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略谈世界各地的血崇拜与血禁忌(上) -- 江城孤舟
与血崇拜相比,血禁忌在我们现代的生活中已经不太常见,但在原始人那里,却与血崇拜是同时诞生,同样重要的信仰,它们的根源也是相同的,都是出自于“血是生命与灵魂之所在,具有神秘魔力”的原始认识,原始阿拉伯人甚至更直白,他们认为灵魂就仅仅是血。因为信仰这一点,所以原始人在试图利用血的神圣性时,也需要保护自身血的神圣性不受损害。他们对人类自身流血有着极其深刻的恐惧,在那时的简陋条件下,流血必然伴随着痛苦嘶喊,在很大程度上就意味着疾病和死亡。所以在一般意义上,血禁忌是对出血的禁忌。
在原始人看来,血既然是生命与灵魂的载体,那么当自身流血时,就意味着生命与灵魂的部分丢失,于是他们会注意,不让这部分生命与灵魂被他人得去。所以,许多原始人的习俗是,自身流血后,由自己将其舔食(大煮兄我不是说你)。这就是希望自己的灵魂不落入他人之手,不被他人利用作祟,希望血液回归自身后还能生出新的血液。
这种思想发展下去,就出现了以下的信仰。在某些原始部落,当其成员流血时,不能任其流到地上,而要由部落中某个成员的身体来接住。比如在澳大利亚的原始部落,当给少年割包皮时,少年需要躺在本族男人们的身体上;在割礼开始前,需先敲掉他一颗门牙,此时少年坐在一位男子的肩膀上,流出的血都落在男子胸膛上,不准擦掉。如果血滴到了地上或其他地方,原始人为了防止这些血被巫术利用而伤害自身,就要立即将这些血液销毁掉。比如西非部落中,有人的血滴到地上,则立即要将其掩埋,如果滴到树上或其他木器上,要削去此木片,连木屑都要毁掉。新几内亚土著的习俗与之相似,有时候还要点堆火,来彻底毁掉血迹。非洲的卡菲尔人,连帮别人捉虱子时,都要把虱子还给原主人,因为他们信仰,这虱子吃了那人身上的血,如果被别人弄死,那这血便落入别人之手,而使其获得了某种魔力。
我们中国人的传统也认为失血不是好事。在旧观念下,如果某个人面色苍白,便说他“失了血”、“血气不好”,是不吉祥的兆头,需要赶紧想办法调治。如果真因受伤而失血了,就更要加紧补养,因此有很多种传说能“补血”的食物。也因为这个旧观念,所以义务献血在过去一度是受抵制的,完全不顾人失血低于一定限度,则对身体并无伤害的科学思想。还有中国人的“要留全尸”,崇尚不流血的死刑概念,也未尝不是血禁忌的衍生产物。
在日常生活中要对每一滴血都作这样的处理,也太麻烦,所以这类禁忌日后逐渐淡化,但还是有个很普遍的变种,即对王者的流血禁忌。在原始人那里,部落首领的灵魂被视作有莫大的法力,能与神交流,类似于半人半神之躯,其一举一动都与神秘的自然相关联,会带来福祉,也会降下灾祸。因此,原始人就以种种手段来保护这神圣灵魂不受伤害,不被劫夺,其中包括隔离首领,不让他与外人接触,定期处死首领肉体,以保证灵魂转移到新的强健身躯中等等。而作为首领灵魂所在的血,当然无比珍贵,不容流失,也不能让人利用作法伤害首领。例如在新西兰部落中,酋长的血滴落到任何东西上,那东西便立即为酋长所有,其他人不能碰。某次一位酋长来到一艘独木舟上,不慎被刺破了脚,血滴到船上,船主立即跳下船,将舟拉到酋长住宅边,留在那里。还有一次,某酋长到传教士的屋子时,头碰到梁上而出血,从此那座房子就归酋长所有了。而马达加斯加的伯特里希奥人,其贵族有一群眷属,名为拉曼加,他们的职责就是吃掉贵人剪下的指甲,舔尽贵人流下的血。这应该是为了避免它们被巫术利用害人。
在阿拉伯民间传说里,宰努比亚女王曾经以结婚为饵,诱捕了穆代尔部落国王杰希迈,对他说:“不要损失你的一滴血,我将你骗到这里来,是因为知道你的血液中含有一种治疗中邪病的良药。”但她过去得到警告,只要杰希迈有一滴血洒到外面,就将有人替他复仇。于是让杰希迈坐在皮垫子上,在他身边放上一金盆,割断杰希迈的动脉,让血流到盆子里。但杰希迈在挣扎中,还是让一滴血洒到了大理石柱子上。最后宰努比亚女王果然死于杰希迈外甥与谋士的复仇。这个故事并不是史实,但却能有效地反映出人们对贵人血液魔力的信仰与禁忌观念。
这种禁忌已经被我们中国人所熟知,在中国历史上,一般在处死帝王与帝胄时,还是讲究不流血的,如汉少帝是饮鸩酒而死,隋炀帝是被逼上吊,刘裕原来想让晋恭帝服毒自杀,但晋恭帝说“佛教说:人凡自杀,转世不能再投人胎”,于是捂死了他。这些夺权者已经不再相信帝王的绝对权威,但对神秘力量还是有些畏惧的。
在东方民族中,这种习俗是被普遍采信的,如蒙古等游牧部落,在处死王族时,便不希望让血流出来。《大宋宣和遗事》写金主完颜亮叫宋钦宗和辽天祚帝去比赛马球,宋钦宗从马上跌下来,被马乱践而死。这是小说家言,未必是史实,但也未必没有蓝本。如旭烈兀在攻占巴格达后,处死阿拔斯王朝末代哈里发,一说是把他装进口袋里,纵万马践踏而死,另一说是把他囚禁在高塔里,不予食物而饿死,总之都不流血。而1782年的暹罗,吞武里王朝国王郑信被政变的差克里将军处死,据说使用的手法是将他装进袋子里,用檀香杖击打而死。还有缅甸宫廷据说也有处死王族人士而不流血的特殊刑法。
这种思想最后再上升到宗教的系统高度,就像佛教那样了,如《地藏菩萨本愿经》:“若有众生,出佛身血,毁谤三宝,不敬尊经,亦当堕于无间地狱,千万亿劫求出无期。”
当然,除此之外还有一种禁忌。有些民族也不希望让他人与动物的灵魂沾染自身,因此禁忌吃血液,如前述的部分印第安部落的习俗。还比如黎苏陀人,在战争结束后都要特别沐浴,他们认为战士必须尽快洗去身上沾染的血迹,否则亡魂就要来打扰他们,使他们无法入眠。印度婆罗门的禁忌是不能目睹生肉、鲜血以及被砍去双手的人。在乌干达,一对双胞胎出生后,父亲就要在一定时间内遵守一系列禁忌,包括不得杀生,不得看见鲜血等。过去有些爱沙尼亚人不吃血制品,也是一样的理由。
在欧洲一度流行的吸血鬼传说,可以算是此种信仰的近代变种。吸血鬼最重要的特征是可以将被其吸血的人也变成吸血鬼,这与原始人认为灵魂被异类玷污是一个意思。在《蜀山》里,血魔侵入正道之士的身体后,可以控制其灵魂,从根本上将其变为邪派,这也能算是古代信仰被现代演义化的产物。
在这里顺带提一下输血,澳大利亚土人输血的历史据说已经有数千年之久,当然不可能是出自科学理论,而只能解释为血液信仰的产物。到了17世纪,欧洲医生首先开始近代输血的实验,但最初却是用动物血液输入人体的,第一例输的是羊血,据说成功了,但第二例病人输入牛血后很快死亡。故而此疗法被禁止,而教士们则将输血谴责为玷污灵魂和神性的行为。得到19世纪,医生才重新摸索着输血,直到1900年发现血型的区别,输血才真正走上了光明大道。
我们已经谈了许多血禁忌的相关知识。现在让我们来看看一个特殊的门类,即任老师提到的“经血破法术”,它究竟是属于血崇拜还是血禁忌?
在讨论之前,我们应该将这句话里的“经血”一词范围扩大些,除了女性月经时流出的血外,女性分娩时流出的血,也一样被认为是具有魔力,或者不洁的。对原始人而言,他们最初只怕也未必就能明确分辨经血与分娩时出的血到底有何区别。甚至到伊斯兰初期,“来月经了”与“分娩了”这两个词在阿拉伯人那里却依然是通用的,可以彼此互相指代,原因就是因为流出的血。
我们当然可以确信,经血也是血,原始人最初也是会把它看作是灵魂从体内流出的。这里有个绝好的例证,古代阿拉伯人就将正在分娩的女子称为nufasa,意即“灵魂的”,这是因为他们认为鲜血即灵魂,正从女子体内流出的结果。伴随着月经与分娩时的痛苦和不适,原始人无论男女,必然对其怀有恐惧之心。事实上,不要说原始人,只怕在几十年前,在性知识还不发达的时候,国内的少女们初次月经时,也有些人会有恐慌和畏惧的心态吧!而分娩则更是古代妇女的鬼门关,因为大出血而死亡者不在少数,这也会加重原始人对“经血”的畏惧心理。
但经血又不同于普通的血,它有周期,奇怪地与月亮运行周期一致,不会结痂,且只在适龄的女子身上发生。原始人一旦意识到这种现象,则脑海中会将其与魔力联系起来,对其产生一种崇敬之感。
我认为,对经血的崇敬与畏惧,其实实质都是一回事,都是原始人那简单联系思维的产物。因此在母权社会,月经魔力是矛盾的。月经可能扰乱社会活动,毁坏庄稼,但也可以用于媚药。甚至今天某些印第安人还把一块在经血里浸泡过的织物放到船头上,防止河妖出现。在凯尔特神话中,梅芙女王有众多丈夫,她将经血用蜂蜜酒调制,分给每个丈夫喝下,以代表自己对他们的统治权。
但到了父系社会,男权占主导的时代,由于男性潜意识里对女性生殖魔力的畏惧,他们将经血贬为纯粹邪恶的存在。这里有一种情况,即在原始社会的男性,是不希望自己的妻子是处女的,因为那代表着妻子的生育力尚且是未知数。马可·波罗在谈到藏人时说,“他们没有一个人希望娶一个身为处女的姑娘为妻。”阿拉伯地理学家阿尔·贝克里提到斯拉夫人时说,“若一个男人结婚时发现妻子是一个处女,就会对她说:‘要是你有一点儿可取之处,男人就会向你求爱,你的处女贞操就会被人夺走。’于是他把她赶出家门,将她遗弃。”
但是,这种迫使处女失去贞操的观念,在原始人那里,不会如此直白地表达出来,而是以一种更隐晦的形式呈现。“比如有些人想像,阴道里有一条蛇,它在处女膜刚破时会把丈夫咬住;而有些人认为阴道里流出来的血具有可怕的魔力,包括经血在内,同样可以摧毁男人的生殖力。”
在澳洲某些原始部落中,当姑娘到达青春期时,就由年老的妇女弄破处女膜。在赤道非洲的马萨,在马来亚的沙凯族,苏门答腊的巴塔斯族都有这样的习俗。在西里伯尔的阿尔福族那里,由新娘的父亲充当这种奇怪的角色,在爱斯基摩人的某些部落里,则由巫师帮助新娘弄破处女膜。这些情况应该都是因为害怕丈夫的生殖力被处女膜破损流血而夺取。
因此,经血禁忌就此诞生,经血也被男人视为污垢不洁的存在,尽管它的本义未必是这样。在我国的《说文·女部》里有“姅,妇人污也”的字句,明确表明了污秽的含义。《礼记》有“月辰避夕”的字眼,当然有人不同意将“月辰”解释为月经,而是引用《礼记·内则》“妻将生子,及月辰”来证明“月辰”与生育有关。即便如此,则《玉房秘诀》中“月经之子兵亡”则肯定是迷信了。在《旧约·利未记》第15章中说:“妇人行经,当七日不洁。”第18章中又说:“人若与行经的妇人交情,妇人虽行经也顺从他,这二人必在死中灭绝。”非洲的布西曼人相信男子被来月经的女子看见,就会当场僵直,变为“说话的树木”。而维尼(Vigny)则把不洁概念与疾病概念联系在一起,他写道:“女人,病儿和十二倍的不洁”。
根据交感巫术的原理,经血既然能摧毁男人的生殖力,也就能摧毁大地、庄稼与其他物体的生殖力与活力,也就能破坏法力。故而罗马的普林尼在《博物志》中说:行经的女人毁坏了庄稼,破坏了花园,杀死了蜜蜂……如果她碰葡萄酒,这酒就会变成醋;如果摸牛奶,牛奶就会变酸,如此等等。在澳大利亚部落中,来月经的妇女不得接触任何男子的物品,甚至不能走在男人的路上,否则男人就要死亡。故而有的澳大利亚部落规定,月经期女性帐篷不能搭在男性帐篷附近,得离开数里地之远,否则处死。在乌干达,月经与分娩的妇女接触到的一切东西都得销毁。在哥斯达黎加印第安人中,此类妇女只能用芭蕉叶吃饭,并将其抛到偏僻的地方,若给牛和人接触到了,就会死亡。
这种信念以巨大力量延续到近代。1878年,《英国医学杂志》公然宣称:“肉一经行经女人触摸便会腐败,这是毋庸置疑的事实”,并列举了个人观察的实例。而我国民间迷信则认为月经带在雷雨天顶着头上可以防雷劫。至于蒜汁、粪尿、三黑血(黑的鸡,狗,猪)和月经血这种污秽的东西混合在一起,则可以破除正邪道法,在明清小说里有大量的这类情节。
既然如此,那么来月经的女子——尤其是初次月经的少女,还有生育中的女人,都需要和男人乃至于其他事物隔绝开。所以我国民间习俗中,男人不能进产房,女人月经来了时不能去烧香,女人的月经带要保管好,不要被妖怪偷了去。在安达曼群岛上的安达曼人那里,女孩子初潮时有许多禁忌,例如不得外出,不得用原来的名字等等。害怕流血会带来可怕的祸害。而非洲刚果加蓬的土著人规定月经女子要脱离家族,隐居在别的小屋,不许见丈夫、父亲、伯叔父的面。在柬埔寨,旧习俗是女子月经初潮时,要呆在床上,挂起蚊帐,呆整整100天。有些原始部落的女子在月经初潮时,会被隔离在悬挂起来,上不着天,下不着地的笼子里,呆上几年时间。相比起普通人,原始人更害怕经血会伤害首领,因此在此方面也有禁忌。如印第安支努干部落的习俗是,酋长女儿来月经时,得躲在房子里5天时间,不见人,不见天,得禁食。据说,她要看了天,天色就不好。在英属新几内亚的卡巴迪地区,酋长的女儿到了十二三岁就得呆在家里,决不许走出户外,其房屋必须严格遮盖,连太阳光都照不到。
还有中美洲与南非的某些部落,都认为分娩比月经更危险,女子需要在额外的房间里被隔离开,时间为几星期到几个月不等,在此期间男人不得接触女子和婴儿。
在日本,为避忌血污,产妇避忌时间最长的长至七十五天,然后才能给婴儿举行参拜氏族神的仪式。产妇丈夫的避忌则是三日至七日不等,避忌期间不能出门干活。还在一定时间内禁止他们到神社去。
犹太教认为,因为亚当的女伴夏娃屈服於魔鬼的诱惑,犯了原罪,所以人的月经便被视为不洁的伤口,是上帝对夏娃后裔的惩罚。所以犹太教禁止从月经到此后一周的妇女参加宗教仪式,直到妇女在“洁净池”中沐浴为止。在希伯来传说里,月经是一切不幸的根源。女人在月经期间不得在公共场合露面,一旦她出现了,就会引起灾祸,例如面包不发酵,酒变酸和谷物歉收等等,她要走过两个男人当中,则必然会死一个人,而且无论如何不能行房,因为她不洁净。
英国古代有一位诗人在诗中也表达了这种看法:“啊,流着经血的女人啊,你是恶魔,世间万物都会与你隔开以免受害!”
《古兰经》曰:“他们问你月经的(律例)。你说:‘月经是有害的,故在经期中你们应当离开妻子,不要与她们交接,直到她们清洁。当她们洗净的时候,你们可以在真主所命你们的部位与她们交接。’真主的确喜爱悔罪的人,的确喜爱洁净的人。”(2:222)在圣训里有一章专门论及这个问题。因此伊斯兰教虽然不把丈夫与经期的妇女隔开,但规定了:妇女在生育与月经后,作礼拜不被接受,必须以大净清洗身体后才有效。同样,月经或生育的妇女也可以放弃朝觐,去朝觐也得清洗身体,且不能参加天房绕行礼,不能礼拜,只许可赞颂真主、背诵《古兰经》或祈祷,需要等到经血或产血洁净后才可作主命环游天房。
我国依然有类似习俗,鄂伦春妇女临产时,孕妇必须住到房外仅容得下一个人的小窝棚里去,待产后满月之后再回家。巴金的《家》中,高觉新的妻子临产,被大家庭的压力逼迫,只能在大宅外找地方分娩,结果因难产大出血而死。
我国传统民间迷信认为,难产而死的妇女会堕入血池地狱。这种说法让很多人大惑不解,难产而死的妇女有什么罪过?乃至于清朝文人都看不下去,而在笔记小说里批判这种迷信。但他们不知道,这种迷信的背后实际上就是经血禁忌的深刻影响。如果以原始人的男权至上思维,则难产血崩的妇女是犯了滔天大罪的,它会威胁男人的生存,使其死亡或丧失生育力,进而会使得天地都受到污染。这里引一段巴佩迪氏族巫师的话:“如果哪位妇女流产,让污血横流,又将婴儿隐藏,这些行为便足以引起炽热的熏风,烤得全国赤地千里。由于社会秩序紊乱,天也不再下雨。”
经血禁忌也是少数至今仍在现代社会中有影响的禁忌,想来大多数中国人在潜意识里还是有这种感觉吧,就不再深入了。
至于任老师提到的“黑狗血破法术”问题,那则是属于血崇拜的变种。司马迁在《史记·封禅书》中记载说,秦德公时,“磔狗邑四门,以御蛊”。唐朝司马贞《史记索隐》说:“《月令》云:‘大傩,旁磔。’注云:‘磔,禳也。厉鬼为蛊,将出害人,旁磔干四方之门。’故此亦磔狗邑四门也。”
东汉应劭《风俗通义·祀典》对此作了系统记述与解释:“《月令》:‘九门磔禳,以毕春气。’盖天子之城,十有二门,东方三门,生气之门也,不欲使死物见于生门,故独于九门杀犬磔禳。犬者金畜,禳者却也,抑金使不害春之时所生,令万物遂成其性,火当受而长之,故曰以毕春气。功成而退,木行终也。《太史公记》:‘秦德公始杀狗磔邑四门以御蛊灾。’今人杀白犬以血题门户,正月白犬血辟除不祥,取法于此也。”
也就是说,古人本来就用狗血来祛除厉鬼恶煞。可古人早期并不认为狗血是污秽的,也不会认为它与经血是同理。到了后世,风俗逐渐流变,民间反而将狗血与粪尿、经血等量齐观,视同不洁了。这种情况也发生在阿拉伯人身上。古代闪族人认为血液是神圣的,蒙昧时代的阿拉伯人还常用骨头刺穿牲畜咽喉而喝血,但随着伊斯兰教的传播,严禁吃血,久而久之,今天的阿拉伯人便忘却本义,认为血液是污秽之物了。
我们现代人的思维器官与几千年前的原始人相比,并没有本质的进步,但我们的思维方式则已经发生天翻地覆的改变,旧日荒谬的时代已经远去,现在是科学与理性占据主导的时代了。可毕竟现代人也刚刚步入文明社会没多久,我们的思维还应该有很大空间未开发。在青年期的时候,稍微回顾人类幼儿期的那些想法,在惊讶与苦笑的同时,也许对我们还有很大的启示意义。
注:关于血禁忌,本贴半数印证资料引自弗雷泽的《金枝》与波伏娃的《第二性》,未能一一标注出处,是我的不对。感谢丁兄指出本人的错误。
本帖一共被 2 帖 引用 (帖内工具实现)
- 相关回复 上下关系8
🙂这个“尽量“不会突破把血放干净的神圣底线吧 唵啊吽 字225 2009-03-05 11:06:40
🙂插一句无关,又有关的话呵 凉风有信 字302 2009-03-04 20:20:19
🙂谢宝 空气精灵 字90 2009-03-03 20:48:44
🙂略谈世界各地的血崇拜与血禁忌(下)
😄【原创】补充几点史料 3 气吞万里如虎 字518 2009-03-08 05:43:44
🙂哪里,您的补充很有价值 江城孤舟 字44 2009-03-08 05:45:48
🙂谢江兄宝 大塚理喜智 字134 2009-03-05 03:21:31
🙂这个得顶 养吾斋主 字34 2009-03-05 03:2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