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文摘】那只肥熊和他的篮球鞋们 -- AleaJacta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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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七) AIR PIPPEN 之街球生存指南

美洲真正的原住民是印第安人,无论老黑,老白都是不折不扣的外来户。所不同的是老白来美无论是因为逃避宗教迫害,为生活所迫,抑或是畏罪潜逃,基本上还是自己的选择。而老黑们却几乎无例外的是由非洲贩来的“货物”。贩奴这买卖从一开始就是个买方市场,竞争非常凶,加上非洲到北美万里迢迢,路途险恶,所以“黑货”的质量必须要好。而长达百多年的蓄奴史,亦造成了只有最强壮,聪敏的黑人才能存活和传宗接代。黑人在美国的历史,就是一出赤裸裸的适者生存,优胜劣汰的达尔文话剧。时至今日,黑人在美国的处境依然是很艰难的,娱乐与体育是他们出人头地的捷径──出路既然如此之窄,拥挤也就在意料之中了。

  美国篮球人口当以百万为单位,其中黑人占相当大的比例,而真正进入NBA的不过二、三百人,再加上各种在杂七杂八的小联盟抑或海外淘金的机会,也不过几千之谱,更多的人,自然只能是构成街球的主力军了。

  街球──所谓的“PICKUP GAME”,不知被什么人译为“斗牛”,虽然译得不知所云,但至少反映了“单挑”的精神──确实,没有比街球更考验单打技术的了。在这里,从2-10人均可立马开赛,从1对1直到投篮分队或队长选人,保证迅速开打,没有废话。15或24分一局,2分算赢,输家下场──还有一队在边上虎视眈眈呢。人数不够一队?从输队里选看着顺眼的拉上来继续。

  自认很准的定点要球投手在这里基本上是没有生路的:大家素不相识,凭什么传球给你(对,特别是你这种亚洲猴子)?要球?自己去抢篮板!防守是侵略性的,如果没有被放倒,很少有人会叫犯规。显而易见,在这种比赛环境里,持球与控球技术,和肌肉力量是何等重要。

  在一个月时间里,肥熊的一对一比赛超过了过去的总和。

  在街球场上,老白们显然成了弱势族群。俗话有道“WHITE MEN CAN'T FLY”(还有过一部同名电影), 老白的劣势身体素质,不协调的动作,是老黑们取之不尽的笑料。在90年代末的一次全明星扣篮大赛上,一个叫BRENT BARRY的白人(他的老爹乃是大名鼎鼎的RICK BARRY,50大球星之一,曾用“倒马桶”姿势创下NBA单季罚球命中率纪录)一举夺冠,成为NBA史上第三个从罚球线起跳扣篮的人。比赛中BARRY自始至终穿着长袖衣,在掩盖一身排骨之余,也掩盖了内穿的印有“WHITE MEN CAN FLY!”的T恤,那时他用来激励自己的。老白的扣篮情结由此可见一斑。

  而相对于老白们,亚洲人就更是街球场上的最低等民族(多谢国家篮球队在悉尼的“优异”表现,真给老子长脸)。亚洲人在街球场极为罕见不说,即便有,在分队选人的时候,铁定是最后被挑,上场后也无人传球,如果自己抢不到篮板,就会成为一场悲剧性的折返跑。

  肥熊亲身经历了这一切“歧视”。然而,老美也是世界上最崇尚实力的一群人了。当肥熊的跳投开始从各个方向空心入网,当在篮下对抗时一膀子把他们拱出三秒区,尊敬也随之而来。──到了最后,他们还会为你的上佳表演大叫“SWEET MOVE!”然后上来跟你撞个肚子。

  肥熊在美国买的第一双篮球鞋是AIR PIPPEN,尽管皮蓬有过许多“专用鞋款”,这是NIKE第一次用他的名字命名一双鞋。与我的巴克利一样,这双鞋也有全掌气垫,不过皮蓬本人在季后赛时穿的却是同种的鞋的无气垫款。据他说气垫让他觉得离地太高,影响启动与切入的速度。KUKOC那年也常穿这种鞋。

  有一次当肥熊穿着这双鞋走路时,它的气垫突然爆了(不,不是因为我的体重)。不过那时肥熊已有建立“鞋冢”之意,所以得以留存,现在还在柜子里。这双鞋对肥熊有着特殊的意义──我是穿着它重回那个城市找回一再错过的爱──她帮我打这篇文字,我叫她母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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