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协商民主和选举民主,深圳19条是个好试点 -- kar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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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 这可以是一个开始
至少目前,理论上,本级党委,甚至书记本人(党内民主未得到贯彻情况下)有对一切问题的决断权和对任何决定的否决权。
具体表现,行政决策经常受到干扰(貌似司法审判结论倒是很少被推翻),而行政系统内部的分权和制衡无异于自娱自乐。
简单的解决办法,可以将本级党委的人事免职权和行政否决权收归上级,但估计结果是党政打架上级忙于和稀泥~
复杂的办法是党负责推荐行政首长人选,经人大任命后无权免职,也无权干涉行政事务——您认为可能吗?还要不要党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