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美国警察之耻! -- landlord
共:💬218 🌺486
复 与地主同感惊讶
老兄说的话很在理,除了一点:
这是common sense,常识,人之常情,不需要什么特别训练
你的"常识"不见的是他人的"常识"。尤其在现代社会,人在物理和思想上的流动性很大。用自己的"常识"对他人下判断,往往是加锯冲突的有效方式。
从新闻报道看,请注意下面这段话:
Ryan Moats explained that he waited until there was no traffic before proceeding through the red light. When Powell asked for proof of insurance, Moats grew more agitated and told the officer to go find it.
大家都跟警察打过交道。警察要求检查 registration,liscence and insurance,是保证安全有效执法必不可少的程序。事情可能从这里开始引发争议。另外,开车的女婿到了医院停车,我猜警察可能在后面已经追了一阵的,所以上来就拔枪。
另外,protect and service 和 respect my anthority 不冲突。只有警察的权威得到充分的尊重,才能更好的保卫和服务。中国公安的境遇,一叹。
如果警察为了权威而权威,当然可恶。不过楼主对当事警察下"警察之耻"的评语,我觉得可能是出于"孝"。
- 相关回复 上下关系8
🙂是否是加方引渡赖的条件? 1 说了就走 字189 2009-03-28 01:55:55
🙂你自己去找资料吧 1 瓦斯 字0 2009-03-28 02:21:04
🙂与地主同感惊讶 22 南京老萝卜 字1495 2009-03-27 23:05:38
🙂有一点不敢苟同
🙂萝卜兄 1 马大善人 字586 2009-03-29 14:57:33
🙂善人兄客气了 南京老萝卜 字672 2009-03-31 09:43:11
🙂回大善人:对细节更进一步的讨论 2 南京老萝卜 字1143 2009-03-29 14:13:12
🙂还是常识 1 马大善人 字258 2009-03-29 15: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