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我是协警 -- 巅峰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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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第七十章 明抢暗夺

过完元旦,紧接着就是春节了,这段时间,恰恰是公安机关不能承受之阶段,因为平常的人们要过年,而贼们,自然也是要过年的,口袋里实在紧张,那只好“偷鸡摸狗”,或者明抢暗夺。于是,大家,都很忙,无论是警察,还是贼。

说起“偷鸡摸狗”,纪程老家的四乡八村有句老话,叫“偷猫偷狗不算贼”。也就是说,如果你看上了谁家的阿猫、阿狗的,如果主人不在,你顺手牵羊,即便被发现放回去也就是了,实在算不得贼。纪程经常听那些老人比较津津乐道的是,哪年冬天谁谁的狗跑到这里了,周围的邻居们在大雪纷纷冻得在家缩脖子、打迷糊之时,突然会过上“吃狗肉、喝烧酒”的好日子,主人知道了,也只是把狗皮要走给老人当褥子,并不曾多问。(当然,“偷鸡”却被认为是典型的贼偷,这很奇怪。)

不过,时代不同了,无论是“大狗”、“小狗”、“吉娃娃”,时下不但被当作宠物养了,有的还被当作“儿子”、“孙子”,不仅是宠物了,简直就是命根子。如果被人偷或者抢的话,不但是主人,而且旁边的人会和你拼命。但,就是有不长眼的。

2007年1月8日上午12时,YH区的犯罪嫌疑人付某、付某某俩骑着摩托车到了临近的XX县M镇,准备搞条狗回去。对他们这样的老手来说,简直就是例行共事,把带有蒙汗药的香肠放在村里,一般村里的大笨狗是抵不住香肠的强大诱惑的,吞将下去,而后立马倒地,抱到车上,狗不叫人不喘,神不知鬼不觉,随时随地,还没危险。

就目前来说,他们还算顺利。一条笨得够可以的狼犬,同样没挡住香味,晕菜了。可没想到,人算不如天算,当他们刚把大狗抱上摩托车上准备逃走时,就被狗的主人马某发现了。马某就叫:“你们干嘛偷我的狗!”“你的狗?谁说是你的?现在抱在我怀里就是我的!”马某当然不同意啊,就追!看到马某追上来,付某、付某某气坏了:“咱哥俩容易吗?好不容易才撞到一只愿意吃咱药的大狗,你倒好!张口就说要回去!那香肠啊、蒙汗药啊,都不是一般的贵啊,你想让咱哥俩赔本啊?”可显然,马某认死理,认为狗就是自己的。

“磨嘴皮子不成,咱拳脚说话!”他们一嘀咕,跳下车就在路旁捡起两根胳膊粗细、一米多长的木棒,对着马某一顿狠揍,把马某打的呼天号地的,最后法医鉴定为轻伤。他们不想想,这后果之严重,从法律角度讲,这就从盗窃转化为抢劫了。

当然,这严重后果,不是他们考虑的事,判决还是没影子的事呢,就是考虑,也是警察的事。但眼前的后果,严重的让他们腿脚发软。因为村民们听到马某的呼喊了,大冬天的都猫在家里没事,好不容易出了这么档比较热闹的,都想凑一凑。于是,拿棍的拿棍,骑摩托车的骑摩托车,人声鼎沸,人喧马嘶、铺天盖地的追过来,“游击队”积极,代表“正规军”的派出所速度也不慢,很快就围上来了。这俩家伙,肯定是看过《地道战》的,不知道他们有没有想到“地道战嘿、地道战……”音乐响起来的情形,但看到这警民共愤的汪洋大海后,确实乖乖的像鬼子们一样举手投降。后来,据两名犯罪嫌疑人交待,他们以蒙汗药夹香肠的方式多次偷狗,其中不乏昆明狼青、藏獒之类的珍品。纪程是极喜欢狗的,尤其喜欢狼犬,便凑到M派出所主办案件民警身边:“你们有没有到他们家里看看,收缴俩好一点的狼犬?如果找不到主人,咱帮他养两天!”那民警转身就问:“是不是要他们帮你也偷俩?”纪程听了直翻白眼:“我也就是在它们没找到主人之前,带它们两天,帮它们散散心,我没有条件养!”的确如此,他一直没条件,在家爸妈不喜欢,在外面,忙得顾不上自己;养过两天警犬,也是代养。

对于这种暗偷不成,便明抢的,《天下无贼》里的“黎叔”是非常看不上的,因为“没一点技术含量”,虽然蒙汗药加香肠,的确也有一点技术。但“黎叔”没想到的是,他让小叶冒充警察、自己冒充被逮小偷的观念,有点落后了,还有刚狠的呢。

就在俩偷狗的,哦,不,是抢狗的被抓俩小时后,1月8日下午14时许,禁毒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县城XX巷“点点”理发店有人贩卖毒品。

禁毒大队张大队长就带领民警前往现场查看后,没有。可举报人咬死了说肯定有。那好吧,观察地形,找个隐蔽的地形等等再说。过了半小时,没见贩毒的,却发现两名身着警服大衣的男子,一名三十五六岁左右,一名也就二十出头。驾驶一辆银灰色“五菱”面包车到理发店门口,其中一名三十五六岁、佩带二级警司警衔男子进入理发店出来后,怀揣一个鞋盒。这个情况,很可疑。

为什么可疑呢?因为三十五六岁,基本都是一级警司,二级警司少之又少。还比较可疑的是,他们的警服穿得实在不像样子。用一句话说,很猥琐,对,就是猥琐。没一点警察的样子。警察也有样子吗?对,至少穿起警服来,自然不自然的带点威风,或者说自豪。可这俩,穿上警服,照样贼头贼脑的,和《警察与小偷》里陈佩斯扮演的假冒伪劣警察“陈小二”差不多。

也许是本县在外工作的民警?不可能!如果是本县在外工作的警察,那XX公安局大都认识啊,老乡嘛,互相好有个照应。

也许是兄弟县市公安局的弟兄?也不是没有可能。但按照属地管辖原则,他们要在这地界抓人,至少要给XX公安局打个招呼。如果抓毒贩,也就是要给禁毒大队打招呼。这是最起码的办案常识,后边跟的二十出头的小菜鸟不懂,但三十五六岁的那个不会不知道。但,没人给禁毒大队打招呼。

那就打听一下他的来头吧。刚好旁边有商店,于是买东西,很随意问旁边的人:“刚才穿警服的那俩人是谁呀?看着挺牛啊!”

“牛个屁!那个年龄大的,是“点点”理发店店主张某,那个年龄小的,是他的跟班,叫任某。不知道他们最近从哪里搞来一身警服,没事整天穿出来得瑟!”

那好,铁定不是警察了。再继续摸一摸他们的底吧,这一摸不要紧,民警们竟然发现那名未佩带警衔、不过二十一岁的“小跟班”任某也是老江湖了,3年前,刚满18就因盗窃批捕在逃。就这手段,可比黎叔高明啊,他带的假冒警察小叶,是“新人”,那心理素质差远了,没案底还慌成那样,最后把黎叔卖了,搞得黎叔直叹气:“大意啦、大意啦……”相对来说,人家张某带的人就不一样,任某可是见过世面的,有案底敢穿警服不说,还敢脸不变色、心不跳的去贩毒!

这俩家伙,肯定得意的要命:“你们警察不是要抓我们吗?可我们现在穿着警服去贩毒!”

他们得意了,警察们尤其是领导们可就不高兴了!张局长、孙政委、分管禁毒的周副局长脸都气青了,轮流着拍桌子:“什么?敢冒充警察贩毒!把他们给我抓了!要人赃俱获!”大有“抓不住提头来见”的架势。他们确实被气坏了,因为知道底细的,晓得他们是冒充警察;这不知道底细的,还以为是警察贩毒呢,这要传出去,人家说警匪一家,XX公安局的招牌就不用挂啦!

没费什么周折,就确定了俩犯罪嫌疑人携带毒品,可以做到人赃俱获。禁毒民警们就心急火燎的分乘两辆面包车,实行前后夹击,在县城西门外把这俩家伙的车逼得停住了。他们不敢不停,因为禁毒民警做出要撞的架势。可这俩小子,这时还横:“不想活啦!敢撞我们!我们是公安局的!”还不知道谁不想活呢!车没停稳当,禁毒民警们就“呼”的跳下车,拉开那小子的车门,领队的张大队长就出示证件,还有手枪,跟上去的就顺手给了那俩小子几个大嘴巴:“我看你是不想活了!”而后,在犯罪嫌疑人张某随身携带的鞋盒里搜出10包约300余克咖啡因。

这时,不明底细的群众肯定都认为自己眼睛花啦:“哇!这世道真坏了!警察打警察!还抢人家的鞋!”怎么会这么说呢?因为禁毒民警除了张大队长,穿的都是便衣,而对方那俩家伙都穿的是警服啊!

不过,“李鬼”到底不是“李逵”,看到真正身着警服、严肃威风的民警,这俩家伙当场就吓尿了,赶忙交待说自己想贩毒,可既怕人注意,就怕人检查,经过认真观察后,发现警察很少检查穿警服的,于是就在军品店购买了警服大衣和警衔之类的打扮齐整。别说,还真很少有人注意,他们已经贩卖咖啡因1000余克了。不过,他们忘了一点,“陈小二”就是“陈小二”,穿上警服照样是“陈小二”,落网再正常不过。

冒充警察贩毒就够胆大、影响够坏的了,可还有更绝的。在侦破一起抢劫出租车案件时,刑侦三中队民警在摸排中,意外得到一条极有价值的线索:H乡Z村18岁的李某、X村17岁的刘某有参与多次拦路抢劫外地大货车的嫌疑,且该团伙成员人数众多。

接报后,中队长大郭、指导员大魁都有点意外,H乡那边最近很平静啊,没听说过有这方面的情况嘛。但还是认真查了查,结果就发现事情很糟糕、后果很严重。因为这个团伙成员作案时领头的冒充警察呢。难怪呢!

听完汇报,张局长、孙政委和分管刑侦工作的柴副局长气得快晕了:“这怎么打掉一个,又一个?这么被他们糟践下去,咱们的名声可就没啦!要一个不留,严查严办!绝对不能放过他们!”不要说他们生气,所有听到的民警都生气。也难怪!你抢就抢吧,还冒充警察作案,这什么意思嘛。

没过多久,这个拦路抢劫的特大犯罪团伙就被打掉了, 12名成员或十七八岁,或二十出头,可民警们很郁闷,怎么郁闷,后面说。

这帮不知死活的家伙是这么作案的,一帮子人骑着摩托车,手持一米余长的钢管到国道路口,等发现由W县方向行驶来的大货车后,犯罪嫌疑人谢某穿全套标志齐全的警服、戴大沿帽,冒充警察将车拦住,而后司机正犹豫呢,其他人冲出来,将司机拉下车进行殴打,以要“过路费”的名义,抢钱、抢手机,就这么简单。

让民警们火气比较大的是,这些刚“出道”的菜鸟,自2007年年初开始,每晚都以同样手段进行拦路抢劫,粗略计算该团伙作案竟达70余起,所抢手机归抢得人所有,所得赃款平均分配,最多时每人分得赃款1000余元,全部用于吃喝玩乐等等。也就是说,他们不知道累的抢,不知道累的花,不知道累的享受。嗯,这假冒的可比警察幸福多了……

让民警们比较郁闷的是,由于该团伙作案对象几乎全部是外地司机,或被其团伙成员的警服所蛊惑,或被该团伙成员的淫威所吓倒,没有司机向XX县警方报案。大家都暗暗骂那些司机:“你们眼睛瞎啦,一群十七八的‘小少’,就一个穿警服的,哪里的公安局警察出去执法,是这么一群乳臭未干的坏小子啊!”

让民警们更郁闷的是,这些司机不报案,恐怕都把账记到公安局的头上了嘛,说XX县地界上‘警匪一家’!一年到头,又是严格公正执法,又是热情周到服务,不知死活、不知累,好不容易挣来点好名声,不过几天就被这些混蛋败坏得一干二净。而且,根据“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的惯例,这名声恐怕会被那些司机传遍五湖四海、神州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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