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陈永苗的“人头原则” -- 细脖大头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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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感觉文章具有一定争论性,于是就没有推荐,不过送了花,还意外得到了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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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归正传。
如果仅从杨佳的案件来说,我不得不援引一条中国古老的法律:
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
杨佳案其实就是这么简单,如果一些律师或者说是法律工作者说其他的,那么我也只好在引用另外一句话了
儒以文乱法
换言之,今天的一些知识分子,包括一些法律工作者,其实是对法律的精神一窍不通的。
诚如鬼兄所说,这篇文章
全文继续沿用施特劳斯学派古典政治哲学的思路和文化基督徒的理念来进行论述,开始的时候不免显得拗口与东拉西扯
。我感觉他这篇文章,与其说是东拉西扯,不如说是故意卖弄,弄出一些西方思想史上的群星来忽悠人;与其说是拗口,不如说是他试图用这些思想巨星的名字和语录来掩盖自己的心虚。前半段虽然东拉西扯,但从传统的教会社会过渡到民族社会,资产阶级无法担负其社会责任的论述还是多少有逻辑性的。后半段由极权主义产生到论述政治问题必须诉诸于政治,而不是文化或者道德。
就相当无厘头了。这种将政治作为解决经济分配的最终之道的方法是否正确姑且不论,把政治和文化、道德问题完全割裂开来就让人看不明白了。只有在政治参与,才能解决极权主义运动和民粹主义。
这句话抛开语法不讲,作者似乎忘记了极权主义和民粹主义本身就是政治参与的必然结果之一。在对极权主义的批判之后,作者提出了他的看法
反极权的革命,不能再是历史过程中重复的行为,而必须是一种新的行动方式的出现,从而使战胜极权主义,并且不在人民中间培育起新的极权主义,成为可能。
看到这句话,我不仅认同鬼兄对他们这个群体做出的“书呆子”的判断,而且我认为这帮人就是那种被人卖了还替人数钱的。这句话深刻反映出了他们在政治上的幼稚和斗争的妥协性。天鹅绒这种事情,也就是在对手是政治上同样幼稚且其背后支持者也同样幼稚的情况下,幼稚的斗争者(或者说极权主义体制下的维权者?)才有可能成功。但是不幸,作者好似已经把国家、民族和个人的命运都寄托给了这种畸形历史背景下发生的小概事件。从下篇的后半部分开始,作者开始了他那福音书一样的布道。又是天主教传统,又是维权万岁。但最后的结论,实际上是把维权这一概念置于政治、宗教、法律、文化之上,大概是想以此为自己的行为寻找理论基础。可是我不得不说,这种做法是徒劳的。维权这一概念本身,就是一种临时的概念,而非长久的概念;是一种特定时空下弱势者对强势者的妥协,而绝非作者所说,可以
为革命立宪,就像美国殖民地时期的普通法和清教伦理,为美国革命立宪
。因为所谓维权,实际上是一种不彻底的改革行为,换言之,是一种次优状态下不彻底的帕雷托改革。暂时先回复这么多吧。可以看出鬼兄乃是哲学研究的高人,我也不好说太多,免得露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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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闷太久了吧 1 augurs 字176 2008-11-04 07:00:32
🙂房书安 亡命之徒 字0 2008-11-04 03:58:27
🙂嗯,可惜不是“横推八百无对手,轩辕重出武圣人” 细脖大头鬼 字0 2008-11-04 04:15:16
🙂很想推荐一下
🙂公子的这个评语太精辟了 1 长风破浪061 字125 2008-11-06 19:43:11
🙂谢谢。心有戚戚焉。 15 细脖大头鬼 字1101 2008-11-04 03:12:46
🙂这就是所谓的规范XX学了 1 张七公子 字68 2008-11-04 16:2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