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驳丁坎兄的拆字考古法 -- 任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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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关于《马桥字典》的记载和“宜兄宜弟”

张兄说的《马桥字典》的原文是指这段吧:

撞红

据说马桥人以前收亲忌处女,洞房之夜谓之“撞红”,是很不吉利的事情。相反,女方未婚先孕,挺着大肚子,倒是能使夫家感到满意。湖南省文联侗族民俗学家李鸣高告诉我,这没有什么奇怪,在生产水平落后的地方和时代,人是最重要的生产力,生育是妇女最重要的职责,比贞洁的道德操守重要得多。男人们择偶时喜欢大肚子,是南方很多地方较为普遍的现象。

似乎是一种说得通的解释,权且录下备考。

与这一习俗有关,马桥男人对第一胎心怀敌意,视之为来历不明的野种,不是自己的骨血,或魁塞进尿桶,或是将其闷死褥巾,总是除之而后快。这种风俗叫作“宜弟”,也就是杀长子,是马桥很长一段时间以来人们心照不宜的做法。做母亲的于心不忍,常常在丈夫动手之前,把婴孩崩棉袄裹束,放存大路边,或者放列木盆里顺水下漂,把亲子的命运托付于天,也就成了常有的故事。

共产党来了以后,禁止这种野蛮行为,有关说法也就很少听到了。有些人是否还在偷偷地做,不得而知。当万玉唱起《江边十送子》一类歌谣的时候,歌声牵动女人们一些往口的辛酸,泣声四起,当然是不难理解的。

韩少功的这篇文章是小说一类。当地是否有这风俗?估计杜撰的可能性比较大。而他文中“宜弟”的这个说法明显是从《墨子》里化用出来的。

至于“宜弟”这个词可还有别的出处。就拿丁老兄最喜欢拿来作文章的《诗经》来说,《小雅·蓼萧》中就有这样的词句:

蓼彼萧斯,

零露泥泥。

既见君子,

孔燕岂弟。

宜兄宜弟

令德寿岂。

如果说“宜弟”是杀长子,那“宜兄”算啥?杀弟弟?杀老爸?幸亏这首诗实在和杀人扯不上关系,否则丁老兄定是要拿来作为证据了。

当然,《小雅·蓼萧》这首诗在丁老兄的“情诗论”的指导下估计又会被他“考证”为一首情诗,而且还是女子在兄弟间摇来摆去的不伦之恋呢。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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