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略谈世界各地的血崇拜与血禁忌(上) -- 江城孤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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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略谈世界各地的血崇拜与血禁忌(上)

    Liupizi兄近来的一篇妙文《西安小吃之羊血列传》,读后着实让人对关中美食心驰神往。但文中也提到了一个细节,就是部分基督徒不吃血液制品。看完后,自己想了一阵,决定和大家探讨一下此话题,本人虽然也爱好读些神鬼幽冥类的书籍,不过毕竟不是民俗学的专家,如果文章中有任何错误和遗漏,欢迎大家指正。

    对血液的崇拜应该是全人类在原始时期的共同认识,源远流长,而且也是少数直至今日还存在于我们生活中的迷信之一。原始人以狩猎为重要食物来源,茹毛饮血是从猿到人的必然过程,当原始人有了一点理性思维能力后,他们注定会发现血液与生命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无论是自己,还是被捕杀的动物,当血液大量涌出,意味着生命将告终结。所以,原始人当有了原始巫术与宗教信仰后,将血液与灵魂联系起来,是件最简单不过的事情。比如印第安部落的巫师就认为:血液是灵魂的能量,人类不流血,基本上是不会自然死亡的。

    因为相信血液中存在着人与其他动物的生命和灵魂,所以在部分原始人看来,喝下他人的血液,就是接受了这些灵魂,也接受了它们的力量。古代高卢人就喝敌人的鲜血,并用它涂抹全身。斯基泰人会用敌人的血洒在插在一个小土堆上的神圣的短弯刀上,以及喝一杯被他杀死的第一个敌人的血。甚至到近代的爱尔兰,《金枝》的作者弗雷泽依然见到一些当地人在亲属朋友死去后,喝他们血的事件。

    当然,也有完全相反的想法。有的原始部落绝对禁止喝血液,却是因为害怕别人或动物的灵魂混入自己的灵魂之中。如某些印第安部落,就禁止吃喝任何动物的血液。犹太猎人在杀死动物后,把血全部放出来并用泥土覆盖,因为血液被视作动物的灵魂,所以埋葬血液就是埋葬动物本身。

    这两种完全相反的思路,在历史上都一直延续下去,那些希望获得血中神圣力量的信仰,以及对血的模仿,就发展为血崇拜;那些害怕血中灵魂混杂的信仰,就发展为血禁忌,但究其根源都是一样的,都是原始人的朴素信仰与交感巫术所致。

    血是灵魂所在,具有神圣性,当人类进入文明时代后,这种信仰依然没有消失,依然以神话的形式保存下来。我们可以把血的神圣地位归结为三点:

    1、血就是生命本身,或自己可以孕育生命。如在印度神话中,阿修罗有强暴无敌者,名为拉克塔维拉,其每一滴血落地,都会生出新的拉克塔维拉。雪山神女帕凡提化身杜尔伽,仍不能取胜,她的愤怒身伽梨在与其作战时,发现战场上充斥着拉克塔维拉的化身,便将他们一一抓住,刺穿肚腹以后喝干喷出的血,使其无法再生,将其消灭。而希腊神话中,地母该亚唆使儿子克洛诺斯用镰刀把天神乌拉诺斯割伤。乌拉诺斯伤口里的血首先变成厄里倪厄斯,即三位复仇女神,在罗马神话中被称为芙厉恩。可是乌拉诺斯的伤口血流不止,还没有凝血生痂,于是在复仇女神之后又生出了可怕的巨人吉冈特。而乌拉诺斯的血液落入海中,即生出了美神阿佛洛狄忒。

    2、血能赐给饮用或接触者神奇的魔力,如北欧神话中最大的英雄齐格菲,杀死巨龙法夫纳后,龙血灼伤了他的手,他舔食龙血后,便有了懂得鸟语的能力,他再用龙血沐浴全身,便刀枪不入。这时有一片叶子落到他背后,那一块肌肤没有沾到龙血,便成为其致命弱点。在基督教传说中,耶稣被罗马百夫长朗吉努斯的枪刺穿肋下后,血流了出来。此枪便成为圣枪,耶稣的血也治好了朗吉努斯的盲目,使其成为虔诚信徒。

    3、血可以赐予无生命的事物以生命、灵气与神圣性,如在荷马史诗《奥德赛》第11卷里,尤里西斯(Ulysses)“杀祭一头不孕的母牛”,“给泰瑞西阿斯奉祭一头全黑的公羊”,“就着地坑,将黑的羊血注入洞口”,才召来英雄们的亡灵。古希腊人信仰灵魂至冥界后便处于浑浑噩噩的状态,若不喝血,便不能认出凡人并开口说话。

    因为血如此神圣,所以古人的祭祀中需要用到血,几乎全世界皆如此。我国在古代将祭祀祖先作为重中之重,甲骨文的“血”,下是皿,一个盘形,盘中的小圆点是“血”的形象。小篆是皿上一点,那一点就是血滴。《说文》道:“血,祭所荐牲血也。”许慎在此强调的是血的祭祀作用。他说的“牲血”,指动物的血,主要是牛羊豕三牲的血。正如《礼记·郊特牲》中记载“郊血,大飨腥,三献爓,一献熟;至敬不飨味而贵气臭也”。而宰杀牲畜并取血,供奉神灵以及先祖,又被后人称为“血食”,“宗庙不血食”对古代贵族而言,是最可怕的事情。故而有《左传·庄公六年》中的一段对话:“邓侯曰:‘人将不食吾余。’对曰:‘若不従三臣,抑社稷实不血食,而君焉取余?’”

    我国古代还有其他一些祭祀方式也利用了对血的神圣性信仰。比如“衅”的本义,《说文》曰“血祭也”,即古代用人或者牲畜的血涂器物的缝隙,《周礼·大祝》有“隋衅”一词,注曰“谓荐血也”。古代生产力落后,制造大件物品后,往往需要这样“衅”一下,目的是赐以器物神圣性,保佑它坚固,或追求吉利。古人会“杀牲以血浇落于社曰衅社”,如“桓公践位,令衅社塞祷”(《管子·小问》);在出征时会“衅鼓旗甲兵”(《吕氏春秋·慎大》),后来依然有杀牲畜或杀人以“祭旗”之做法;还会“车甲衅而藏之府库”(《礼记·乐记》),“将以衅钟”(《孟子》)等等。

    再比如我国古代的歃血为盟,即把牲畜的血涂在嘴唇上,表示结盟的诚意。按照《史记·平原君虞卿列传》的说法,是“毛遂谓楚王之左右曰:‘取鸡狗马之血来。’”,为什么用这三种血难以考证。但到现代,黑社会依然有喝鸡血酒结盟的仪式,更郑重的就是结盟各方刺破自己的手,混在一起,喝血酒来表示互相信任。其实匈奴人也有相似的习俗,即在订盟约时,要用人头盖骨制成的容器喝血。说白了这都是原始信仰的遗存。

    其他民族也是一样的,宰杀牲畜祭祀神灵是普遍现象,更极端的例子则是美洲的阿兹特克文明,对祭祀神灵有着狂热的爱好,而他们认为讨好神灵的办法,就是以人血献祭,所以阿兹特克不断对外战争,抓取俘虏以开展人祭。印度教极端派别在祭祀黑地母伽梨时,也有使用人血献祭的。唐玄奘在求学印度的途中,差点成了类似信仰的牺牲品。

    相对的,古犹太文明对此则有严格规定,见《旧约·利未记》:“论到一切活物的生命,就在血中。所以我对以色列人说,无论什么活物的血,你们都不可吃,因为一切活物的血就是他的生命。凡吃了血的,必被剪除”,“在你们一切的住处,脂油和血都不可吃,这要成为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以及《申命记》“只是不可吃血,要倒在地上,如同倒水一样”,“只是你要心意坚定,不可吃血,因为血是生命。不可将血(原文作生命)与肉同吃”。

    但是,这并非认为血液是肮脏的,而只是对凡人的限制,是因为它神圣,所以要将它献给神,同样见《利未记》:“他要在耶和华面前宰公牛,亚伦子孙作祭司的,要奉上血,把血洒在会幕门口,坛的周围”以及“受膏的祭司要取些公牛的血带到会幕,把指头蘸于血中,在耶和华面前对着圣所的幔子弹血七次,又要把些血抹在会幕内,耶和华面前香坛的四角上,再把公牛所有的血倒在会幕门口,燔祭坛的脚那里”、“祭司要在坛上焚烧,作为馨香火祭的食物。脂油都是耶和华的”,还有《申命记》“ 你的燔祭,连肉带血,都要献在耶和华你神的坛上。平安祭的血要倒在耶和华你神的坛上”等等。这些都应该是古代闪族宗教观念的产物。

    基督教作为世界性宗教,需要考虑各地的实际情况,对此犹太教的旧习俗不能完全照搬,也是正常的。更何况天主教根据《约翰福音》“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 而有吃圣餐的传统,以葡萄酒和无酵饼来象征耶稣的血液和肉体,这也未尝不是古代交感巫术的一个变种,以酒代替血也不是基督教的首创。在古埃及神话中,太阳神拉曾派嗜血的狮首女神塞赫梅特下到人间,让她惩罚人类,谁知塞赫梅特在人间疯狂地杀戮,血流成河,人类眼见就要灭亡,这个时候拉后悔了,但塞赫梅特已不可阻止。情急中他心生一计,在女神的必经之路上放上很多红葡萄酒,她经过时果然将其当成人血,狂饮之后大醉倒下,人类便得救了。

    不是所有基督教徒都不吃血液,但《旧约》里的这个禁令还是被很多人遵守的。而伊斯兰教则一脉相承,禁止吃血液。《古兰经》中说“他只禁止你们吃自死物、血液、猪肉、以及诵非安拉之名而宰的动物” (2:173)。不过阿拉伯人的观念则已经将血液视为污秽不洁之物了。

    然而,在此有个特例需要举出来,就是传说中我国古代某些“暴君”常用革囊盛血,悬而仰射,称为“射天”,以示威武,与天争衡。《史记·殷本纪》:“帝武乙无道,为偶人,谓之天神。与之博,令人为行。天神不胜,乃僇辱之。为革囊,盛血,昂而射之,命曰‘射天’。”又《龟策列传》:“﹝纣﹞杀人六畜,以韦为囊。囊盛其血,与人县而射之,与天帝争强。”又《宋微子世家》:“君偃(康王)十一年,自立为王……盛血以韦囊,县而射之,命曰‘射天’。”

    这是与神权反其道而行之的做法,在殷商时期,武乙这么做,恰恰是利用了交感巫术,以毒攻毒,来反对制约他的巫祝势力,好强化自己的王权。巫祝们对此自然咬牙切齿,以至会编出武乙被雷劈死的故事。至于商纣王与宋康王,他们到底是曾经真的“射天”,还只是因为失败而被后人诬蔑,那还得两说呢。

    在民间习俗中,也有对血液神圣性的崇拜。如我国民间有“鬼打墙”的迷信,认为人在夜间被鬼迷住,找不到路后,可咬破中指血喷出去,即能破除邪法。

    而古人还迷信植物或其他物品成精以后,受伤会流血,这也是血液具有灵魂特性的一种衍生。

    如《水经注》:“佛堂前生桑树一株……京师道俗谓之神桑。观者成市,施者甚众。帝闻而恶之,以为惑众,命给事中黄门侍郎元纪伐杀之。其日云雾晦冥,下斧之处,血流至地,见者莫不悲泣。”以及《从征记》曰:“泰山有下中上三庙,墙阙严整,届中柏树夹两阶,大二十馀围,盖汉武所植也。赤眉尝斫一树,见血而止,今斧创犹存。”《西游记》里猪八戒打杀柳树、枫树等妖精时,也都是血流不止的。

    《封神演义》写:“杨戬将白猿一刀,只见猿头落下地来;他颈上无血,有一道青气,冲出颈子,长出一朵白莲花来。只见花一放一收,又是一个猴头”,但当姜尚用法宝盯住白猿元神后,“那宝物在空中将身转有两三转,只见白猿头已落地,鲜血直流”。同样,比干吞下姜子牙给的符咒后,“将剑往脐中刺入,将腹剖开,其血不流,比干将手入腹内摘心而出,望下一掷”,尚可不死;但被妇人无心之言破了符法后,“比干大叫一声,撞下马来,一腔热血溅尘埃”。还有申公豹的幻术,也是砍去头颅后,不到一时三刻不会冒血而死。在迷信观点看来,头颅、心脏等都不是最终决定生命的要素,血才是灵魂,才是生命,信然。

    古人认为血液会带给无生命的物体以生命。“民间迷信庚申日生人的血液,尤其是中指血,如果涂抹到一件器物上,放着不管,那东西就会吸收精华而成精。《阅微草堂笔记》里记载着有一个猎人骑着马夜归,忽然有一样东西带着火光,卷起沙尘向他扑来。他用鸟枪对着那火光来了一枪,沙尘就散了。发现地上多了一样东西,拣起来一看,原来是根破毛笔,笔管上有着血迹。原来那毛笔吸收了人血的灵气,已经能成精作怪了。”

    而聊斋里记载了一个类似于巫蛊之术的故事《长治女子》,说一道士知晓女子的生辰八字后,即做法将她摄来,“急以利刃剖女心,女觉魂飘飘离壳而立,四顾家舍全非,惟有崩崖若覆。视道士以己心血点木人上,又复叠指诅咒,女觉木人遂与己合。道士嘱曰:‘自兹当听差遣,勿得违误!’遂佩戴之。”

    这个故事实际上就是陶宗仪《南村辍耕录》卷十三“中书鬼案”的翻版,在明代宋濂《宋学士文集·銮坡集》卷二《王弼传》中也有记载,连受害儿童姓名都有,似乎是元代至正三年发生的一起很轰动的妖案。这类手法,古人称“炼鬼”、“樟柳神”(或“章陆神”),得名自“取樟木作灵哥,柳木作灵姐”,民间俗称“养小鬼”,总之是一种惨无人道的做法。

    至于民间迷信中“血能赐给饮用或接触者神奇的魔力”嘛,那当然就是人血馒头了。迷信认为以死囚的血为药引,可以治疗肺痨。其实也不光中国人这么想,蒙昧时代的阿拉伯民间有这样的诗句“在达里姆人中,其血液是治疗狂犬病和中邪病的良药”。而中世纪欧洲的两起大案,即1440年法国的吉尔斯·德·莱斯(Gilles de Rais)男爵案件,与1610年匈牙利的伊丽莎白·巴托里(Erzsebet Bathory)伯爵夫人案件,日后成为吸血鬼传说的先祖。关于这两人,前者是圣女贞德的战友,后来却希望在血里发现点金石的奥秘,因此把大约三百个儿童折磨至死;而后者则是挟持了住在城堡附近村庄里的少女,数目可能有数百人,喝其血并以血洗澡,以图永久保持自己的青春美貌。如果以上指控都是真实的话,那么我们可以说他们的思维是完全退化到了原始人的状态。

    血与生命密切相关,自然也可以一代代传递,所以后来又有了“父精母血”、“血脉相连”等说法。直系亲属叫血亲,他们被杀害则是欠下血债,连哪吒自刎都说要还父母之血,当其复活后,因为体内已无李靖之血,所以他可以理直气壮地去找李靖复仇。血液崇拜已经更进一步,发展成为整个社会的联络纽带了。

    出于这种心理,所以我国古代有滴血验亲的办法。如果是在世的人之间,认亲很好办,取各自的血,若在水盆里合到一起,便是亲人;如果一死一生则较麻烦,需将生人之血洒入故人遗骸,能入骨者为真。这在宋朝《洗冤录》里有记载,但早在南北朝就已经很时兴了,南朝梁武帝萧衍之子萧综,为了想知道自己是不是前朝皇帝萧宝卷之子,“乃私发齐东昏墓,出骨,沥臂血试之。”当时,虽然血渗入萧宝卷骸骨内,但萧综仍不相信,又残忍地杀害了一名不相干的男子,进行“试验”,看结果的异同。在“证明”自己与萧宝卷是“亲生父子”后,萧综“自此常怀异志”,后来反叛,客死北朝。现代科学已经证明同型的血相溶的现象,但并非有血缘关系的亲人之血都相溶,没有血缘关系的人只要血型相同,也会相溶,如今初中生就该知道这个道理了。今人看来,旧时的迷信是多么愚昧,真是可悲可叹!当然《阅微草堂笔记》里关于“滴血验亲”还有个喜剧性的故事,篇幅所限,就不写了。

    旧日中国在举办丧事的时候,由“贵人”当点主官,用朱砂研磨鸡冠血,用新笔在神主的牌位上的“主”字点最开始那一点来完成仪式(王不是点主官写的,而是由家长来写)。这就是“点神主”。后来有不用鸡血,而是刺众孝子中指血和朱砂以为墨的做法,表示父子之间骨血相关。俗以为这样点主的朱笔带有神力,点在有疾病的部位即可痊愈。此时,有疾病的人纷纷上前请求点主官用朱笔点患病的部位。这其实和匈奴人的“剺面割耳”,即在亲人葬礼上割破自己的脸和耳朵,血流满面,以示哀悼也差不多。当然,现代游牧民族已经不会这么做,而点神主也已经改用红色颜料了。

    老实说,原始社会已经结束几千年了,我们的思维也已经有了根本性的进步,但有些原始人的思维方式还是依然顽固地存在的。比如上述用红色颜料来模仿血液的行为,其实老祖宗山顶洞人就会,他们在墓中撒上红色赤铁矿粉,以象征鲜血、生命和灵魂的归处。这就是交感巫术的最好例证。

    血崇拜是如此深刻地渗入我们每个人的生活,以至于有时整个社会都为之轰动,比如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鸡血疗法,还反映在饮食上,比如燕窝,有毛燕,有宫燕,但某些人认为“血燕”最贵,因为他们误解为燕子吐血以完成鸟巢,故而大补。但实际上,“血燕”是因为金丝燕的食物中包含海藻等物,使其唾液含杂质,呈红丝的缘故,与血液无干。有时候,大家对血崇拜则已经熟视无睹。例如在结婚和新年时用红色鞭炮,穿大红的衣服,贴红色福字,佩带红纸花,这都是血崇拜的变型。因为血是红的,血液可以破邪祟,自然相近的血红色也可以。清朝时监斩官一身大红斗篷,就是要震慑住死囚的怨恨和阴气。在旧式中国婚礼中,新娘子穿一身红衣,罩红盖头,其实并非为了吉利,实在是为了避免新娘子将一系列不祥的凶事带进家门,其中就有天狗、瘟神、青羊煞、淫魔色鬼等五六种之多。当然,现代人已经把红色当成喜庆吉利的象征,而忘却了它的本来意义,这自然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不过还有些现代人沉迷于“血型决定性格”等理论,岂非是新时代的血崇拜?

    由于篇幅所限,关于血禁忌的讨论就留待下篇,请看

    略谈世界各地的血崇拜与血禁忌(下)

    元宝推荐:任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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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犹太人洁食的屠宰方法是不是就是活杀放血?

      唵啊吽:【原创】洁食(Kosher)

      • 家园 应该是

        牲畜得“健康而会走动”,而且规定要一刀割断颈部动脉致死,并把血放干净。犹太人屠宰的牲畜,穆斯林也认同那是合法的,可以吃,这很有意思,让人想起某佛学家找不到素菜馆,就跑到清真餐馆吃素菜的文章。

        履虎尾老师曾经在写过年杀猪的时候,认为这种把血放干净的方式,可以使得肉味鲜美。我估计这个道理对牛羊等牲畜也适用,不过与先将牲畜电击致晕的现代屠宰方式相比,这种手段又显得有些残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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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电击以后放血肯定放不干净

          怎么没有Humane Socity的人去抗议犹太人洁食屠宰残忍呢?他们抗议奶牛圈养残忍,抗议……

          而且,洁食业在北美还高速扩张……

          http://www.humanesociety.com/

    • 家园 插一句无关,又有关的话呵

      小的时候,常看到奶奶对着镜子,在舌头用针刺破,然后任着血慢慢流下来.

      那个时候太小没想问为什么要这样,只是关心奶奶会不会很疼,奶奶一直说不大疼.

      我后来猜想,可能奶奶会认为这种方法是可以治病的吧.

      长大后,自己有了咬唇的习惯,做的题越多,会慢慢把嘴里面咬破,然后会流出血来,自己尝着腥腥的,咸咸的,感觉味道还挺好

    • 家园 谢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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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送花为【有效送花赞扬,涨乐善、声望】

    • 家园 略谈世界各地的血崇拜与血禁忌(下)

      与血崇拜相比,血禁忌在我们现代的生活中已经不太常见,但在原始人那里,却与血崇拜是同时诞生,同样重要的信仰,它们的根源也是相同的,都是出自于“血是生命与灵魂之所在,具有神秘魔力”的原始认识,原始阿拉伯人甚至更直白,他们认为灵魂就仅仅是血。因为信仰这一点,所以原始人在试图利用血的神圣性时,也需要保护自身血的神圣性不受损害。他们对人类自身流血有着极其深刻的恐惧,在那时的简陋条件下,流血必然伴随着痛苦嘶喊,在很大程度上就意味着疾病和死亡。所以在一般意义上,血禁忌是对出血的禁忌。

      在原始人看来,血既然是生命与灵魂的载体,那么当自身流血时,就意味着生命与灵魂的部分丢失,于是他们会注意,不让这部分生命与灵魂被他人得去。所以,许多原始人的习俗是,自身流血后,由自己将其舔食(大煮兄我不是说你)。这就是希望自己的灵魂不落入他人之手,不被他人利用作祟,希望血液回归自身后还能生出新的血液。

      这种思想发展下去,就出现了以下的信仰。在某些原始部落,当其成员流血时,不能任其流到地上,而要由部落中某个成员的身体来接住。比如在澳大利亚的原始部落,当给少年割包皮时,少年需要躺在本族男人们的身体上;在割礼开始前,需先敲掉他一颗门牙,此时少年坐在一位男子的肩膀上,流出的血都落在男子胸膛上,不准擦掉。如果血滴到了地上或其他地方,原始人为了防止这些血被巫术利用而伤害自身,就要立即将这些血液销毁掉。比如西非部落中,有人的血滴到地上,则立即要将其掩埋,如果滴到树上或其他木器上,要削去此木片,连木屑都要毁掉。新几内亚土著的习俗与之相似,有时候还要点堆火,来彻底毁掉血迹。非洲的卡菲尔人,连帮别人捉虱子时,都要把虱子还给原主人,因为他们信仰,这虱子吃了那人身上的血,如果被别人弄死,那这血便落入别人之手,而使其获得了某种魔力。

      我们中国人的传统也认为失血不是好事。在旧观念下,如果某个人面色苍白,便说他“失了血”、“血气不好”,是不吉祥的兆头,需要赶紧想办法调治。如果真因受伤而失血了,就更要加紧补养,因此有很多种传说能“补血”的食物。也因为这个旧观念,所以义务献血在过去一度是受抵制的,完全不顾人失血低于一定限度,则对身体并无伤害的科学思想。还有中国人的“要留全尸”,崇尚不流血的死刑概念,也未尝不是血禁忌的衍生产物。

      在日常生活中要对每一滴血都作这样的处理,也太麻烦,所以这类禁忌日后逐渐淡化,但还是有个很普遍的变种,即对王者的流血禁忌。在原始人那里,部落首领的灵魂被视作有莫大的法力,能与神交流,类似于半人半神之躯,其一举一动都与神秘的自然相关联,会带来福祉,也会降下灾祸。因此,原始人就以种种手段来保护这神圣灵魂不受伤害,不被劫夺,其中包括隔离首领,不让他与外人接触,定期处死首领肉体,以保证灵魂转移到新的强健身躯中等等。而作为首领灵魂所在的血,当然无比珍贵,不容流失,也不能让人利用作法伤害首领。例如在新西兰部落中,酋长的血滴落到任何东西上,那东西便立即为酋长所有,其他人不能碰。某次一位酋长来到一艘独木舟上,不慎被刺破了脚,血滴到船上,船主立即跳下船,将舟拉到酋长住宅边,留在那里。还有一次,某酋长到传教士的屋子时,头碰到梁上而出血,从此那座房子就归酋长所有了。而马达加斯加的伯特里希奥人,其贵族有一群眷属,名为拉曼加,他们的职责就是吃掉贵人剪下的指甲,舔尽贵人流下的血。这应该是为了避免它们被巫术利用害人。

      在阿拉伯民间传说里,宰努比亚女王曾经以结婚为饵,诱捕了穆代尔部落国王杰希迈,对他说:“不要损失你的一滴血,我将你骗到这里来,是因为知道你的血液中含有一种治疗中邪病的良药。”但她过去得到警告,只要杰希迈有一滴血洒到外面,就将有人替他复仇。于是让杰希迈坐在皮垫子上,在他身边放上一金盆,割断杰希迈的动脉,让血流到盆子里。但杰希迈在挣扎中,还是让一滴血洒到了大理石柱子上。最后宰努比亚女王果然死于杰希迈外甥与谋士的复仇。这个故事并不是史实,但却能有效地反映出人们对贵人血液魔力的信仰与禁忌观念。

      这种禁忌已经被我们中国人所熟知,在中国历史上,一般在处死帝王与帝胄时,还是讲究不流血的,如汉少帝是饮鸩酒而死,隋炀帝是被逼上吊,刘裕原来想让晋恭帝服毒自杀,但晋恭帝说“佛教说:人凡自杀,转世不能再投人胎”,于是捂死了他。这些夺权者已经不再相信帝王的绝对权威,但对神秘力量还是有些畏惧的。

      在东方民族中,这种习俗是被普遍采信的,如蒙古等游牧部落,在处死王族时,便不希望让血流出来。《大宋宣和遗事》写金主完颜亮叫宋钦宗和辽天祚帝去比赛马球,宋钦宗从马上跌下来,被马乱践而死。这是小说家言,未必是史实,但也未必没有蓝本。如旭烈兀在攻占巴格达后,处死阿拔斯王朝末代哈里发,一说是把他装进口袋里,纵万马践踏而死,另一说是把他囚禁在高塔里,不予食物而饿死,总之都不流血。而1782年的暹罗,吞武里王朝国王郑信被政变的差克里将军处死,据说使用的手法是将他装进袋子里,用檀香杖击打而死。还有缅甸宫廷据说也有处死王族人士而不流血的特殊刑法。

      这种思想最后再上升到宗教的系统高度,就像佛教那样了,如《地藏菩萨本愿经》:“若有众生,出佛身血,毁谤三宝,不敬尊经,亦当堕于无间地狱,千万亿劫求出无期。”

      当然,除此之外还有一种禁忌。有些民族也不希望让他人与动物的灵魂沾染自身,因此禁忌吃血液,如前述的部分印第安部落的习俗。还比如黎苏陀人,在战争结束后都要特别沐浴,他们认为战士必须尽快洗去身上沾染的血迹,否则亡魂就要来打扰他们,使他们无法入眠。印度婆罗门的禁忌是不能目睹生肉、鲜血以及被砍去双手的人。在乌干达,一对双胞胎出生后,父亲就要在一定时间内遵守一系列禁忌,包括不得杀生,不得看见鲜血等。过去有些爱沙尼亚人不吃血制品,也是一样的理由。

      在欧洲一度流行的吸血鬼传说,可以算是此种信仰的近代变种。吸血鬼最重要的特征是可以将被其吸血的人也变成吸血鬼,这与原始人认为灵魂被异类玷污是一个意思。在《蜀山》里,血魔侵入正道之士的身体后,可以控制其灵魂,从根本上将其变为邪派,这也能算是古代信仰被现代演义化的产物。

      在这里顺带提一下输血,澳大利亚土人输血的历史据说已经有数千年之久,当然不可能是出自科学理论,而只能解释为血液信仰的产物。到了17世纪,欧洲医生首先开始近代输血的实验,但最初却是用动物血液输入人体的,第一例输的是羊血,据说成功了,但第二例病人输入牛血后很快死亡。故而此疗法被禁止,而教士们则将输血谴责为玷污灵魂和神性的行为。得到19世纪,医生才重新摸索着输血,直到1900年发现血型的区别,输血才真正走上了光明大道。

      我们已经谈了许多血禁忌的相关知识。现在让我们来看看一个特殊的门类,即任老师提到的“经血破法术”,它究竟是属于血崇拜还是血禁忌?

      在讨论之前,我们应该将这句话里的“经血”一词范围扩大些,除了女性月经时流出的血外,女性分娩时流出的血,也一样被认为是具有魔力,或者不洁的。对原始人而言,他们最初只怕也未必就能明确分辨经血与分娩时出的血到底有何区别。甚至到伊斯兰初期,“来月经了”与“分娩了”这两个词在阿拉伯人那里却依然是通用的,可以彼此互相指代,原因就是因为流出的血。

      我们当然可以确信,经血也是血,原始人最初也是会把它看作是灵魂从体内流出的。这里有个绝好的例证,古代阿拉伯人就将正在分娩的女子称为nufasa,意即“灵魂的”,这是因为他们认为鲜血即灵魂,正从女子体内流出的结果。伴随着月经与分娩时的痛苦和不适,原始人无论男女,必然对其怀有恐惧之心。事实上,不要说原始人,只怕在几十年前,在性知识还不发达的时候,国内的少女们初次月经时,也有些人会有恐慌和畏惧的心态吧!而分娩则更是古代妇女的鬼门关,因为大出血而死亡者不在少数,这也会加重原始人对“经血”的畏惧心理。

      但经血又不同于普通的血,它有周期,奇怪地与月亮运行周期一致,不会结痂,且只在适龄的女子身上发生。原始人一旦意识到这种现象,则脑海中会将其与魔力联系起来,对其产生一种崇敬之感。

      我认为,对经血的崇敬与畏惧,其实实质都是一回事,都是原始人那简单联系思维的产物。因此在母权社会,月经魔力是矛盾的。月经可能扰乱社会活动,毁坏庄稼,但也可以用于媚药。甚至今天某些印第安人还把一块在经血里浸泡过的织物放到船头上,防止河妖出现。在凯尔特神话中,梅芙女王有众多丈夫,她将经血用蜂蜜酒调制,分给每个丈夫喝下,以代表自己对他们的统治权。

      但到了父系社会,男权占主导的时代,由于男性潜意识里对女性生殖魔力的畏惧,他们将经血贬为纯粹邪恶的存在。这里有一种情况,即在原始社会的男性,是不希望自己的妻子是处女的,因为那代表着妻子的生育力尚且是未知数。马可·波罗在谈到藏人时说,“他们没有一个人希望娶一个身为处女的姑娘为妻。”阿拉伯地理学家阿尔·贝克里提到斯拉夫人时说,“若一个男人结婚时发现妻子是一个处女,就会对她说:‘要是你有一点儿可取之处,男人就会向你求爱,你的处女贞操就会被人夺走。’于是他把她赶出家门,将她遗弃。”

      但是,这种迫使处女失去贞操的观念,在原始人那里,不会如此直白地表达出来,而是以一种更隐晦的形式呈现。“比如有些人想像,阴道里有一条蛇,它在处女膜刚破时会把丈夫咬住;而有些人认为阴道里流出来的血具有可怕的魔力,包括经血在内,同样可以摧毁男人的生殖力。”

      在澳洲某些原始部落中,当姑娘到达青春期时,就由年老的妇女弄破处女膜。在赤道非洲的马萨,在马来亚的沙凯族,苏门答腊的巴塔斯族都有这样的习俗。在西里伯尔的阿尔福族那里,由新娘的父亲充当这种奇怪的角色,在爱斯基摩人的某些部落里,则由巫师帮助新娘弄破处女膜。这些情况应该都是因为害怕丈夫的生殖力被处女膜破损流血而夺取。

      因此,经血禁忌就此诞生,经血也被男人视为污垢不洁的存在,尽管它的本义未必是这样。在我国的《说文·女部》里有“姅,妇人污也”的字句,明确表明了污秽的含义。《礼记》有“月辰避夕”的字眼,当然有人不同意将“月辰”解释为月经,而是引用《礼记·内则》“妻将生子,及月辰”来证明“月辰”与生育有关。即便如此,则《玉房秘诀》中“月经之子兵亡”则肯定是迷信了。在《旧约·利未记》第15章中说:“妇人行经,当七日不洁。”第18章中又说:“人若与行经的妇人交情,妇人虽行经也顺从他,这二人必在死中灭绝。”非洲的布西曼人相信男子被来月经的女子看见,就会当场僵直,变为“说话的树木”。而维尼(Vigny)则把不洁概念与疾病概念联系在一起,他写道:“女人,病儿和十二倍的不洁”。

      根据交感巫术的原理,经血既然能摧毁男人的生殖力,也就能摧毁大地、庄稼与其他物体的生殖力与活力,也就能破坏法力。故而罗马的普林尼在《博物志》中说:行经的女人毁坏了庄稼,破坏了花园,杀死了蜜蜂……如果她碰葡萄酒,这酒就会变成醋;如果摸牛奶,牛奶就会变酸,如此等等。在澳大利亚部落中,来月经的妇女不得接触任何男子的物品,甚至不能走在男人的路上,否则男人就要死亡。故而有的澳大利亚部落规定,月经期女性帐篷不能搭在男性帐篷附近,得离开数里地之远,否则处死。在乌干达,月经与分娩的妇女接触到的一切东西都得销毁。在哥斯达黎加印第安人中,此类妇女只能用芭蕉叶吃饭,并将其抛到偏僻的地方,若给牛和人接触到了,就会死亡。

      这种信念以巨大力量延续到近代。1878年,《英国医学杂志》公然宣称:“肉一经行经女人触摸便会腐败,这是毋庸置疑的事实”,并列举了个人观察的实例。而我国民间迷信则认为月经带在雷雨天顶着头上可以防雷劫。至于蒜汁、粪尿、三黑血(黑的鸡,狗,猪)和月经血这种污秽的东西混合在一起,则可以破除正邪道法,在明清小说里有大量的这类情节。

      既然如此,那么来月经的女子——尤其是初次月经的少女,还有生育中的女人,都需要和男人乃至于其他事物隔绝开。所以我国民间习俗中,男人不能进产房,女人月经来了时不能去烧香,女人的月经带要保管好,不要被妖怪偷了去。在安达曼群岛上的安达曼人那里,女孩子初潮时有许多禁忌,例如不得外出,不得用原来的名字等等。害怕流血会带来可怕的祸害。而非洲刚果加蓬的土著人规定月经女子要脱离家族,隐居在别的小屋,不许见丈夫、父亲、伯叔父的面。在柬埔寨,旧习俗是女子月经初潮时,要呆在床上,挂起蚊帐,呆整整100天。有些原始部落的女子在月经初潮时,会被隔离在悬挂起来,上不着天,下不着地的笼子里,呆上几年时间。相比起普通人,原始人更害怕经血会伤害首领,因此在此方面也有禁忌。如印第安支努干部落的习俗是,酋长女儿来月经时,得躲在房子里5天时间,不见人,不见天,得禁食。据说,她要看了天,天色就不好。在英属新几内亚的卡巴迪地区,酋长的女儿到了十二三岁就得呆在家里,决不许走出户外,其房屋必须严格遮盖,连太阳光都照不到。

      还有中美洲与南非的某些部落,都认为分娩比月经更危险,女子需要在额外的房间里被隔离开,时间为几星期到几个月不等,在此期间男人不得接触女子和婴儿。

      在日本,为避忌血污,产妇避忌时间最长的长至七十五天,然后才能给婴儿举行参拜氏族神的仪式。产妇丈夫的避忌则是三日至七日不等,避忌期间不能出门干活。还在一定时间内禁止他们到神社去。

      犹太教认为,因为亚当的女伴夏娃屈服於魔鬼的诱惑,犯了原罪,所以人的月经便被视为不洁的伤口,是上帝对夏娃后裔的惩罚。所以犹太教禁止从月经到此后一周的妇女参加宗教仪式,直到妇女在“洁净池”中沐浴为止。在希伯来传说里,月经是一切不幸的根源。女人在月经期间不得在公共场合露面,一旦她出现了,就会引起灾祸,例如面包不发酵,酒变酸和谷物歉收等等,她要走过两个男人当中,则必然会死一个人,而且无论如何不能行房,因为她不洁净。

      英国古代有一位诗人在诗中也表达了这种看法:“啊,流着经血的女人啊,你是恶魔,世间万物都会与你隔开以免受害!”

      《古兰经》曰:“他们问你月经的(律例)。你说:‘月经是有害的,故在经期中你们应当离开妻子,不要与她们交接,直到她们清洁。当她们洗净的时候,你们可以在真主所命你们的部位与她们交接。’真主的确喜爱悔罪的人,的确喜爱洁净的人。”(2:222)在圣训里有一章专门论及这个问题。因此伊斯兰教虽然不把丈夫与经期的妇女隔开,但规定了:妇女在生育与月经后,作礼拜不被接受,必须以大净清洗身体后才有效。同样,月经或生育的妇女也可以放弃朝觐,去朝觐也得清洗身体,且不能参加天房绕行礼,不能礼拜,只许可赞颂真主、背诵《古兰经》或祈祷,需要等到经血或产血洁净后才可作主命环游天房。

      我国依然有类似习俗,鄂伦春妇女临产时,孕妇必须住到房外仅容得下一个人的小窝棚里去,待产后满月之后再回家。巴金的《家》中,高觉新的妻子临产,被大家庭的压力逼迫,只能在大宅外找地方分娩,结果因难产大出血而死。

      我国传统民间迷信认为,难产而死的妇女会堕入血池地狱。这种说法让很多人大惑不解,难产而死的妇女有什么罪过?乃至于清朝文人都看不下去,而在笔记小说里批判这种迷信。但他们不知道,这种迷信的背后实际上就是经血禁忌的深刻影响。如果以原始人的男权至上思维,则难产血崩的妇女是犯了滔天大罪的,它会威胁男人的生存,使其死亡或丧失生育力,进而会使得天地都受到污染。这里引一段巴佩迪氏族巫师的话:“如果哪位妇女流产,让污血横流,又将婴儿隐藏,这些行为便足以引起炽热的熏风,烤得全国赤地千里。由于社会秩序紊乱,天也不再下雨。”

      经血禁忌也是少数至今仍在现代社会中有影响的禁忌,想来大多数中国人在潜意识里还是有这种感觉吧,就不再深入了。

      至于任老师提到的“黑狗血破法术”问题,那则是属于血崇拜的变种。司马迁在《史记·封禅书》中记载说,秦德公时,“磔狗邑四门,以御蛊”。唐朝司马贞《史记索隐》说:“《月令》云:‘大傩,旁磔。’注云:‘磔,禳也。厉鬼为蛊,将出害人,旁磔干四方之门。’故此亦磔狗邑四门也。”

      东汉应劭《风俗通义·祀典》对此作了系统记述与解释:“《月令》:‘九门磔禳,以毕春气。’盖天子之城,十有二门,东方三门,生气之门也,不欲使死物见于生门,故独于九门杀犬磔禳。犬者金畜,禳者却也,抑金使不害春之时所生,令万物遂成其性,火当受而长之,故曰以毕春气。功成而退,木行终也。《太史公记》:‘秦德公始杀狗磔邑四门以御蛊灾。’今人杀白犬以血题门户,正月白犬血辟除不祥,取法于此也。”

      也就是说,古人本来就用狗血来祛除厉鬼恶煞。可古人早期并不认为狗血是污秽的,也不会认为它与经血是同理。到了后世,风俗逐渐流变,民间反而将狗血与粪尿、经血等量齐观,视同不洁了。这种情况也发生在阿拉伯人身上。古代闪族人认为血液是神圣的,蒙昧时代的阿拉伯人还常用骨头刺穿牲畜咽喉而喝血,但随着伊斯兰教的传播,严禁吃血,久而久之,今天的阿拉伯人便忘却本义,认为血液是污秽之物了。

      我们现代人的思维器官与几千年前的原始人相比,并没有本质的进步,但我们的思维方式则已经发生天翻地覆的改变,旧日荒谬的时代已经远去,现在是科学与理性占据主导的时代了。可毕竟现代人也刚刚步入文明社会没多久,我们的思维还应该有很大空间未开发。在青年期的时候,稍微回顾人类幼儿期的那些想法,在惊讶与苦笑的同时,也许对我们还有很大的启示意义。

      注:关于血禁忌,本贴半数印证资料引自弗雷泽的《金枝》与波伏娃的《第二性》,未能一一标注出处,是我的不对。感谢丁兄指出本人的错误。

      元宝推荐:任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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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原创】补充几点史料

        古代蒙古的习俗也认为血液流失而死会使自己的灵魂难以升天,所以在处死蒙古贵族之时,往往不流血之死是极大的恩典。

        铁木真击败脱斡林汗(俗称的王罕)与札木合之后,札木合拒绝投降而求死的最后愿望就是希望得以不流血而死,于是铁木真的军士将他装入皮袋里绞死(小说《射雕英雄传》里有生动的描述)。而铁木真在处死背叛自己乞颜族贵族大将也是亲戚的阿勒坛(其父也速该的幼弟)和忽察尔所用的也是这个方法;

        至于千古疑案的拖雷之死,也是死于饮下萨满为窝阔台祈福的祛病水之后,重病而死。我一直认为是鸩杀!

        添足之语,供兄台参考

      • 家园 谢江兄宝

        恭喜:你意外获得【通宝】一枚

        谢谢:作者意外获得【通宝】一枚

        鲜花已经成功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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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这个得顶

        献花。发现我最近的口味越来越血腥。

      • 家园 花敬好文!

        临近下班,草草看完,回家细读

      • 家园 花顶好帖!

        中原地区有句俗话:

        “宁肯抬死人,不叫血泼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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