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文摘】那只肥熊和他的篮球鞋们 -- AleaJacta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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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文摘】那只肥熊和他的篮球鞋们

    金庸的“神雕侠侣”里,剑魔独孤求败在埋骨之所也埋下了他一生所用的剑──从弱冠出道时用的普通宝剑到神功大成时的木剑。

      肥熊说:“球鞋对于打篮球的,就象剑之于剑客,照武侠泰斗老金的说法,剑术越高,剑本身越不重要,所谓‘草木竹石,皆可为剑’是也。不过对打球的,好像正相反:球龄越长,下肢各种关节越不济事,对鞋的要求反而越来越高起来。”信哉斯言!

      中文网上文字的兴起,跟金大侠有密不可分的关系,以上胡侃是对他的致敬,下面言归正传。

      一双好球鞋,虽说不像SPIKE LEE在他自导自演的AIR JORDAN广告中所说“IT'S GONNA BE THE SHOES”那么夸张,但对玩球的在场上的表现,却有显著的帮助。肥熊认为,一双好球鞋必须:

      1.尽可能合脚──能防止脚在鞋里移动;

      2.稳定;

      3.有好的足弓和踝部支持;

      4.在做到上述3点的前提下,越轻越好;

      最后,能做到耐穿就完美了。

      肥熊自从半路出家喜欢上了篮球,也穿烂了若干双各式各样的球鞋,算得上“阅鞋多矣”,就来讲讲肥熊和它的篮球鞋们的故事:

    • 家园 (一) 黄金时代?蒙昧时代?

      那时候天总是很……咳,那时候肥熊不肥,各关节还象装着钢弹簧,随时准备“卡塔”一声,穿鞋也生冷不忌,打球穿过回力,双星,足球鞋和其他不知名的国货精品──注意,皆为低帮,共同特点是:

        1)样子无一例外地象白色比目鱼。

        2)足弓和踝部支持无限趋向于零。

        3)重得像刮过地皮的贪官的靴子。

        4)最后,集中5双以上穿过的可以作为东京地铁沙林毒气的廉价替代品。

        但咱们共产党人是不相信资产阶级反动装备决定论的,那时的肥熊球照打,舞照跳,不要说受伤,连脚上起泡的时候都很罕见。因为青春的记忆罢,我现在对开拓者队的癞子头华莱士有一份特别的感情──不,我不恨裁判,我是指他的鞋:该老兄也是不分寒暑穿一双NIKE AIR FORCE ONE,这种鞋是NIKE的古董,可以说是高帮的比目鱼。NIKE的AIR JORDAN ONE即第一代飞人鞋就是那个样子,其实也就加了个带翼篮球的标志并选了几种当时“烧”的慌的颜色(为此NBA对乔丹不断罚款,但我总疑心这是个周瑜打黄盖的勾当──看看那鞋的销量和NIKE那些年的股价走势就知道我在说什么了)。这类鞋子的设计可以说是相当原始,样子笨重。记得JORDAN在最后一次在NY的麦迪逊花园打客场,特地换上了一对AIR JORDAN I,赛后他对记者说:“你该看看俺脚底的大泡。”肥熊对华来士能穿这种鞋打整赛季实在是五体投地,青春无敌啊!(校长按:9个月后,肥熊在坛子里如斯说:“你真以为华痞子脚皮很够劲?业内的都指出丫那双AF1是特制的, 下面早就换了全掌ZOOM AIR──这个装腔作势的流氓!(嫉妒地骂)^0^)

        大学前的肥熊,志在打架,偶像多是泰森,小龙哥之类──乔丹,听说过:不就是那个玩篮球的老黑嘛,老爱吐个舌头,给丫一个上钩拳还不两排牙一合满地打滚去。打篮球只是消谴,兼作为举重后放松肌肉的手段,偶一为之也总仿佛鲍威尔将军回忆的美国军队在朝鲜时打的那种所谓“战斗篮球”一般──毫无规则可言。那时的肥熊运球只要不超过三下还算有些把握,超过三下就靠不大住──常常会一脚把球踢到篮板那边去。投篮手型倒是不坏,但命中率就没法看。一言以蔽之:完全的外行。

    • 家园 (二) 肥熊第一双“真”的篮球鞋──MAY THE FORCE BE WIT

      这方面肥熊可谓起点不低。第一双上“手”(脚?)的现代意义上的球鞋就是高帮气垫的NIKE──专业地说,是93年版的AIR FORCE HIGH。罗嗦几句:NIKE的篮球鞋从一开始就分为FLIGHT与FORCE两大类,前者是为后卫小前锋那类体重轻,速度较快的球员设计的,后者则适用于大前锋和中锋,相对来说更注重支持性与减震性。那一年恰逢JORDAN8代出世,有独特的十字支持带(不过似乎乔老大对此不感冒,在后来的飞人鞋中再也没有出现过)。鉴于飞人鞋一向使用NIKE的最新技术,支持带显然是那一年的时髦。我这双FORCE有一条支持带,后跟有可见式气囊,此外别忘了这个“HIGH”──FORCE原本就是为中大前锋设计的鞋款,FORCE HIGH当然加倍夸张:HIGH到几乎遮住我一半小腿!NBA的罗宾逊和科尔曼(SHUT UP,我知道他是前锋)都穿过的。颜色么──我选了黑色。当时,韦伯,罗斯,霍华德一干“密歇更五虎”以全新人组合杀入NCAA总决赛,并在全美篮球界掀起光头,大短裤,黑鞋黑袜的时尚旋风。我对此一无所知,只是本能地想和“白色的比目鱼”说再见。蒙在鼓里而又能领先潮流,天下的FASHION TREND都是这样创造的。

        和大多数兄弟们开始打球的原因类似,肥熊放下拳套捡起篮球也是为了某个女孩的目光,随后就一发不可收拾,陷入该运动的魅力之中。 真正开始练球不过一年,粗糙的水泥场就把FORCE的底磨得光可鉴人,肥熊也在这双鞋里尝到了第一次严重崴脚的滋味。第二年上,在一个月黑风高、阴森恐怖的晚上──其实是阳光灿烂的白天啦,肥熊在同舍好事之徒的鼓动下用一把藏刀割开了它的后跟,后面的发展允许我用一句峰回路转来形容──真的很像轮胎漏气的声音唉!

        自打87年NIKE第一次在篮球鞋上使用了可见气囊技术(那款鞋叫AIR REVOLUTION,很革命的!)以来,不知有几个变态对它下此毒手呢? 这告诉我们:肥熊是一种好奇心特强的动物,大家在野外遇见它一定要躺下装死。书归正传,解剖AIR后,肥熊并没有由此萌发强烈的民族自尊心与自豪感,从而投身于振兴民族工业,开发国货惊品的奋斗中去(想象:一头肥熊奔走呼号:中国人有了中国人的AIR SOLE!),而是很崇洋媚外的决定:下一双还是要穿这种舒服的鞋子来打球!

    • 家园 (三) DVST8 之 熊老爸为这事儿拨了专款

      樱木的第一双真球鞋是几十日元“买”来的飞人六代,而肥熊的FORCE是朋友送的,比他还NB,但下一双显然需要自掏腰包了,作一些考虑是很有必要的。显然,以熊的身高打中锋完全是个笑话(不只身高,技术也……)。尽管在我上学的那个南方城市里,男子平均身高普遍让人感到鼓舞,而我也不只一次地被推到中锋位置上,但我的NATURAL位置绝对是……妈的,反正不是中锋就对了!大概因为兼练拳击与举重的关系,肥熊的上身力量在那时就远胜过姚明,也就比马龙差那麽一点点,但低位背筐技巧就比姚明还差。主要进攻武器是切入加偶然跳投,所以理想的鞋应该是抓地好,轻量级──总之适合后卫和小前锋那一型的罢。

        正好熊老爸从家乡来看熊,正看到AIR FORCE的尸体,惊道:“这孩子穿鞋真费!”同时舐犊之情油然而生,欣然表示要拨专款再买一双“最好的”。于是两头熊出现在闹市最大的鞋店,肥熊一眼看到了一双前后掌都有气泡的怪物──只见后跟的气垫大得超出了鞋的外轮廓,鞋身上赫然有CW2字样。肥熊当时可不知道这乃是NIKE专为NBA新贵,93选秀状元CHRIS WEBBER设计的(却说后来WEBBER为抵制NIKE在亚洲雇佣童工,撕毁与NIKE的合同,以至于多年来官司缠身,以大好身手而始终无法与别家签约,只好一天REEBOK,一天AND 1地瞎凑和,这是题外话,按下不表)还有一个广告,是WEBBER与同伙在老黑的理发店里快乐的回顾比赛中以球绕腰一周后在巴克利头上扣篮。

        可怜当时肥熊只看着那1200多元的价牌矫舌不下,熊老爹也面无熊色,深悔自己过于提劲儿了……最后买的是95’NIKE DVST8(熊始终没搞明白DVST8是个嘛,那位高手指点一下)是流线型黑鞋,简洁设计,后跟气囊,很轻──熊老爸的钱包险死还生,减肥七百元。

        这双鞋熊只穿了一年,打太多硬地,加上太依靠切入,磨损得非常凶──就像我的膝关节一样。后来在搬家时不幸遗失了,不知所终。

    • 家园 (四) AIR TIGHT 之 亢龙有悔

      同年级的武术散打队副队长是湘乡人,该老兄与曾文正公同姓,自称是其后人,也不知是真是假。肥熊与他互相交流了“娘阔嘛屁”(音译)和“先人板板”之后遂为酒肉之交。

        笑傲江湖里梅庄老四丹青生练了一辈子剑,却自许平生喝酒第一,丹青第二,剑法第三,而我们的曾老兄虽然自小在武馆里泡大,却自认篮球第一,武术第二。他投篮很准,射程可达业余三分线外,然而大概是由于从小受武术套路荼毒太深,他的投篮姿势和拳击技术都有一个毛病:架子摆的有点久,表现在拳击上就是收拳不快,投篮是就是出手慢,被人贴身时容易被盖。

        曾老兄有一双跟我一模一样的NIKE DVST8,并且鼓动我买了同样的大短裤,剃了一色的平头──刚从NBA回来时的马健那种。两人时常在场上作超级马里奥兄弟状。其实熊私下里以为那发型并不适合他:盖脸如刀刻的黑人兄弟若留这种头,俨然皮蓬;脸如刀刻的亚洲兄弟若留这种头,仿佛赤木刚宪。不巧我们的曾兄弟是个圆脸──像如今黄蜂队WESLEY那种的──留了这种头,宛若王朔,又依稀是最近汤姆.汉克斯的新片里的威尔逊先生……大家自己想象罢!

        这曾兄弟打球之余,觉得肥熊这样不世出的武学奇才,不入散打队谁入散打队?于是热心拉我加盟。有分教,肥熊这一去,才要……(怎麽听上去像评书呢?汗)这次散打队之行,改变了我的篮球道路。

        去散打队的第一课正遇上教直拳,肥熊一直认为,对一个男人来说,直拳这东西乃是天经地义,不教自会的,王朔大叔描述的所谓从“王八拳”到直拳的进化,在小学二年级前就必须完成,以后就只是进行些如何放松肩膀,活用体重的精雕细刻了。想不到队里不少废物还停留在致力于把垂直王八拳改良为水平王八拳的阶段,肥熊不由得骨头为之大轻,立刻卖弄了一套泰森招牌的左钩拳打身,打头再加右后手重拳的组合,势如野熊下山。真是好威风,好杀气!

        散打队的教练──是学校的教授,年轻时在东北的比赛里拿过亚军──显然觉得某些野生动物过于嚣张了,就把大家聚到一起,语重心长地说:“大家不要贪快,要扎实地练好直拳。如果直拳练精了,体力又够,能出满十回合的直拳,就可以赢得每一场比赛。”现在想来这话真是真知灼见,看看刘易斯这厮有多少次就是靠着身高臂长,左右直拳打满十几回合赢了比赛的。不过观众也不免郁闷欲死,转而怀念起某强奸犯来。

        不过肥熊当时如同受了当头棒喝,又仿佛池里泡了一夜的姿三四郎看着面前一朵莲花缓缓开放,突然大彻大悟了:“以我的身高和弹跳,如果把急停跳投练到像我的直拳一般得心应手的水平,天下(本校)又有谁能防守!”──同一年,地球另一边的NBA有个后卫想:“以我的身高和弹跳,如果把转身后仰跳投练到像我的扣篮一般得心应手的水平,天下又有谁能防守──当然现在能防我的也不太多……”说起此人,有分教……不好意思,评书毛病又犯了(汗)。

        总之,这就像郭靖那招“亢龙有悔”只需反复使用,便可大杀三方。当然,现在回头去看,肥熊也未免把篮球想得太简单了。

        于是,肥熊的地狱式急停跳投练习开始了,DVST 8的前掌那时业已不行了。危急时刻,送我第一双NIKE的朋友再次及时登场(观众问:这人是开鞋店的吗?),又送了我一双94版AIR TIGHT。这双鞋通体全黑,后跟气囊,鞋底花纹和形状颇似当时的橡胶雨鞋,鞋头一块半月形橡皮,又像名动天下的解放鞋。总之,外形复古兼强硬(丑就是丑,不用狡辩了)。这对急需新鞋的熊可是雪中送炭──在急停时又听见熟悉而让人放心的尖利摩擦声了。

        TIGHT陪我直至大学毕业,并跟着我漂洋过海去了美国。因为前掌磨损殆尽,最后居然真的做了雨鞋用。被水浸过的人造皮革后来发出一种难以形容的味道。于是这双鞋最后的归宿是异国的垃圾处理中心。

    • 家园 (五) 飞人11 之 熊和熊所追逐的梦擦肩而过

      95-96赛季发生了许多事情,许多人称其为“金赛季”。确实,无论对篮球还是篮球鞋,这都是黄金的一年。而对肥熊来说,这是亦是十分特殊的一年。

        这一年,那个参悟了“亢龙有悔”的人带着球队以破竹之势夺取了NBA总冠军,并创下常规赛72胜的纪录。而这支队伍也被许多人推崇为史上最强的篮球队,并开始第二个三连霸的征程。

        这一年,上述队中一位热衷于惊世骇俗的花哨脚色夺下了个人第五个篮板王,为“篮板赢得比赛”作出了最奇异却也最贴切的诠释。

        这一年,2名命中注定会改变NBA未来版图的新人进入了联盟。选秀状元是来自西弗吉尼亚的矮小单薄,双目奇大的年轻人,若干年后他会成为NBA有史以来最矮的得分王。而在毫不起眼的13顺位被选的是个削瘦而安静的半大孩子。黄蜂队在人们惊讶的眼光中选走了他,而湖人队随后在人们看疯子的眼光中用一名绝对可称一线中锋的东欧大胡子交换了他。在五个赛季后,他会帮湖人获得总冠军,让王朝得以继续,并且被人们不倦地与“那个人”比较着。

        这一年,井上雄彦的“灌篮高手”──一个篮球狂热分子画的一部篮球狂热漫画,挟NBA之力席卷了大半个中国。如同我们提到80年代末的围棋热必然要提到中日围棋擂台赛一样,我们将来会以同样的敬意提起这部漫画与中国篮球历史的关系。因为在那些夏天里,难于数计的孩子们抱着橙色而不是黑白相间的皮球走向了运动场。

        也在这一年,NIKE推出了也许是它有史以来最好的一批篮球鞋。共有三种鞋用了首次出现的“全掌”(比前/后掌更进一步)气垫。其中包括巴克利和皮蓬的特别鞋款AIRMAX CB4和AIR MUCH MORE UPTEMPO。 还有罗得曼的专用鞋款AIR SHAKE NDESTRUKT:系带系统在侧面,坦克般的外形充满力量感,让人过目难忘。最后当然是肥熊的“梦之鞋”飞人11代。大概没人会忘记96年赛季那个乔丹扣百尺高篮的广告,那个在变幻的光影中无尽上升的身影。我认为:从前,现在乃至将来的任何篮球鞋,再也没有比这双更适合那个人和他的球技的了。

        还是在这一年,肥熊和它深爱的女人之间似有若无的一段感情,随着毕业时刻的临近,仿佛节日天际最后的烟花般闪烁明灭着。终于,在一个周末,肥熊独自上了前往她所在城市的火车。既然爱情的规则只能是一对一,那末决定胜负的一球只能由自己来投……

        火车站边的投币电话,按键的手指很稳定,振铃之后的另一头是熟悉的声音。通话时间非常短,也许只有几分钟。挂上电话,肥熊吐出一口浊气,转身溶入了如同彩色大漩涡的人海之中。

        当无数盏路灯次第亮起的时候,肥熊发现双脚把自己带到一家运动鞋专卖店门前。鞋架子正中是黑红二色的飞人11代,鞋身上闪亮的漆皮反映着城市的灯火,仿佛是个独立的光源。肥熊着魔般地望着那双鞋,售货小姐围上来,嘴巴不停地开合着。熊似乎听见她们说这双鞋很适合你,我们还可以附送一个乔丹的黑红色护腿……鞋在视线中愈发地模糊起来──肥熊突然发现自己在惨笑:如果最大的梦想业已破碎,又何必去满足自己那些小小的梦想呢?

    • 家园 (六) AIRMAX CB4 之 AMERICA IS A PLAYGROU

      斯时斯地既已无可留恋,肥熊黯然回乡。在极短的时间里办完一切手续,离家赴美。

        在中转地香港,肥熊一日间转遍大小鞋店,企图买一双飞人11代,但一无所获──在侧鱼涌的街球场几乎人“脚”一双11代:由于太受欢迎,这款鞋早已脱销了。人在脆弱的时候是容易受暗示的,肥熊当时认为这乃是天意,导致熊和熊所追逐的梦一再错过,虽然说不上万念俱灰,但也相去不远了。

        最后是买了一双巴克利的专用鞋款AIR MAX CB4,该年巴爵士黯然离开了拼斗整三年的太阳队,转投火箭,期望跟奥天王与滑翔机的联手能一圆自己的冠军梦。他原来的34号是休斯顿领袖奥天王的背号,巴克利只好改用4号,赫赫有名的CB34也成了CB4。以巴克利的心性,身手,居然甘愿托庇于他人羽翼之下,简直是难以想象。可见他盼总冠军到了何种程度。而由于那二老的巅峰已过,这支拥有三名50大球星的队伍竟再也不曾打进过总决赛,而巴也在世纪交替之际于他生涯开始的费城严重受伤,两手空空地永别篮坛,让人唏嘘不已。

        CB4用了全掌可见式气垫,在鞋底侧面如一小排小窗,有黑白两款可供选择:肥熊自是熊性不改,买了全黑的。这是一款很让人满意的球鞋,轻重量,减震性无与伦比,鞋的平衡感也很好──以至熊有段时间几乎成天穿着它。最后前掌的气垫由于鞋底磨光而全走气了。后来又被熊当雨鞋穿了很久,倒没啥异味,只是破了的气垫在走路时会发出很搞笑的声音。

        城市在晚上就是一片无边的灯海。当飞机向这片灯火降下去时,肥熊心中却浮起那个夜晚的街灯来。正是“相思相见知何日,此时此夜难为情”。

        这是美国街球风气最盛的城市之一。在一天的各个时段里,肤色纷繁,年龄各异的人们在五花八门的场地上挥汗如雨地打篮球。他们构成了美国篮球运动这座巍峨金字塔的甭大基座。

        肥熊绑紧巴克利的鞋带,迅速地投身于街球的洪流之中。

    • 家园 (七) AIR PIPPEN 之街球生存指南

      美洲真正的原住民是印第安人,无论老黑,老白都是不折不扣的外来户。所不同的是老白来美无论是因为逃避宗教迫害,为生活所迫,抑或是畏罪潜逃,基本上还是自己的选择。而老黑们却几乎无例外的是由非洲贩来的“货物”。贩奴这买卖从一开始就是个买方市场,竞争非常凶,加上非洲到北美万里迢迢,路途险恶,所以“黑货”的质量必须要好。而长达百多年的蓄奴史,亦造成了只有最强壮,聪敏的黑人才能存活和传宗接代。黑人在美国的历史,就是一出赤裸裸的适者生存,优胜劣汰的达尔文话剧。时至今日,黑人在美国的处境依然是很艰难的,娱乐与体育是他们出人头地的捷径──出路既然如此之窄,拥挤也就在意料之中了。

        美国篮球人口当以百万为单位,其中黑人占相当大的比例,而真正进入NBA的不过二、三百人,再加上各种在杂七杂八的小联盟抑或海外淘金的机会,也不过几千之谱,更多的人,自然只能是构成街球的主力军了。

        街球──所谓的“PICKUP GAME”,不知被什么人译为“斗牛”,虽然译得不知所云,但至少反映了“单挑”的精神──确实,没有比街球更考验单打技术的了。在这里,从2-10人均可立马开赛,从1对1直到投篮分队或队长选人,保证迅速开打,没有废话。15或24分一局,2分算赢,输家下场──还有一队在边上虎视眈眈呢。人数不够一队?从输队里选看着顺眼的拉上来继续。

        自认很准的定点要球投手在这里基本上是没有生路的:大家素不相识,凭什么传球给你(对,特别是你这种亚洲猴子)?要球?自己去抢篮板!防守是侵略性的,如果没有被放倒,很少有人会叫犯规。显而易见,在这种比赛环境里,持球与控球技术,和肌肉力量是何等重要。

        在一个月时间里,肥熊的一对一比赛超过了过去的总和。

        在街球场上,老白们显然成了弱势族群。俗话有道“WHITE MEN CAN'T FLY”(还有过一部同名电影), 老白的劣势身体素质,不协调的动作,是老黑们取之不尽的笑料。在90年代末的一次全明星扣篮大赛上,一个叫BRENT BARRY的白人(他的老爹乃是大名鼎鼎的RICK BARRY,50大球星之一,曾用“倒马桶”姿势创下NBA单季罚球命中率纪录)一举夺冠,成为NBA史上第三个从罚球线起跳扣篮的人。比赛中BARRY自始至终穿着长袖衣,在掩盖一身排骨之余,也掩盖了内穿的印有“WHITE MEN CAN FLY!”的T恤,那时他用来激励自己的。老白的扣篮情结由此可见一斑。

        而相对于老白们,亚洲人就更是街球场上的最低等民族(多谢国家篮球队在悉尼的“优异”表现,真给老子长脸)。亚洲人在街球场极为罕见不说,即便有,在分队选人的时候,铁定是最后被挑,上场后也无人传球,如果自己抢不到篮板,就会成为一场悲剧性的折返跑。

        肥熊亲身经历了这一切“歧视”。然而,老美也是世界上最崇尚实力的一群人了。当肥熊的跳投开始从各个方向空心入网,当在篮下对抗时一膀子把他们拱出三秒区,尊敬也随之而来。──到了最后,他们还会为你的上佳表演大叫“SWEET MOVE!”然后上来跟你撞个肚子。

        肥熊在美国买的第一双篮球鞋是AIR PIPPEN,尽管皮蓬有过许多“专用鞋款”,这是NIKE第一次用他的名字命名一双鞋。与我的巴克利一样,这双鞋也有全掌气垫,不过皮蓬本人在季后赛时穿的却是同种的鞋的无气垫款。据他说气垫让他觉得离地太高,影响启动与切入的速度。KUKOC那年也常穿这种鞋。

        有一次当肥熊穿着这双鞋走路时,它的气垫突然爆了(不,不是因为我的体重)。不过那时肥熊已有建立“鞋冢”之意,所以得以留存,现在还在柜子里。这双鞋对肥熊有着特殊的意义──我是穿着它重回那个城市找回一再错过的爱──她帮我打这篇文字,我叫她母熊。

    • 家园 (八) AIR JORDAN 13 之 穷则思变

      一个人如果属于那种高来高去的球风,可以称赞他“PLAYS ABOVE THE RIM”──在篮筐之上讨生活的意思。肥熊在美国的第一年,打球虽然称不上高于篮圈,也算是平行于篮圈吧。直到那个倒霉的下午。

        肥熊每周回去健身中心举重若干次。这一天,一群老黑老白围着一台把重量加到极限的练小腿的机器相互挑衅者,但无人能扛起那重量,更不用说负重踮脚了。肥熊也是一时气盛,也没用保护皮带,沉腰吐气“嘿”的一声扛起全部铁块。只听得金属梁不堪重负地吱嘎作响,我一口气完成了二十次踮脚。老美们尽皆咋舌,肥熊志得意满地走下台来,得意之情溢于言表。但当时就觉得后腰隐隐发紧。

        第二天清早我发现很难自己起床,腰部似乎被什么东西从中截断,痛得厉害,左脚也有些发麻:肥熊不以为意,认为是一般的肌肉劳损。后来才知道我的腰椎四五节之间的椎间盘向左后突出,压迫神经造成脚部麻木。肥熊的盲目乐观耽误了治疗(24小时内机械牵引的话,椎间盘还有靠自身弹性还原的可能),并且在一个星期后又用大重量练习俯身杠铃划船,使情况进一步恶化了。

        椎间盘突出会造成剧烈的疼痛,突出的椎间盘长期压迫神经,会造成下肢肌肉的萎缩。一时意气用事的恶果,会在将来漫长的日子里慢慢品尝吧。而最直接而迫在眉睫的影响则是:肥熊的弹跳力与爆发力受到了毁灭性的打击。

        肥熊绝望地发现:曾经可以在任何情况,任何位置从容出手的跳投有了被“帽”的危险,用于过人的爆炸性的第一步也大打折扣。在水泥地上连打四个小时面不改色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

        坛子里几天前有人讥笑LARRY JOHNSON是史上最菜的选秀状元,指责他不求上进以至于沦为二流球员。确实,当年黄蜂那个能飞能扣的新人王,和今日纽约甘当三号甚至四号攻击手“大妈”可以说是判若两人。但真正改变LJ球员生涯的,是93年12月27日与活塞一战,在该场比赛中他背部严重受伤。错过了三十一场比赛,复出的LJ再也不曾恢复到过去的身手(他与巴克利曾是92-93赛季“唯二”平均20分,10板子,4助攻以上的人)。如今纽约的“大妈”,靠多变的低位单打动作与苦练出来的三分射程继续活跃在先发阵容里,在没有尤因的日子里,他依然是队中低位单打的头号选择。只有他短裤里露出的半截白色护腰,无声地诉说着那段往事。LJ入NBA前,打过5年的业余拳击,与肥熊的经历颇有相似之处,一直以来是我喜爱的球员之一,以上一段算是迟来的辩护。

        最初的绝望过去之后,肥熊意识到我竟是如此的迷恋篮球。如果受伤意味着从头开始,改变球风的话,SO BE IT!没有问题!!

        当初如果JORDAN死抱着刚进联盟时的打法,我们就不会看见第二个三连冠了。他可以练出那一招转身后仰跳投,肥熊不才,也要走出另一条生存之路来。既然跳投高度不再,我就需要更长的出手空档,──如何才能让防守者拉开与我的距离呢?

        1.必须让他敬畏我的切入,这样他防守时就不敢贴身──而像熊原来那样只有一招第一步向右过人显然是远远不够的──参考IVERSON,KOBE的过人。

        2.必须练出三分射程──毕竟三分线外的紧迫盯人在街球里是不多的──参考R.MILLER,J.WILLIAMS(什么?半场那种?)

        3.背筐时的时间差假动作必须大力加强与丰富──参考奥天王的单打步法。

        所谓穷则思变──这一变,还是绝活儿!

        这一年,肥熊多穿红黑二色打球。其时母熊虽已与肥熊“曲谐”,但由于签证未下还留在国内。她买了一双红黑二色的飞人13代给我──价钱人民币200元──看官们是否有人会心而笑?对,这是从中国的NIKE厂中流出的材料拼装的水货,像真程度95%。真货价钱1200元以上,所以尚未算球迷的母熊认为这是桩物廉价美的好买卖──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在穿着打了几场之后,该宝贝的底就变得像一块生铁板一般。(母熊曰:还不是帮老熊省钱,那天他当场就要拍出钱来买真货,吓我一跳)显然是减震材料偷工减料之故──也许根本就是衬了些硬纸板。

        据了解,这种行业在国内日益兴旺,飞人11代今年在美国再版之时,不少运动鞋狂热分子捶胸顿足:因为NIKE不再版其中的黑质红底的那一款(JORDAN在与西雅图死斗时穿的)。结果我在网上看到国内不但有这种色系的,还有其他若干种匪夷所思的颜色组合,且价钱均在100-200元之间。回想美国曾发生老黑为抢夺别人脚上的飞人鞋,图“鞋”害命的惨事。如果能大量进口水货,可谓善莫大焉。只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大计恐怕要黄。

    • 家园 (九) KOBE8 之 RETURN OF THE JEDI

      97-98赛季,由于胜差的关系,公牛与尼克斯在季后赛碰面的机会微乎其微,所以当大家发现JORDAN在常规赛最后的MSG之旅穿上了飞人一代时,无不心头大震。尽管被反复追问这是否意味着他最后一次在NY比赛,JORDAN却始终不肯把话说死。但疑虑已如野火般蔓延开来:在余下的赛季中,芝加哥的UNITED CENTER场场爆满自不待言,所有的公牛客场比赛也发生了“票荒”──大家都明白:看一眼少一眼啦!!

        随后的总决赛中,JORDAN放弃了穿着整赛季的飞人13代,换上了一款全新的球鞋──后来被证实是飞人14代。NIKE这一反常举动让大家相信:一出84年开演的NBA大戏即将落幕。

        1998年6月14日。

        投出最后一投的右手凝固于无尽的空间与时间之中,仿佛剧终时谢幕者定格的剪影。一个时代终结了。

        在NBA不长的历史中,他并不是拥有最多总冠军戒指的人,也不是单场或生涯得分最多的人。说起“飞行”,在他之前,之后,抑或同时代,都有旗鼓相当,甚至更胜一筹的人。然而,踏着前人的脚印,借着大众媒体的劲风,他是NBA这部巨型商业机器所孕育的空前的,亦也许是绝后的,无可争议的“最有价值球员”。

        不过,直到他退役那时,他在肥熊身上获取的商业利益实在是微不足道:我没有去现场看过他的球,没买过他的录像带,现在没有,而且将来亦不会买他的香水。倒是有一双飞人13代──看过前几集的应该记得,母熊帮我买的水货──从某种意义上说,他对我仍存在着贸易逆差。

        不过如前所述,水货飞人13代打了几场球后鞋底就铁板一块。而且鞋带固定圈断了一个,后脚跟与鞋底的连接处因为落地时的冲击有很大的皱褶。而另一双AIR PIPPEN又破了气垫。于是肥熊常常出门打球之际环顾球鞋发现没有可用之兵──看来必须把买新鞋提到议事日程上来。

        NIKE那年的鞋款甚恶:飞人14代标榜是参照JORDAN的法拉利设计的──依我看法拉利该告他们损坏名誉。那鞋除了脚弓后侧的金属网有点车子进气口的意思,哪有半点法拉利的影子!而且坊间传说飞人14在总决赛中严重变形,很可能是推出的太仓促,有些设计问题没解决。肥熊的心也就淡了──JORDAN从肥熊身上获利,还要留待后日。

        其时ADIDAS在运动鞋市场猛力反扑──众所周知,这德国公司曾是运动鞋市场无可争议的龙头老大,就因为没赶上JORDAN这班车,最终向新兴力量NIKE称臣(现在的AND 1看来很想走NIKE的老路,把加内特挖了过来。不过我总觉得他们小打小闹,成不得气候。何况球星常有,而JORDAN不常有)。言归正传,ADIDAS在跑鞋的设计和用色上很是另辟蹊径,很受青年世代的欢迎,加上老美这儿复古崇欧之风周期性地吹,连最古老的“三条杠”鞋都卖的甚火,ADIDAS再接再厉,下一步自然是染指NIKE的老巢──篮球鞋市场。

        公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同理,公欲多卖鞋,必先择其代言人。乔丹与NIKE的风云际会是现成的好例子,故而从乔丹还在打球的日子,NBA与球鞋商家选接班人活动就紧锣密鼓,从不间断地进行着。从“宝贝乔丹”迈纳,“西区乔丹”哈柏(这家伙熬到老倒也成了老乔的副手,还整天跟人行头一样作影子武士状),到90年代的便士,希尔,也算是前仆后继──现在回过头一看,哥儿几个下场都挺惨:不是无声无臭,不知所终,就是折旧飞快,在短暂地发光发热后便厄运缠身,一蹶不振──说这个“接班人”是受诅咒的有些危言耸听,但委实不是好当的!

        ADIDAS选上的KOBE却可以算是个异数。这小子也许是所有这些接班人中──撇开重重炒作不谈──唯一一个把自己定位成“接班人”,并有计划有步骤一步步努力去实现的家伙。

        他老爹JOE“JELLY BEAN” BRYANT曾是NBA的一把好手,生涯后期在意大利打职业俱乐部。KOBE是在意大利看着美国寄来的JORDAN录像带长大的。他的打球动作,除了一些明显新时代的印记(如有翻腕嫌疑的交叉运球),与JORDAN的相似度极高──连这小子的声音都像极了乔老大!(常有人拿这开玩笑,KOBE就阴笑着说“对,我每天花几小时在家听JORDAN的录音,模仿他说话。”)

        KOBE遥见JORDAN,曰“大丈夫当生如是。”ADIDAS遥望NIKE,曰“彼可取而代之!”于是两方一拍即合了。

        公司包装球员,会有所谓“专有鞋款”。而当球员真正打出名堂,就会升级到“签名鞋款”──多半是该球员命名──如AIR JORDAN,REEBOK ANSWER等等。KOBE在ADIDAS的地位也迅速于两年间由“专用”升格为“签名”。

        肥熊于98年买了KOBE的第一双“签名”鞋──ADIDAS KB8,因为是店里最后2双,打对折,只花了50美元。KB8用了ADIDAS的所谓“FEET YOU WEAR”技术──具体表现为鞋底结构模仿了人脚:有足弓,拇指球等的样子。第一次试穿是很让人惊喜的,感觉踏了云:鞋极轻,且对我的动作反应极快,落地减震也极好──总之,凭空让我在比赛里多了2个盖帽──我开始认真地考虑抵制NIKE产品了(假惺惺地喊):反对雇佣童工!

        我甚至迅速帮母熊买了一对同样的KB8,不过她抱怨平时穿篮球鞋太热了(母熊曰:我平时根本不穿运动鞋,我爱高跟鞋!!),最后把它当成过冬棉鞋穿,雨雪不避。联系不久前回中国时,我想为她买双飞人鞋,却遭到她的严词拒绝,最后花了几十人民币买了双水货DKNY“运动时装鞋”了事。肥熊从此遂绝了买名牌篮球鞋给母熊的念头。

        但两个星期剧烈的街球后,问题出现了:鞋底的减震性明显恶化,鞋垫上的蒙布和鞋垫脱胶,而后跟与鞋底相接处也出现了恼人的皱褶──如同NIKE的水货。我检查了手头的其他真货NIKE,发现他们在相应部位都有加强材料以避免这种问题──我对ADIDAS在球鞋设计方面的经验与能力有了疑问。

    • 家园 (十) REEBOK QUESTION 之 CROSSOVER

      篮球是巨人的运动。

        你可以亡命苦练,把自己的潜能发挥到极限,但到了场上一见真章,你会发现依然是“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什麽险?被人盖帽的险!!有句话非常让“矮”英雄们气结“YOU CAN NOT TEACH HEIGHT.”翻成比较贴切的中文我想该是“身高没法儿练!”所以,正如故韦公小宝建议辽东金顶门的师傅们在动手前不妨脱下帽子数数头发,篮球这东西练到最后常常也就是靠天吃饭(还有父母)。

        无怪乎NBA年年都有人为自己的“官方身高”斤斤计较──须知这可不光是面子问题或是心理战──有时一寸身高就能决定你的场上位置,而NBA的不同位置往往可以决定你在联盟里的生死。于是我们看见了所谓“6尺6寸”的巴克利──天地良心!6尺4都有虚假广告的嫌疑!于是我们听见公牛的克胖子咕哝些关于“99状元BRAND不是矮,而是没脖子,臂展还是挺长的”之类不是笑话的笑话。像加内特那样明明长过了7尺却在官方纪录上咬定自己还只有6尺11寸的,简直是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

        然而,年复一年,“矮子”们(注:指跟我有可比性的“矮子”,而不是JORDAN那种他妈的高我2头的“矮子”)像孵化季节来临时破壳而出的小棱皮龟爬向大海一样(这是什么比喻?),为进入篮球世界的顶峰而挣扎前行。在天敌环伺之下,只有极少数的小海龟幸存下来投进了海洋的怀抱。而在NBA,每一个“土豆”韦伯,每一个博格斯,每一个斯托达迈尔身后,也堆积着无数身材平凡的球员们破碎的梦想。

        ALLEN IVERSON,是这条矮子进化链上最新最亮的一环。出生于弗吉尼亚的穷苦单亲家庭──像许多老黑家庭一样,父亲早早抛离了才只15岁的母亲,不知所踪。IVERSON尽管单薄瘦小,却有惊人的运动天赋。中学时他篮、足双栖,夺下过两项运动的州最佳高中球员的称号。他最终选了篮球作为发展的方向。2年光芒四射的乔治城大学生涯后,他于96年第一轮第一顺位被费城76人队选走。

        费城,是美国篮球传统沉积极厚的城市之一,76人亦是NBA的老牌劲旅。曾经见证张伯伦,DR.J们的辉煌,经历了让人失望的巴克利时代的76人于90年代初陷入乱流之中,战绩一再沉沦。而自从善于妙手回春的LARRY BROWN接任教练后,76人队看到了希望。96年IVERSON的入队,让费城找到了最适合他们的明星。

        美国的篮球地图上,说起LA,有WOODEN教头的UCLA与LAKER的SHOW TIME;说起NY,自然离不开神话辈出的街球传统;说起CHICAGO──大家的记忆应该还很新鲜;而费城,则以险恶的环境与强悍的民风独树一帜──只有绝对的“硬里子”球员,才能为费城所接纳与爱戴。

        而IVERSON,简直就是这种强硬精神的浓缩化身。以不到6尺(不到183CM),165磅(不到75公斤)的身躯在长人如林的NBA开创出自己的一片天地。且随便找几个数字:

        1. 他在新人年创下连续5场得分过40的纪录──史上第一人,是强如张伯伦,乔丹都没完成过的伟业;

        2. 他21岁零310天时一场得了50分──史上第二年轻的纪录;

        3. 98-99赛季,他成为NBA史上最矮的得分王。

        从这些数字,可以想像这个瘦小的身躯中蕴含着何等的决心和力量。IVERSON的身材配上他的球风使他总是伤病不断,而他亦总是比最乐观的医生估计的还要快地回到战场。这种逆天而动,死战不退的狠劲简直让费城人爱死了。所以这佛吉尼亚出生的小子可以被公认为费城球魂,而事实上原籍费城并在此上高中的KOBE,却乡受不了当地人的那一份认同感。

        不过,对肥熊而言最重要的是,他是改变了肥熊街球生活的人。一切得从CROSSOVER说起。

        所谓CROSSOVER,是指交叉换手运球:通过身前,跨下或身后的快速倒手晃开防守者,然后跳投或切入得分。这是运球的基本功之一,但辅以速度与爆发力就成为极其犀利的进攻武器。NBA中擅长此道的矮后卫甚多,如PACER的左撇子BEST就曾在97-98年与公牛的7场东区决战中,屡次在第四节以此招拼死切入,单骑救主。

        而96年之前联盟公认的CROSSOVER之王是TIM HARDAWAY。绰号T-BUG的哈达威家学渊源:老爹是CHICAGO的街球传奇人物,身高只有5尺11寸的T-BUG在89年14位进入NBA后亦很快成为顶尖控卫之一。他快如电闪的两步式CROSOVER威震全联盟,NIKE还专门为此拍过一段广告。广告中的T-BUG不断交叉运球,嘴里也不干不净,垃圾话滔滔不绝,最后晃开多人上篮得分。

        而IVERSON的到来,为CROSSOVER神话续写了新的篇章。与T-BUG紧凑干脆的2步式不同,IVERSON的CROSSOVER向侧拉球拉得极凶(有时有翻腕的嫌疑),而依然保持了爆炸般的速度,视觉效果极为惊人,而防守者也显得更为狼狈:被晃的呆立原地如拴马桩还算是走运的,被晃得踉跄摔倒那才叫遗臭万年。

        总之,一年间,ALLEN几乎晃遍了联盟的顶尖后卫,让不少人一听说第二天要防他就头痛不已,恶梦连连。而他在与公牛的一次对垒中连晃JORDAN两下后跳投中的更是一夜间成为街球场上口耳相传的神话。全美打球的竞相摹仿。

        REEBOK在ALLEN生涯伊始便与他签约,因为他最广为流传的绰号是“ANSWER”──这项运动未来的“答案”,REEBOK先后推出了他的第一代签名鞋“QUESTION”,和“ANSWER”1到4代。其中的QUESTION成为REEBOK有史以来最畅销的篮球鞋,并且现在每年还有新色系推出。

        REEBOK为ANSWER1所作的2段广告片展示了ALLEN两个神乎其技的过人动作──招牌体前CROSSOVER,和一个伪装转身运球。肥熊看到他们时正是受伤伊始下决心苦练运球的时候(参阅七),那时的肥熊只有一招速度过人,加半招三脚猫的右手转身──常常是转完发现球直飞观战闲人的面门(汗……)。

        长话短说,我就从这两个广告练起,最后达到了这样的境界:

        众所周知,美国街球场的等级:一黑二白三花四黄(听者像狗肉?!),中国人在这儿是最劣民族,上场也经常只是无球跑动。肥熊一到陌生场地,一旦得球,管你妈的老白老黑,立马一个CROSSOVER晃得你摸门不着,下一次再进攻就是那记伪转身切入,反正以晃断防守者的脚脖子为己任。于是老美们的敬意与传球就如滔滔江水,滚滚而来……

        99年,肥熊在一个边远的小镇意外地发现了一双96年版的QUESTION,正是我的尺寸,大清仓卖20美刀,我抢一般地买下了它。也算向IVERSON这位让简简单单一个动作为全美打球的竞相摹仿的传奇人物的敬意。这是一双非常棒的球鞋,在外观设计上与肥熊心仪的飞人11代替有很多相通之处,而且穿上它我就会想起:只要喜欢,任何挫折都无所谓。

        后人有诗评韩愈曰:匹夫而为百代师,一言而为天下法。肥熊略改几字赠IVERSON:匹夫而为街球师,一招而为天下法。

    • 家园 (十一) KB8II 之 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

      KOBE刚进联盟之时,亦是肥熊初到贵境之日。现在我还记得当时的体育画报封面上O'NEAL乐呵呵地咧着大嘴横抱着KOBE的照片。随后三年间,LAKERS年年以大热门杀入季后赛,却总是以令人尴尬的比分被扫地出门。看得肥熊直挠头,真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直到去年──总决赛第六场打完,KOBE一下跃进O大胖的怀里──LAKERS的王朝得以复辟。而肥熊那时却已身在LAKERS的宿敌CELTICS所在的城市,正看着PITINO和绿衫军们载沉载浮。看着一次次厄运缠身的选秀与荒谬绝伦的交易,肥熊暗自嘀咕,也许他们需要的不光是下一个大鸟,而是一个新的总管,好歹换换手气,当然有个WEST那样的大总管就不摆了。

        JERRY WEST,NBA50大巨星之一,名人堂成员。当球员时是有名的“最后一击”,一生投进压力下的关键球无数,是米勒小时候的偶像。他运球的剪影现在还被用作NBA的标志。

        这位老兄是足可被称作“湖人魂”的人,曾与张伯伦一起创立了继乔治.米肯之后的第二个湖人王朝。退役后在湖人管理层任职,官至大总管之职。选(换)来的天钩与魔术师在80年代重现了湖人王朝。在咬牙挺过了魔术师退役后的那段艰难日子后,WEST又大手笔出击,天价从奥兰多挖来了O'NEAL,然后在世人惊异的目光中,用DIVAC换了黄蜂在96年13位选上的高中生KOBE。尽管LAKERS对O'NEAL志在必得,但东欧大胡子在当时可是不折不扣的一线中锋(现在应该也是),拿他去换一个什么都还没证明的黄毛小子,在正常人眼里简直是发了疯,但事实证明,WEST实在是慧眼独具,在评估一个球手的“潜力”上,有着独到之处。

        90年前,高中生直接进NBA迹近天方夜谭,有那么一两个,也是像摩西.马龙那样的怪兽──这“高中生”比大多数NBA现役中锋还高还壮,在中学平均(请注意,平均!!)36分,26板子,12盖帽,不去NBA也实在浪费时间。进入90年代可不同啦!NBA风云际会,发展成了真正赚大钱的产业,球员工资涨幅大到让人头晕的地步。一夜暴富的美梦实在是太有吸引力,于是大学弃学生与高中生加入选秀也就风起云涌,达到了历史上前所未有的程度。

        没有了4年NCAA的表现作为标准,在每年的选秀会上发掘有“潜力”的球员就成了一项沙里淘金的工作,而近十年间的选秀会,也成了各队总管间勾心斗角,合纵连横的战场,其间种种斗智斗力,可算得引人入胜。

        坛子里过去几篇谈论选秀的文章,侧重于比较不同年份间状元的高低好坏,而肥熊想说:判断一个状元是否名副其实,一队总管的眼力如何,还是应该在同一年里比较:看看是否挑中了当年参选众人中的翘楚,有没有找出混在砂砾中的金子。

        最直接的标准之一,当然就是看看选上的状元是否拿下了当年的新人王了。回首过去的二十年中,80年代的10位状元只有2位(83年的桑普森和85的尤因)拿下了当年的新人王,再算上87年第一位被选但兵役未服完,89年才进联盟并夺取当年新人王的大卫.罗宾逊,也就是十分之三的准头。而90年代的10位状元,则有7位拿到了(或分享)当年的新人王。看来环境确实逼得总管们的眼光变得锐利起来。而这三位名不符实的倒霉状元就是(鼓声):94年的大狗罗宾逊,95年的乔.史密斯和98年的“糖果人”奥拉沃坎迪。我们不妨挨个做个分析:

        94年的大狗拥有也许是目前联盟里最好的跳投,进攻对他绝不是问题,一场二、三十分是家常便饭,但防守上就完全是另一回事了。防大前锋他不够硬,防小前锋他不够快,一场下来得分抵不过失分,在防守赢球的NBA自然吃不开了。──当年的新人王由榜眼KIDD与探花HILL分享。大狗现在的声望也远不如这二人。

        95的乔.史密斯:那年的前5位也许该倒过来比较合理:5位加内特,4位华莱士,3位斯塔克豪斯,2位麦克代斯,现在个个都是一方之霸。而状元乔老兄,却辗转于各队之间,还先后替同榜的加内特,斯塔克豪斯打下手,真是情何以堪。但堂堂状元,又没伤没病,连10分,10板子都拿不到,你还想怎样?

        98的“糖果人”奥拉旺坎迪──肥熊认为的史上最烂状元之一,“大梦”的老乡,拥有比奥天王更为优越的身板,但真正是进不能攻,退不能守:进攻方面除了贾天钩在快艇当助教时传的一招小钩手外乏善可陈,防守时更是NBA有名的犯规机器之一,脚步慢加技术粗糙,常在板凳上留连。得分篮板始终在10以下徘徊。再看看那年的新人,让人想把快艇的经理拖出去毙掉(看在他也算50大,饶了不杀)──卡特咱就不提了,提了前4位选秀的都闹心──那年的2-9位除了第6的“拖车”,个个强过他,道第11位还有WELLS这样的好货色。当然了,快艇无所谓了,他们要弄个高位选秀,那是驾轻就熟,选错了只当交学费。

        我在以前的连载里就替LARRY JOHNSON做过翻案文章,卧龙岗也出来说了话,这里还想提一下89状元埃利森。只要一谈选秀失败,这位大辫子老兄的名字铁定会被提起。我想说的是,他的情况与LJ类似──在大学时威风八面,带领所在大学夺下NCAA冠军,获选FINAL FOUR的最突出球员──他被以状元选走时,人人觉得天经地义。但他一入联盟即为伤所困,落得流浪各队,终其生涯郁郁不得志。在他相对健康的91-92赛季,他平均20分,11.2个板子,2.68(!)个盖帽,绝对是一流前锋身手,夺下了该年进步最快球员奖。肥熊受过伤,深知个中滋味,忍不住多嘴一下。顺便提一下,那年选秀会后来打出名堂的有马刺的换肾人,射手莱斯,T.哈达威,还有那时还是高中生的KEMP,但选ELLISON在当时并不是个错误,只能说是运气欠佳了。

        鬼扯了一大篇,回到鞋上来吧。99年,KOBE的签名鞋出了第二代──KB8II。肥熊很喜欢它的设计──特别是一些细节:如鞋带的末端包上了铝,以防止长期使用后开叉穿不进孔;第一代中容易起皱的后跟部位得到了强化等等,加上我对KOBE的未来很期待,于是决定再给ADIDAS一个机会。不但自己买了,还给来美国看熊夫妇的老熊也买了一双。(母熊:大家说这只熊是不是很烦:不管别人喜不喜欢,实不实用,送礼只会送篮球鞋。老熊回国后九成九没有机会穿KB8II)也算对老熊这么多年来给熊买鞋的些少报答。肥熊还特地准备了一条非常宽大的牛仔裤(穿上后会掉到胯部露出底裤那种)给老熊配这双鞋──以让老熊看起来合乎潮流,但老熊试穿后严词拒绝了,并坚持穿回原来的曲线毕露的牛仔裤……

        短短的几场比赛过后,KB8II鞋垫上的蒙布又与鞋垫严重脱胶了。而KB8I原有的非常舒服有效的系带系统在KB8II上换成了一种复杂而令人不舒服的系统。让肥熊极为失望,决定从此不再买ADIDAS的篮球鞋。

        现在KB8I与II常被我当作举重用的鞋,很少出场了。

        今年赛季开打前,JERRY WEST正式引退。在他总管生涯的最后几年,他做了一笔有争议的交易,用琼斯和坎贝尔去换莱斯,还请来了据说是最终逼走了他的JACKSON,但LAKERS夺得了99-00赛季的NBA总冠军,并走在卫冕的道路上。

    • 家园 (十二) CONVERSE ALL-STAR 之 救救中国篮球

      控球后卫带球过了中场,举起三个手指叫道“THREE!”,同队的中锋迅速拉到三分弧顶与后卫作了个熟练的挡拆,后卫带球向右移动,在防守者们犹豫着是否该换位防守时把球传给了中锋。中锋背筐作了个向右转身的假动作,把球弹地回传给了业已切入禁区的控球后卫……尖利的哨音“打手犯规!”

        肥熊和母熊在场边摇头叹息──在标准球场上厮杀着的,是一群还不到肥熊腰高的小屁孩们:这是美国南部一个宁静小城的YMCA主办的10-12岁少儿篮球锦标赛的初赛。像这样的比赛年年都举办,场上的孩子都是邻近地区的小学生,按年龄自发组了队,担任裁判和教练的也都是家长。

        孩子们在场上奔跑争抢着,穿着黑白间条衫的胖老黑裁判严肃地向裁判席大声报出犯规者的号码,穿着家常服装的教练在场边焦急地争辩着……这一切在肥熊眼里慢慢地朦胧起来,旋转着,流动着,幻化成为沸腾的NBA球场,和山呼海啸般的“DEFENSE!DEFENSE!”的吼声。

        来美国这几年,像这样的“震撼”已经经历过太多次,但每次看到这儿的小孩打球,肥熊总是有一种挨了窝心脚的感觉。KAO,国内不是老吵吵什么东西都要从娃娃抓起吗?咱们在起跑线上早就输得一败涂地啦!还比个屁!!

        年纪在20以上的朋友应该还记得小时候的那种晴纶弹力运动裤吧,对,就是那种兰底白条,仿佛卫生裤的东东。在肥熊小时候,对这玩意儿已经不太看得上眼了,平常只是因为学校规定才勉为其难地穿一穿。可如果往前十几年,这可不是一般平头老百姓所能拥有的紧俏物资──这是那些所谓“吃体育饭”的人们(至少也要到少体校,体工队这一档次)才有的制式装备。它们与彻底泛滥前的军裤一样,乃是一种社会等级的标志。在中国“吃体育饭”的不但享受正式工资,吃饭管饱,还有诸如营养津贴等种种令人眼红的额外好处──那种运动裤自然也是很重要的一项。听过一个不是笑话的笑话:文革时期成都的“操哥”(时髦的流氓)们曾经一度流行的打扮就是内穿运动裤外罩吊脚裤,以便在四处活动时大家伙儿都能注意到他们裤脚露出的那一小截兰白相间的材料──表明自己也属于“搞体育的”一族。

        这大可看作中国官办体育的一个奇异的缩影──当体育已经化身为一个实际上的弱国意淫昔日荣光的春药,由此而生的种种畸变也就不让人惊奇了。

        于是我们有少体校,体工队这样奇怪的机构;

        于是我们有世界上最名不符实的“业余运动员”;

        于是我们有义和团大师兄式的体育教练;

        于是我们有与科技水平发展明显不成比例的兴奋剂技术与人才;

        于是我们有为国家“荣誉”终身致残的体育英雄们;

        于是我们有“一次性”使用后就终年空关着的场馆设施。

        而在另一面:

        我们有身高体重平均值逐年增加而基本身体素质逐年下降的青少年。

        而我们还在以为靠个把身高超群的孩子去NBA打球就能让我们国家的篮球“与世界先进水平接轨”。 而我们还在争论:换个教练,奥运会篮球比赛的结果就会大大不同了,真可惜浪费了一次革命性的机会……

        没的事儿!

        NBA联盟一度曾规定签约队员不能打街球,以免他们意外受伤。但当JORDAN在与球队签约时,他专门要求订立一条“热爱比赛”条款:该条款保证JORDAN可以在任何他愿意的时间、地点打篮球。而我们的篮球大款们却在振振有词地争辩:“扣篮太耗费体力,又容易受伤!反正都是2分嘛,所以比赛中我们一般不扣!”

        中国古人说过: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从小被剥夺父母呵护与正常教育,而被“圈养”起来从事一种他也许根本并不喜欢的运动的人,遇上为这运动吃,为这运动睡,为这运动呼吸,为这运动而活着的人,还用猜测他们之间的高下胜负吗?

        爱篮球的孩子,或许还有?救救中国篮球!

        几星期前,听说CONVERSE申请破产了。自1891年NAISMITH博士发明篮球运动以来,见证了篮球运动百多年沧桑变化的最富传奇性的篮球鞋品牌走向了没落。

        有趣的是,似乎因为没有观众缘而始终得不到大球鞋公司青睐的“邮差”马龙,本季一直穿着CONVERSE上阵比赛。NBA史上传奇的大前锋穿着篮球鞋中的传奇,于昨天跨越了三万二千分大关。每当肥熊看到老马与斯托克顿在场上把挡拆(PICK'N ROLL)这一套江湖上人人会使的“太祖长拳”打到了篮球选手毕生所盼望的战术完美之境,总忍不住神为之醉。

      CONVERSE有史以来产量最大(也许是所有篮球鞋中产量最大)的鞋款,非ALL-STAR莫属。我们小时候穿的回力,双星,凡此种种国货精品,其实无一不脱胎于CONVERSE的ALL-STAR款式。

        熊夫妇在美国东北住的时候,因为不喜欢暖气开得太大,去一家古老奇怪的杂货店子找超级厚棉被(美国一般超市里很少有那玩艺),无意中发现一双罕有的红黑二色CONVERSE ALL-STAR。熊夫妇大发思古之幽情,将它买下。但肥熊始终不敢穿去打球──脚脖子我还得留着打球呐!

    • 家园 (十三) AIRMAX UPTEMPO 之 失传的绝技

      第一次看到“山贼”这个词,也许是在黑泽明电影的中文字幕里,后来自然又在一夜之间成为世纪末经典的大话西游里听说这是一份很有前途的职业,但心里总是很难有一个具体的形象──直到看到前几年的印第安那PACERS。排骨米勒,大尾椎杰克逊,两个戴维斯门神,还有特别是那位“玫瑰”ROSE,让“山贼”这两个字在我心目中清晰高大饱满鲜活起来(PACERS全队说:我们招你惹你了?!)

        OK,扯淡暂且告一段落。看过一些评论ROSE的文章,一致认为此人球路刁钻古怪,出人意表,有的更是直称其为“混蛋球风”。概括地说,你以为他会切时他却跳投,你以为他会投时他偏要切,再加上该山贼又是个左撇子,所以常让防守者很悲愤。继大鸟当教练后,重用ROSE,随着上场时间的逐步增加,ROSE交出的数字也越来越亮眼,在上两季打出明星身价,成为PACER的中流砥柱,也终于能在当年密歇更5虎的同学面前扬眉吐气。

        肥熊经过仔细观察,终于发现ROSE难防的关键──此山贼掌握着NBA一项濒临失传的绝技(鼓声……):中距离跳投!!!大家不要“呸”一声一轰而散,仔细想想:贴身防守下我们就不提了,当今NBA天下,能稳定地投中空挡中距离的又有几人?放眼望去,除了几个将退未退的老帮菜,新一代中还真是难找──以至有个大概过得去的休斯顿立刻就被捧成“中投王”了。再看看80年代那些录像,不由让人嘀咕:现在这票人,咋就不会投篮了呢?

        原因当然是复杂的。首先,NBA球员的最大来源依然是大学,在NCAA这种球员平均素质不齐的环境里,联防显然是一种比人盯人更为行之有效的战术。联防可以通过全队协同弥补个人能力的不足,而在NCAA连年恶战中,联防也被发展成了一们成熟的科学。但无论任何联防,尽管在遏制内线进攻方面有很好的效果,如果对方坚决打外线的话,是不难拉出空裆的。何况3分比2分好人人皆知,也就使3分球在NCAA大行其道。

        另外,随着NBA防守之风渐盛,许多队实在是明为盯人,暗打联防。大学出来的家伙们发现进了联盟后中投出手依然困难,再加上本来准头就有限,于是大多数人更乐得干脆放弃中投了。

        最后:ESPN频道的体育中心(SPORTS CENTER)节目──也许是全美收视率最高的几档节目之一,他们所播放的精选自然尽挑那些让人血脉忿张的扣篮和不可思议的三分远射。在这样一个球员的生涯可以由SPORTS CENTER的几个精选镜头决定的时代(比如,卡特第一年的星途可以说就是由一系列SPORTS CENTER的精彩镜头奠定的),无怪乎肥熊天天在街球场上遇到无数只会切入和投三分这两把刷子的老美。而能投中投的多半已是“大叔”这一级别的了。

        随着中投一并没落的,还有擦板技术──毕竟三分球最好还是空心的好。只有“今之古人”DUNCAN的低位单打,还能让我回忆起前人的神技。

      最后想说的是,有人统计过,在后公牛时代,全联盟中投(篮下禁区外,三分线内)投的最多,投的最准的是──还有谁?JORDAN是也。也许我们该说“中投赢得比赛”?

        肥熊在对KB8和KB82失望后,又转回NIKE,这次买的是重出版的95 AIRMAX UPTEMPO,全掌气垫。我买的是专为公牛出的红白黑版本,曾是PIPPEN的专用鞋款。目前联盟里穿它的是金块当家前锋,今年首度入选ALL STAR的麦克戴斯。

    • 家园 (十四) AIR JORDAN XI 之 一个萝卜一个坑

      JAMES NAISMITH“博士”在1891年的一天为了让学生们在室内体育课上有事可干发明了篮球。这位先生是个长老会的牧师,但从没主持过布道;是个“DOCTOR”,但从未行过医;啊,他还是个篮球教练,但不太高明……而这位发明了风靡全美(现在当然是全世界)的篮球运动的人却是出生于加拿大,有苏格兰口音!

        第一个篮球比赛用球是个足球(气不太足);篮筐是两个装蔬菜的篮子(有底的);每投进一球算一分……而最初的“那”场比赛每边有9人,经过一段岁月的演变,变为7人,最后定在5人。

        这大概也就是我们今天看到的样子,不过任何生意一旦搞大了分工就变细,这五个人也就分出了不同位置来,也是通常说的1到5号:

        1号POINT GUARD,即控球后卫或组织后卫;

        2号SHOOTING GUARD,即得分后卫或射球后卫;

        3号SMALL FORWARD,小前锋;

        4号POWER FORWARD,也叫大前锋或强力前锋;

        5号CENTER,中锋。

        这便像组成一个拳头的5根手指分工配合,而比赛也由10人“站桩”投球变的多彩多姿起来。

        球队的老板和经理招球员,说穿了就象买股票一般,资本是有限的,所以要明智投资,争取让手中的组合达到最大的回报率。而判断一个球员的潜力与一只股票的前景一样,是件很考眼光的事。拜NBA独特的选秀制度和新近通过的工资上限条款,要在今天的联盟里打造一只“五门齐”──五虎上将个个能征善战的队伍几乎是项“不可能的任务”──毕竟不是每个队老板都是微软的创始人之一的,而且即使真有大牌云集的那一天,教练老哥恐怕又该为分配上场时间愁的连头发都掉光了(邓哥,我没说你……)。“拳头”既然握不成,教练们也就只好改练“二指禅”乃至“一阳指”之类功夫,于是放眼NBA,一大片靠1,2个大牌打天下的队伍。由此带来的一个副作用就是: 对所谓“全能”球员的需要。“全能”者也,一言以蔽之就是可以胜任场上多个位置的脚色,队里若有了这么一号人,教练仿佛凭空多了几个可用的棋子,排兵布阵立刻多了变化,甚至能在危急时刻收到妙手一出,满盘皆活的奇效。

        但俗话说”隔行如隔山”,要在技术分工进化到今天,堪称一个萝卜一个坑的NBA里头打多个位置,那真是谈何容易。 记得某有名家伙曾说过:“NBA GAMES ARE ALL ABOUT MATCHUPS。” MATCHUP这个词还真不太好翻,总之是田忌赛马,充分利用手头优势的意思──而在种种优势之中,位置优势又是最显而易见的,有了全能的手下,就不愁制造不出自己有利的MATCHUP了。如何个全能法?我们不妨一个个位置之间地看一下。

        1,2号位之间:

        这恐怕是最难两全的──因为两者的职责颇有抵触之处:自古得分组织难两全嘛,否则NBA50多年里也不会只有一个人在同一个赛季里得分和助攻都领先全联盟啦。而且80年代以来SG相对于PG有越来越高的趋势(看看卡特那打SG的表弟,盖帽都排进联盟前20了。简直是欺负人嘛)于是,大学里专攻得分而又不到6尺4的好汉们往往是:到了NBA,才知道自己身体不好──太矮!头脑好使的在大学最后几年都会苦练控球传球,以便入联盟后顺利转型为组织后卫或双能卫。不过最近联盟似乎又流行起“双矮”后场(见火箭,黄蜂),以肥熊之见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哪个教练不想有个6尺7的KOBE或6尺9的T-MAC来当得分后卫呢? 但现实残酷,也只好把手头最好的5个人放上去了。

        2,3号位之间:

        从概念上说,SG和SF要求的技术本来就没有太大的分别,所以这两个位置间流动性比较大,所谓的摇摆人“SWING MAN”就是指可以灵活游走于这两个位置的脚色。以前的乔老大,现在的KOBE,卡特走的都是这条路。

        3,4号位之间:

        这一地带是最容易产生所谓TWEENER的,“TWEENER”由BETWEEN这个词转化而来,指处于大小前锋中间的”尴尬人”。具体来说:大学里的大前锋进了NBA,发现身高肌肉都不足与联盟中的PF们对抗,但改打小前锋吧,速度,控球能力与射程又不够看,就会陷入TWEENER的境地。这样的人太多,很好的例子就是新科状元马丁,注意选秀的会发现,他的身高在选秀那几天神秘地“长”了一寸,由6尺8变为6尺9──NBA公认的大前锋理想身高,如果你相信20多的人在几天里能说长就长,那就当我没说。马丁在本赛季面对NBA大前锋们可是吃足了苦头,他的NBA处女一投就被扫把头GRANT盖了大帽──并不是弹跳不好,实在是缺力量卡不住位,看来拿不拿的下新人王也很悬。不过他速度快,弹跳够,把力量练起来还是大有可为的。

        4,5号之间:

        大前锋又叫二中锋,可见两者间的替换性较大──尤其是当前高素质长人奇缺之时(姚明在听着吗?)目前的NBA东区基本上是迫不得已靠一票大前锋在顶中锋的位,包括联盟战绩第一的76人(所以最后狠狠心咬咬牙把刚选上全明星的拉夫勒搭上克罗地亚帅哥去换了卖汤包)。

        在NBA混,真正称的上“全能”的,必须能打3个或以上的位置,代表人物:新时代的加内特,中生代的希尔,夕阳红的老皮都是一时之选。巴克利,大鸟的统计数字也很能说明问题,至于大O的整季平均三双,我等更是只有顶礼膜拜的份。不过肥熊亲眼看过打遍场上5个位置,而且个个位置都可以打得出神入化的,MAGIC一人耳。不信的去看贾天钩受伤那年的湖人凯尔特人总决赛。

        中国古代寓言──有人吹嘘说:“泛青色的剑硬而不韧,发黄的剑韧而不硬,我的剑青里透黄,既硬且韧,可算宝剑。”别人反驳:“青里透黄,可能是既不硬也不韧呀。”能进NBA的无不身怀绝技,到底是成为全能还是变成TWEENER,最终取决于个人完善自己挑战自己的欲望。不到6尺10的莫宁能成为联盟里最让人生畏的中锋,6尺4寸半的巴克利能让NBA大前锋的历史为他改写──界限为人所设,自也为人所破。

        2000年12月,NIKE再版了飞人11代(AIR JORDAN XI),此时的肥熊已经和母熊结婚3载,最大的梦想既已实现,何妨满足一下小小的梦想──肥熊买了一黑一白两双。从狭义上说,乔丹不是个“全能”的球员,至多算个摇摆人罢了,但如他那样在攻守两端主宰篮球比赛的,世上又有几人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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