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看图说话,现实 -- 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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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你这是转换话题

1、你说有人受损,那么我假设有一个公平价格A,实际得到价格B,那么A和B的比较才有是否合理的结论。

你又扯到谁来决定A。的确谁来决定A是一个问题,但是和这个假设本身没有关系。

如果有一个第三方来评估一个A,你是不是也要说这个是政府影响之下的?

这样就根本没有讨论的基础,或者谈判的基础。

正如强拆的双方,双输。

2

么请问你是目前这种不按法定程序胡来受损的人多还是按法定程序办事受损的人多

从逻辑上,如果你认为政府是邪恶的,法院和政府也是一条裤子,那么是否按照法定程序来和受损的人数或比例没有关系,唯一的影响是受损的时间快一点或者慢一点。

首先我认同,应按程序,否则是不正义的。

其次,我不认为“合法私人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走完“程序正义”强拆没什么不可以的。

另外,文中并没有证据怎么程序上不合法,最多是政府企图影响司法,加快了某些程序。

如:说4S店没有得到通知,这个论点只有4S店员的口头证据。 那如果法院拿出一个通知送达单出来是不是比4S店的口头证据更有效力?

我的意见是

1、程序合法是必要的

2、从新闻报道中没有证据证明有明显的程序不合法。(我不太相信,一个法院的副院长+执行庭庭长,在面对一个可能影响很大的强拆任务时候,会不把必要的程序走完)

3、我也不认我“合法的私人财产”就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在多数人利益并且合理补偿条件下是可以征用的,无论是从感情、道义和法律上来说都站得住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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