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猥亵?我还搂个腰,摸个手,亲个小脸呢!官字两个口 -- 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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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喂,赤果果的造谣

放在前面是为了让我看得更清楚,免得你说我回贴不快

这是什么逻辑?——让你看得更清楚,免得我说你回帖不快?我什么时候说过你回帖不快或有这方面的忧虑啦?我让你代替我忧虑啦?

逻辑:

深圳市公安局可以给林高官定猥亵儿童并故意伤害,移交检察院,检察院可以驳回故意伤害。

这也叫逻辑?这叫赤果果的生造法律!哪个法条告诉你可以这么操作的?麻烦你看看书吧~~~

猥亵儿童并故意伤害?哦,我是不是疯了?

猥亵儿童身体触摸10秒,因陈MM反抗,最后一秒变成了掐。陈MM反抗成功,犯罪中止。

林高官到底犯了多少罪,我不是公安局,没有侦察,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根据深圳市公安局的公布资料,我认定是猥亵儿童罪。你要加上故意伤害,谢谢,我没有注意,可以加上。

检察院以猥亵儿童罪公诉,法院受理。在一审中,法院判定猥亵儿童罪不成立。

检察院上诉,二审法官判定猥亵儿童罪成立,判林高官5年。

这样的过程有问题吗?

你到底疯了没?到底是猥亵还是故意伤害?还是其他?

犯罪什么时候开始的?怎么就认定是犯罪啦?就凭那“用力较大”?先定罪,然后乱找罪名,不顾法律,如此强大的思维,西西河之罕见啊~~~

你是在梦中完成检察院、法院的系列动作吧,这叫哪门子审判啊?连个证据都收不齐全,剧本倒是编好了,荒枪走板。

原来我浪费了西西河的资源。

我很抱歉,我有罪。那么,请西西河设立版主审查制度,我不反对,好比国内论坛一样。审查通过才可以发表看法。

不行啊,这样会浪费版主的精力的。

那么,我闭嘴?

你当然是浪费河里的资源。什么审查啊,浪费斑竹精力啊,闭嘴啊,都好矫情啊,怪不得说自己是法盲一点都不妨碍乱解法律,很幽默啊?这笑话真冷。

同上,我不反对加上故意伤害。至于是否是猥亵儿童,我解释的很清楚了吧。

你不反对啊?可是这有违法律啊,你以为加上就加上了?你自己行法的?至于是否是猥亵,连是否是故意伤害都区分不清楚,你怎么就解释清楚啦?

最高法院当然可以不作出司法解释。

而我当然可以要求最高法院作出司法解释。

当然可以对最高法院不作出司法解释,发表不满的看法。

有问题吗?

哦,那你去要求啊,光在这里说有什么用啊?我建议你与其去要求最高院,还不如去要求小学语文老师给你补补课。终于把最高院与司法解释写对了,怎么不谢谢我啊。

我之前说过好多遍啦,你有权发表议论,无权强行解释法律,在公众论坛胡说八道实在很丢人也浪费资源。你可以说,别人也可以说你乱讲。

我发表我的看法就是凌驾于法律?

请问,我是如何凌驾于法律?

你整篇不停在扭曲法律,给整个案件过程套上你的逻辑你的法律,怎么就不是凌驾法律了?难道我还得说你是尊重法律?其他的问题你怎么就不回答了?像我这样每句都答,多实诚啊~~~

我并没有背书,我指出的是那些“教授”“精英”们也有同样的看法,有些看法甚至超过了我。

我说你用他们背书,不是说你背书,这两回事,明白否?你只指出了烂泥不止一堆,没有最烂,只有更烂。

请注意,我从来没有提到黑幕,黑幕和陷害说/碰瓷说的源头请不要找我。

我说过的是“官字两个口”,而我在主贴里也明确指出这就是同样的结果可以有不同的解读,比如彭羽案。

我在随后的回贴中指出,我不认可深圳市公安局的解读和结论。

请注意,你就在本页的帖子里说了“黑幕、陷害”说,源头不是你,你就没说过了?文字还不是你发明的呢,你写什么字啊?

什么是官字两个口啊?姓吕的人还两个口呢!毫无逻辑。是“彭宇”不是“彭羽”,麻烦你认真点,也不要东拉西扯,你哪有在主帖中不同的解读啊?你满帖都是罪罪罪。

我认定的证据已经反复贴过了,深圳市公安局和你不认为是证据。你为什么还要反复来绕?

你认定的“证据”不能构成证据,你反复贴也成不了证据,而且真没看出来你有哪些证据,“用力较大”是猥亵的证据?公共场所的空气是证据?我哪里有来绕你,请问?我不厌其烦地告诉你,不要强行解释法律,你一点也听不懂。

我不是苦主,但我能不能发表我的看法和认定?

你不是在说认不认吗?你不是苦主,有啥好认不认的?这与你是否能发表看法不是一回事啊,我看你累得慌,一会做苦主一会公检法。你的认定,我之前就说了,胡说八道可以收一收,一点价值都没有,浪费资源。

我可不可以用我自己的想法来归纳?

我可不可以不采用深圳市公安局的归纳?

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法制科科长刘平任定不是“非礼”,他有他的归纳和认定。

我有我的归纳,认为他的归纳是错误的,可不可以?

哗,这个造谣又是赤果果的。人家刘平可没有说过“从你的醉酒,无监护人,未满14周岁的小女孩可以从背后乱摸她的双肩。也可以诱导她为你上厕所带路。这种情况下,不算‘非礼’”!

你用自己归纳的情况加上“不算非礼”变成了刘的言论了,人家根本不是这么论证的。

造谣啊,造谣!

赶紧去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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