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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略谈世界各地的血崇拜与血禁忌(上) -- 江城孤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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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略谈世界各地的血崇拜与血禁忌(上)

Liupizi兄近来的一篇妙文《西安小吃之羊血列传》,读后着实让人对关中美食心驰神往。但文中也提到了一个细节,就是部分基督徒不吃血液制品。看完后,自己想了一阵,决定和大家探讨一下此话题,本人虽然也爱好读些神鬼幽冥类的书籍,不过毕竟不是民俗学的专家,如果文章中有任何错误和遗漏,欢迎大家指正。

对血液的崇拜应该是全人类在原始时期的共同认识,源远流长,而且也是少数直至今日还存在于我们生活中的迷信之一。原始人以狩猎为重要食物来源,茹毛饮血是从猿到人的必然过程,当原始人有了一点理性思维能力后,他们注定会发现血液与生命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无论是自己,还是被捕杀的动物,当血液大量涌出,意味着生命将告终结。所以,原始人当有了原始巫术与宗教信仰后,将血液与灵魂联系起来,是件最简单不过的事情。比如印第安部落的巫师就认为:血液是灵魂的能量,人类不流血,基本上是不会自然死亡的。

因为相信血液中存在着人与其他动物的生命和灵魂,所以在部分原始人看来,喝下他人的血液,就是接受了这些灵魂,也接受了它们的力量。古代高卢人就喝敌人的鲜血,并用它涂抹全身。斯基泰人会用敌人的血洒在插在一个小土堆上的神圣的短弯刀上,以及喝一杯被他杀死的第一个敌人的血。甚至到近代的爱尔兰,《金枝》的作者弗雷泽依然见到一些当地人在亲属朋友死去后,喝他们血的事件。

当然,也有完全相反的想法。有的原始部落绝对禁止喝血液,却是因为害怕别人或动物的灵魂混入自己的灵魂之中。如某些印第安部落,就禁止吃喝任何动物的血液。犹太猎人在杀死动物后,把血全部放出来并用泥土覆盖,因为血液被视作动物的灵魂,所以埋葬血液就是埋葬动物本身。

这两种完全相反的思路,在历史上都一直延续下去,那些希望获得血中神圣力量的信仰,以及对血的模仿,就发展为血崇拜;那些害怕血中灵魂混杂的信仰,就发展为血禁忌,但究其根源都是一样的,都是原始人的朴素信仰与交感巫术所致。

血是灵魂所在,具有神圣性,当人类进入文明时代后,这种信仰依然没有消失,依然以神话的形式保存下来。我们可以把血的神圣地位归结为三点:

1、血就是生命本身,或自己可以孕育生命。如在印度神话中,阿修罗有强暴无敌者,名为拉克塔维拉,其每一滴血落地,都会生出新的拉克塔维拉。雪山神女帕凡提化身杜尔伽,仍不能取胜,她的愤怒身伽梨在与其作战时,发现战场上充斥着拉克塔维拉的化身,便将他们一一抓住,刺穿肚腹以后喝干喷出的血,使其无法再生,将其消灭。而希腊神话中,地母该亚唆使儿子克洛诺斯用镰刀把天神乌拉诺斯割伤。乌拉诺斯伤口里的血首先变成厄里倪厄斯,即三位复仇女神,在罗马神话中被称为芙厉恩。可是乌拉诺斯的伤口血流不止,还没有凝血生痂,于是在复仇女神之后又生出了可怕的巨人吉冈特。而乌拉诺斯的血液落入海中,即生出了美神阿佛洛狄忒。

2、血能赐给饮用或接触者神奇的魔力,如北欧神话中最大的英雄齐格菲,杀死巨龙法夫纳后,龙血灼伤了他的手,他舔食龙血后,便有了懂得鸟语的能力,他再用龙血沐浴全身,便刀枪不入。这时有一片叶子落到他背后,那一块肌肤没有沾到龙血,便成为其致命弱点。在基督教传说中,耶稣被罗马百夫长朗吉努斯的枪刺穿肋下后,血流了出来。此枪便成为圣枪,耶稣的血也治好了朗吉努斯的盲目,使其成为虔诚信徒。

3、血可以赐予无生命的事物以生命、灵气与神圣性,如在荷马史诗《奥德赛》第11卷里,尤里西斯(Ulysses)“杀祭一头不孕的母牛”,“给泰瑞西阿斯奉祭一头全黑的公羊”,“就着地坑,将黑的羊血注入洞口”,才召来英雄们的亡灵。古希腊人信仰灵魂至冥界后便处于浑浑噩噩的状态,若不喝血,便不能认出凡人并开口说话。

因为血如此神圣,所以古人的祭祀中需要用到血,几乎全世界皆如此。我国在古代将祭祀祖先作为重中之重,甲骨文的“血”,下是皿,一个盘形,盘中的小圆点是“血”的形象。小篆是皿上一点,那一点就是血滴。《说文》道:“血,祭所荐牲血也。”许慎在此强调的是血的祭祀作用。他说的“牲血”,指动物的血,主要是牛羊豕三牲的血。正如《礼记·郊特牲》中记载“郊血,大飨腥,三献爓,一献熟;至敬不飨味而贵气臭也”。而宰杀牲畜并取血,供奉神灵以及先祖,又被后人称为“血食”,“宗庙不血食”对古代贵族而言,是最可怕的事情。故而有《左传·庄公六年》中的一段对话:“邓侯曰:‘人将不食吾余。’对曰:‘若不従三臣,抑社稷实不血食,而君焉取余?’”

我国古代还有其他一些祭祀方式也利用了对血的神圣性信仰。比如“衅”的本义,《说文》曰“血祭也”,即古代用人或者牲畜的血涂器物的缝隙,《周礼·大祝》有“隋衅”一词,注曰“谓荐血也”。古代生产力落后,制造大件物品后,往往需要这样“衅”一下,目的是赐以器物神圣性,保佑它坚固,或追求吉利。古人会“杀牲以血浇落于社曰衅社”,如“桓公践位,令衅社塞祷”(《管子·小问》);在出征时会“衅鼓旗甲兵”(《吕氏春秋·慎大》),后来依然有杀牲畜或杀人以“祭旗”之做法;还会“车甲衅而藏之府库”(《礼记·乐记》),“将以衅钟”(《孟子》)等等。

再比如我国古代的歃血为盟,即把牲畜的血涂在嘴唇上,表示结盟的诚意。按照《史记·平原君虞卿列传》的说法,是“毛遂谓楚王之左右曰:‘取鸡狗马之血来。’”,为什么用这三种血难以考证。但到现代,黑社会依然有喝鸡血酒结盟的仪式,更郑重的就是结盟各方刺破自己的手,混在一起,喝血酒来表示互相信任。其实匈奴人也有相似的习俗,即在订盟约时,要用人头盖骨制成的容器喝血。说白了这都是原始信仰的遗存。

其他民族也是一样的,宰杀牲畜祭祀神灵是普遍现象,更极端的例子则是美洲的阿兹特克文明,对祭祀神灵有着狂热的爱好,而他们认为讨好神灵的办法,就是以人血献祭,所以阿兹特克不断对外战争,抓取俘虏以开展人祭。印度教极端派别在祭祀黑地母伽梨时,也有使用人血献祭的。唐玄奘在求学印度的途中,差点成了类似信仰的牺牲品。

相对的,古犹太文明对此则有严格规定,见《旧约·利未记》:“论到一切活物的生命,就在血中。所以我对以色列人说,无论什么活物的血,你们都不可吃,因为一切活物的血就是他的生命。凡吃了血的,必被剪除”,“在你们一切的住处,脂油和血都不可吃,这要成为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以及《申命记》“只是不可吃血,要倒在地上,如同倒水一样”,“只是你要心意坚定,不可吃血,因为血是生命。不可将血(原文作生命)与肉同吃”。

但是,这并非认为血液是肮脏的,而只是对凡人的限制,是因为它神圣,所以要将它献给神,同样见《利未记》:“他要在耶和华面前宰公牛,亚伦子孙作祭司的,要奉上血,把血洒在会幕门口,坛的周围”以及“受膏的祭司要取些公牛的血带到会幕,把指头蘸于血中,在耶和华面前对着圣所的幔子弹血七次,又要把些血抹在会幕内,耶和华面前香坛的四角上,再把公牛所有的血倒在会幕门口,燔祭坛的脚那里”、“祭司要在坛上焚烧,作为馨香火祭的食物。脂油都是耶和华的”,还有《申命记》“ 你的燔祭,连肉带血,都要献在耶和华你神的坛上。平安祭的血要倒在耶和华你神的坛上”等等。这些都应该是古代闪族宗教观念的产物。

基督教作为世界性宗教,需要考虑各地的实际情况,对此犹太教的旧习俗不能完全照搬,也是正常的。更何况天主教根据《约翰福音》“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 而有吃圣餐的传统,以葡萄酒和无酵饼来象征耶稣的血液和肉体,这也未尝不是古代交感巫术的一个变种,以酒代替血也不是基督教的首创。在古埃及神话中,太阳神拉曾派嗜血的狮首女神塞赫梅特下到人间,让她惩罚人类,谁知塞赫梅特在人间疯狂地杀戮,血流成河,人类眼见就要灭亡,这个时候拉后悔了,但塞赫梅特已不可阻止。情急中他心生一计,在女神的必经之路上放上很多红葡萄酒,她经过时果然将其当成人血,狂饮之后大醉倒下,人类便得救了。

不是所有基督教徒都不吃血液,但《旧约》里的这个禁令还是被很多人遵守的。而伊斯兰教则一脉相承,禁止吃血液。《古兰经》中说“他只禁止你们吃自死物、血液、猪肉、以及诵非安拉之名而宰的动物” (2:173)。不过阿拉伯人的观念则已经将血液视为污秽不洁之物了。

然而,在此有个特例需要举出来,就是传说中我国古代某些“暴君”常用革囊盛血,悬而仰射,称为“射天”,以示威武,与天争衡。《史记·殷本纪》:“帝武乙无道,为偶人,谓之天神。与之博,令人为行。天神不胜,乃僇辱之。为革囊,盛血,昂而射之,命曰‘射天’。”又《龟策列传》:“﹝纣﹞杀人六畜,以韦为囊。囊盛其血,与人县而射之,与天帝争强。”又《宋微子世家》:“君偃(康王)十一年,自立为王……盛血以韦囊,县而射之,命曰‘射天’。”

这是与神权反其道而行之的做法,在殷商时期,武乙这么做,恰恰是利用了交感巫术,以毒攻毒,来反对制约他的巫祝势力,好强化自己的王权。巫祝们对此自然咬牙切齿,以至会编出武乙被雷劈死的故事。至于商纣王与宋康王,他们到底是曾经真的“射天”,还只是因为失败而被后人诬蔑,那还得两说呢。

在民间习俗中,也有对血液神圣性的崇拜。如我国民间有“鬼打墙”的迷信,认为人在夜间被鬼迷住,找不到路后,可咬破中指血喷出去,即能破除邪法。

而古人还迷信植物或其他物品成精以后,受伤会流血,这也是血液具有灵魂特性的一种衍生。

如《水经注》:“佛堂前生桑树一株……京师道俗谓之神桑。观者成市,施者甚众。帝闻而恶之,以为惑众,命给事中黄门侍郎元纪伐杀之。其日云雾晦冥,下斧之处,血流至地,见者莫不悲泣。”以及《从征记》曰:“泰山有下中上三庙,墙阙严整,届中柏树夹两阶,大二十馀围,盖汉武所植也。赤眉尝斫一树,见血而止,今斧创犹存。”《西游记》里猪八戒打杀柳树、枫树等妖精时,也都是血流不止的。

《封神演义》写:“杨戬将白猿一刀,只见猿头落下地来;他颈上无血,有一道青气,冲出颈子,长出一朵白莲花来。只见花一放一收,又是一个猴头”,但当姜尚用法宝盯住白猿元神后,“那宝物在空中将身转有两三转,只见白猿头已落地,鲜血直流”。同样,比干吞下姜子牙给的符咒后,“将剑往脐中刺入,将腹剖开,其血不流,比干将手入腹内摘心而出,望下一掷”,尚可不死;但被妇人无心之言破了符法后,“比干大叫一声,撞下马来,一腔热血溅尘埃”。还有申公豹的幻术,也是砍去头颅后,不到一时三刻不会冒血而死。在迷信观点看来,头颅、心脏等都不是最终决定生命的要素,血才是灵魂,才是生命,信然。

古人认为血液会带给无生命的物体以生命。“民间迷信庚申日生人的血液,尤其是中指血,如果涂抹到一件器物上,放着不管,那东西就会吸收精华而成精。《阅微草堂笔记》里记载着有一个猎人骑着马夜归,忽然有一样东西带着火光,卷起沙尘向他扑来。他用鸟枪对着那火光来了一枪,沙尘就散了。发现地上多了一样东西,拣起来一看,原来是根破毛笔,笔管上有着血迹。原来那毛笔吸收了人血的灵气,已经能成精作怪了。”

而聊斋里记载了一个类似于巫蛊之术的故事《长治女子》,说一道士知晓女子的生辰八字后,即做法将她摄来,“急以利刃剖女心,女觉魂飘飘离壳而立,四顾家舍全非,惟有崩崖若覆。视道士以己心血点木人上,又复叠指诅咒,女觉木人遂与己合。道士嘱曰:‘自兹当听差遣,勿得违误!’遂佩戴之。”

这个故事实际上就是陶宗仪《南村辍耕录》卷十三“中书鬼案”的翻版,在明代宋濂《宋学士文集·銮坡集》卷二《王弼传》中也有记载,连受害儿童姓名都有,似乎是元代至正三年发生的一起很轰动的妖案。这类手法,古人称“炼鬼”、“樟柳神”(或“章陆神”),得名自“取樟木作灵哥,柳木作灵姐”,民间俗称“养小鬼”,总之是一种惨无人道的做法。

至于民间迷信中“血能赐给饮用或接触者神奇的魔力”嘛,那当然就是人血馒头了。迷信认为以死囚的血为药引,可以治疗肺痨。其实也不光中国人这么想,蒙昧时代的阿拉伯民间有这样的诗句“在达里姆人中,其血液是治疗狂犬病和中邪病的良药”。而中世纪欧洲的两起大案,即1440年法国的吉尔斯·德·莱斯(Gilles de Rais)男爵案件,与1610年匈牙利的伊丽莎白·巴托里(Erzsebet Bathory)伯爵夫人案件,日后成为吸血鬼传说的先祖。关于这两人,前者是圣女贞德的战友,后来却希望在血里发现点金石的奥秘,因此把大约三百个儿童折磨至死;而后者则是挟持了住在城堡附近村庄里的少女,数目可能有数百人,喝其血并以血洗澡,以图永久保持自己的青春美貌。如果以上指控都是真实的话,那么我们可以说他们的思维是完全退化到了原始人的状态。

血与生命密切相关,自然也可以一代代传递,所以后来又有了“父精母血”、“血脉相连”等说法。直系亲属叫血亲,他们被杀害则是欠下血债,连哪吒自刎都说要还父母之血,当其复活后,因为体内已无李靖之血,所以他可以理直气壮地去找李靖复仇。血液崇拜已经更进一步,发展成为整个社会的联络纽带了。

出于这种心理,所以我国古代有滴血验亲的办法。如果是在世的人之间,认亲很好办,取各自的血,若在水盆里合到一起,便是亲人;如果一死一生则较麻烦,需将生人之血洒入故人遗骸,能入骨者为真。这在宋朝《洗冤录》里有记载,但早在南北朝就已经很时兴了,南朝梁武帝萧衍之子萧综,为了想知道自己是不是前朝皇帝萧宝卷之子,“乃私发齐东昏墓,出骨,沥臂血试之。”当时,虽然血渗入萧宝卷骸骨内,但萧综仍不相信,又残忍地杀害了一名不相干的男子,进行“试验”,看结果的异同。在“证明”自己与萧宝卷是“亲生父子”后,萧综“自此常怀异志”,后来反叛,客死北朝。现代科学已经证明同型的血相溶的现象,但并非有血缘关系的亲人之血都相溶,没有血缘关系的人只要血型相同,也会相溶,如今初中生就该知道这个道理了。今人看来,旧时的迷信是多么愚昧,真是可悲可叹!当然《阅微草堂笔记》里关于“滴血验亲”还有个喜剧性的故事,篇幅所限,就不写了。

旧日中国在举办丧事的时候,由“贵人”当点主官,用朱砂研磨鸡冠血,用新笔在神主的牌位上的“主”字点最开始那一点来完成仪式(王不是点主官写的,而是由家长来写)。这就是“点神主”。后来有不用鸡血,而是刺众孝子中指血和朱砂以为墨的做法,表示父子之间骨血相关。俗以为这样点主的朱笔带有神力,点在有疾病的部位即可痊愈。此时,有疾病的人纷纷上前请求点主官用朱笔点患病的部位。这其实和匈奴人的“剺面割耳”,即在亲人葬礼上割破自己的脸和耳朵,血流满面,以示哀悼也差不多。当然,现代游牧民族已经不会这么做,而点神主也已经改用红色颜料了。

老实说,原始社会已经结束几千年了,我们的思维也已经有了根本性的进步,但有些原始人的思维方式还是依然顽固地存在的。比如上述用红色颜料来模仿血液的行为,其实老祖宗山顶洞人就会,他们在墓中撒上红色赤铁矿粉,以象征鲜血、生命和灵魂的归处。这就是交感巫术的最好例证。

血崇拜是如此深刻地渗入我们每个人的生活,以至于有时整个社会都为之轰动,比如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鸡血疗法,还反映在饮食上,比如燕窝,有毛燕,有宫燕,但某些人认为“血燕”最贵,因为他们误解为燕子吐血以完成鸟巢,故而大补。但实际上,“血燕”是因为金丝燕的食物中包含海藻等物,使其唾液含杂质,呈红丝的缘故,与血液无干。有时候,大家对血崇拜则已经熟视无睹。例如在结婚和新年时用红色鞭炮,穿大红的衣服,贴红色福字,佩带红纸花,这都是血崇拜的变型。因为血是红的,血液可以破邪祟,自然相近的血红色也可以。清朝时监斩官一身大红斗篷,就是要震慑住死囚的怨恨和阴气。在旧式中国婚礼中,新娘子穿一身红衣,罩红盖头,其实并非为了吉利,实在是为了避免新娘子将一系列不祥的凶事带进家门,其中就有天狗、瘟神、青羊煞、淫魔色鬼等五六种之多。当然,现代人已经把红色当成喜庆吉利的象征,而忘却了它的本来意义,这自然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不过还有些现代人沉迷于“血型决定性格”等理论,岂非是新时代的血崇拜?

由于篇幅所限,关于血禁忌的讨论就留待下篇,请看

略谈世界各地的血崇拜与血禁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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