育及社会福利等中分享了部份中央的财政补贴﹐但只能说中国政府对他们实行半养﹐他们在相当程度上还得靠天吃饭。由于西藏的天特别严峻﹐他们的人均收入低于中国农民的人均收入﹐这就与藏族市民构成了巨大的反差。中国政府目前还没有财力把藏农牧也全部送进城里包养起来﹐即便有﹐西方人权卫士与达赖喇嘛更要指责中国政府毁灭西藏文化了。西藏的城镇特别是拉萨就像荒凉原始的世界屋脊上的畸形繁华的现代化绿洲。正如《天葬》指出的﹐西藏自身的资源不可能产生和供养现代化﹐西藏的现代化只能由外力(中国政府的财政补贴即汉族纳税人的血汗)来维持﹐《天葬》因此把现代化称为“西藏的肿瘤”﹐说它不是西藏的繁荣﹐而是西藏的疾病(93)。这个问题留待后文讨论。

达赖喇嘛说﹕“中共的目的只有掠夺。他们对西藏作的极少的投资﹐宣传得非常强﹐但是对他们从西藏掠夺去的东西﹐却一声不吭。(94)”达赖喇嘛举得出中国政府从西藏“掠夺”的具体内容与证据吗﹖如前所述﹐西藏历代达赖喇嘛与噶厦政府搜刮的财宝早在1950年就被达赖喇嘛自己运到锡金去了。1959年叛乱时﹐大批逃亡贵族﹑活佛﹑藏官又带走了自己的财宝﹐留在西藏的可供中共掠夺的财宝也就所剩无几。中共自1980年以来年年都在向寺庙与旧贵退赔﹐其数额每年高达数亿元。直到1997年﹐都占了自治区财政支出的16%。

《以事实证明西藏的真相》甚至还说﹕“其实﹐如用现金数额来计算﹐仅仅从西藏运往中国的木材﹐其价值便大大超过了中国声称的所谓给予西藏的财政补贴数。”真是天大的笑话。1997年运出西藏的木材共12931吨(95)﹐是年中央给西藏的财政补贴为339776万元。一公斤木材能值263元吗(且不说伐木和运输的高昂成本)﹖何况出售木材的收益也和西藏开矿的收益一样全部归西藏自治区财政﹐用在西藏各项包养藏人的事业上﹐中央政府不收分文。连“西藏流亡政府官员”达瓦才仁都承认﹕“西藏暂时来说在物质利益上面对中共没有什么好处(96)”﹐非常难得他说了一句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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