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看图说话,现实 -- 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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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不考虑强拆方基本上是利益相关方按简单的50%的比例,这种不一定会损害多少人的利益?
既然是不一定,那就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你并没有列出实事上的数据证明多少比例的强拆实际上损害了业主的利益。
假设,某个强拆案例,物业实际价格为A,实际补偿价格为B。那么如果A>B那么可以认为业主得益了,A<B那么可以认为业主受损了。
那么,有多少案例中业主是得益的,多少是受损的?
我承认有受损的,但是我也认为有无理取闹的。
50%的这个比例,没有任何数据支撑,实在不足为凭。
这部分实际上抒情而不是说理。
更不用说这个概率落到任何一家人头上就是生活被完全摧毁。
业主受损和生活被完全摧毁不完全是等号把。
比如北京那个一个农家院,补偿250万+2套房子,还上访的,说不上“生活被完全摧毁”把。
4S店那补偿1000万,我想就那个房子本身的价值大半也回来了。至于他想要的地价增值款,那么我要说的是,那本来也是不属于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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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表述应该改成,不经过法定程序的强拆,肯定是非正义的 1 猪头笨笨 字330 2009-01-04 23:54:36
🙂我也认为程序不合法是非正义的。但是强拆不一定是非正义的 hansens 字0 2009-01-05 00:06:24
🙂你也知道是不一定,这个国家每天那么多起强拆 1 猪头笨笨 字141 2009-01-05 00:15:08
🙂你这段话有两个问题
🙂现实世界事情如果都能一个不等式搞定那倒省事了 1 猪头笨笨 字246 2009-01-05 01:15:48
🙂你这是转换话题 3 hansens 字1199 2009-01-05 01:36:09
🙂公平的价格本身是谈判的焦点,你的假设根没有一样 2 猪头笨笨 字1214 2009-01-05 01:59:25
🙂少扣帽子 2 hansens 字972 2009-01-05 02:2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