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看图说话,现实 -- 百年
1、你说有人受损,那么我假设有一个公平价格A,实际得到价格B,那么A和B的比较才有是否合理的结论。
你又扯到谁来决定A。的确谁来决定A是一个问题,但是和这个假设本身没有关系。
如果有一个第三方来评估一个A,你是不是也要说这个是政府影响之下的?
这样就根本没有讨论的基础,或者谈判的基础。
正如强拆的双方,双输。
2
从逻辑上,如果你认为政府是邪恶的,法院和政府也是一条裤子,那么是否按照法定程序来和受损的人数或比例没有关系,唯一的影响是受损的时间快一点或者慢一点。
首先我认同,应按程序,否则是不正义的。
其次,我不认为“合法私人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走完“程序正义”强拆没什么不可以的。
另外,文中并没有证据怎么程序上不合法,最多是政府企图影响司法,加快了某些程序。
如:说4S店没有得到通知,这个论点只有4S店员的口头证据。 那如果法院拿出一个通知送达单出来是不是比4S店的口头证据更有效力?
我的意见是
1、程序合法是必要的
2、从新闻报道中没有证据证明有明显的程序不合法。(我不太相信,一个法院的副院长+执行庭庭长,在面对一个可能影响很大的强拆任务时候,会不把必要的程序走完)
3、我也不认我“合法的私人财产”就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在多数人利益并且合理补偿条件下是可以征用的,无论是从感情、道义和法律上来说都站得住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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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知道是不一定,这个国家每天那么多起强拆 1 猪头笨笨 字141 2009-01-05 00:15:08
🙂你这段话有两个问题 hansens 字818 2009-01-05 00:52:17
🙂现实世界事情如果都能一个不等式搞定那倒省事了 1 猪头笨笨 字246 2009-01-05 01:15:48
🙂你这是转换话题
🙂公平的价格本身是谈判的焦点,你的假设根没有一样 2 猪头笨笨 字1214 2009-01-05 01:59:25
🙂少扣帽子 2 hansens 字972 2009-01-05 02:22:53
🙂你根本就没搞清楚这件事情举证责任在谁 3 猪头笨笨 字1108 2009-01-05 06:49:10
🙂合法私人财产又增加了,请查收! 故园湾里 字106 2009-01-05 01:5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