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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文摘】我们身边的经济学    -- founde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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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第三十五章 收入分配与政府计划经济学

第三十五章 收入分配与政府计划经济学

如同在许多国家所做过的那样,我们的政府已经构建了针对经济中似乎需要援助部门的帮助计划,在大多数情况下,这些不同计划的潜在目标是要影响收入的再分配。

如同在第三十二章中所指出的,所有改进或保持我们环境的计划既涉及成本,也涉及利益。这对任何政府计划来说也是如此。如果我们想要理解实际的、如同反对所公认的任何政策的再分配方面,我们必须充分估价成本与利益的幅度。同样,我们还必须依据经验判断谁将承受这些成本和利益。

让我们考察一下农业计划中的再分配效应。这一计划的明显意向是将农民的收入保持在一个社会感觉可以接受(也就是说,不是太低)的水平上,要提出的问题是:(1)这个计划是否能达到那个目的?谁会获取这些利益?(2)这一计划是如何得到支付的?谁来负担这些成本? 先回答后者;所有直接和间接的政府对农业计划的支出,都直接来自政府的税收。纳税人在这些成本中所分摊的份额与他们所贡献的总收入成比例。(纳税人既可通过收入税的形式直接纳税,也可通过他们过去通常购买的产品间接地纳税,这些产品的价格较高,因为制造厂家也要交纳税金。)价格支持、剩余储存和土地休耕补贴制(指从1956年至60年代初美国政府为减少剩余农产品,要求停种某些作物,休耕部分土地,并给农场主补偿的做法――译者注)的直接成本,在1982年总计为90亿美元。每当消费者在购买一袋以人为提价的形式出现的土豆时,他们就会面临间接成本。显然价格支持的显性目标,正是要支持在自由竞争条件下,他们有可能达到的水平之上的农作物价格。可以作如下比较,土地休耕补贴制所宣扬的目标是“保持土壤肥力”,但是有个效果是要减少耕地的供给,从而减少可供销售作物的供给。在某种程度上,保持地力获得了成功,农产品的价格高于它们原本有可能获得的价格。农作物控制与市场份额的目标是要减少送往市场用于销售的农作物供给;其结果仍然是更高的价格。

谁来承担更高价格的成本?消费者直接承担这些与他们所购买的农产品数量成比例的成本。穷人在食品方面的花费支出在他们收入中所占的比重要大于那些富人们的支出比例,这是一个经验事实。(也就是说,对食品的需求弹性从总体上说小于个体。德国学者厄内斯特? 恩格尔于1857年系统地阐述了这一事实,现在被人们称作“恩格尔定律”。比如说,1955年人均收入为2000美元的非农业家庭,将其收人中的27%花费在食品上,而人均收人为600美元的家庭在食品上的花费占收人的46%。)因而我们可以将农业计划所引起的更高的食品价格看作是一种引起收入再分配的递减税制,因为穷人对他们所获取的物品,与富人相比,要付出相对更大的比重。

谁会从农业计划中获益?更高价格的利益是直接与农产品售出的数量成比例的。因此,平均而论,这些利益是与农场主的收入直接成比例的。(不过要注意,如果可以自由进入农业,较高的价格将引起投向农业资源数量的增加。在自由进入的情况下,较高的农业价格将不会对所有农民有利(当然,除非政府将购买剩余产品并持续对休耕补贴制之类投入越来越多的资金)。对生产要素的边际收益递减,当产量扩大时,每年单位成本也上升。所以,高农业价格导致更大的产量,直到新增生产成本恰好与该产量所新增的收入相匹配,在那一点上,只有具有特殊天赋的农民才会获得比正常利润更多―的收益。)产生于政府对“剩余”产品购买的利益,是与农场主所出售的剩余产品数量直接成比例的。总而言之,这表明利益是与农场主的收入成比例的,因为生产和销售更多的作物通常会带来更高的收入。用同样的推理,土地休耕补贴制的利益与未耕种土地的英亩数直接成比例。农场越大,可以纳人土地 休耕补贴制的土地数量也就越大,从而利益也就越大――于是由此再度与农场主的收入呈正相关关系。

有一些统计数字应当证明是有说服力的。大约有10%的美国农场主生产出市场所销售农作物的80%到90%。1980年,收益价值为10万美元或10万美元以上的农场主,其总收人中大约60%来自政府的直接支出、租金和红利,而收入低于5000美元的农场主,这一数字仅占其总收入的6.9%。

在衡量了农业计算的成本和效益之后,我们只能得出以下结论,即其效果明显是收入由穷人向较富之人的再分配,当然如果穷人按比例地向政府开支支付较低的税收,那么这一论断是无效的。

类似的分析可适用于进口糖的配额,在过去数年中,世界糖价下跌了一半。然而在美国,尽管世界价格下跌和国内经济衰退,糖价持续保持稳定。这是因为国内生产者得到了进口配额制的保护,从而免除了世界性竞争。获益者是那些在建立配额的法案通过时拥有甜菜和甘蔗田地的人们。受损者是为糖支付较高价格的消费大众。并且由于低收人家庭自己制作很多罐头和储存式食品,因而他们较可能承担政府计划中不成比例的负担。

现在回到我们的收入税制度上来,让我们来思考一下特定的税额扣除是如何对收入进行再分配的。偿付抵押购房的某一个人被允许将利息支付扣除,这对房屋所有制来说是一种激励,因为购房者可以从不必将他们的边际税率应用于那部分收入这一方面获益。A女士,其年抵押利息支付相当于1000美元,边际税率为20%,就会获得200美元的收入,而不必将此数额转交给政府,这有多棒呵!但是考虑一下B先生的例子,他的收入是A女士的两倍,并且处于40%的纳税档次中,从他该年所支付出的2000美元利息中,他可以从其收入税的交纳中扣除这一数额,他便省下了400美元。抵押购房的富裕个人在同样情况下,比不算富裕的人从中获得更大的利益,比边际税率为零的贫穷个人,或比其他任何无抵押支付并从中获得好处的人所获得的利益要多得多。

我们已经考虑过由那些使得卖淫和使用麻醉品非法化法律所许可的收入再分配的方式。在这两种案例中我们都可以说,由于对非法商品与服务来说,信息是更加昂贵的,一般来说那些能够支付得起更高价格的人(富裕者),就会获得比那些穷人“更好的”产品。

我们还可以回顾近来的租金控制与高利贷法律的问题。如果控制高利贷和租金的法律是有效的,它们就会在市场出清价格之下定立某一价格。因此,公寓与信贷的交易者们在出售其产品时,寻求非金钱方面的收益。谁的资信条件较好?是年收入20000美元的人?还是断断续续地工作,年收人为5000美元的人?在同等利率条件下,贷出者将会把资金贷给前者而不是后者。当高利贷法律实施后,穷人得到贷款的机会更少。

在租金控制下,房东会将房屋出租给领取社会福利者,还是租给一位市议会成员的女儿?在同等租金价格下,他也许会租给后者,因为她更有可能按时地支付其房租。

以上所列举的所有例子用来描述考察政府计划的成本与收益分配情况,并且判断它们实际上是否按其所意欲的方向对收入进行再分配。相反,它显示出很多政策倾向于以不够富裕者的代价达到对富人有利的结果。然而,当用于任何未来的计划时,这一假定必须予以重新证实。

小结

对很多政府计划的分析显示,这些计划并未像一般所打算的那样有利于穷人。比如说,任何涉及价格支持及其类似的农业计划,按其产量成比例地有利于农民。贫穷的农民,根据定义,就是那些并未获得很大产量的农民。因此,较为富裕的农民从政府的农业计划中获益最多。作为一般性命题,很多政府计划倾向于对我们社会中那些极为贫困者之外的其他人有利。

讨论题

1.讨论有利于穷人的政府计划。

2.总的来说,联邦政府税收与支出计划的分配性后果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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