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经典刑法案例分析 -- 马大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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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换位置并不必然导致张女死亡,张甲的杀人行为才是张女死亡的直接原因。我认为李某无罪。
李某交换位置是张丙死亡的必要条件,李某自己能认识到这一点。认识到而放任,所以是间接故意,这点我同意。李某交换位置不是张丙死亡的充分条件。
张犯持刀摸黑杀"那个铺位上的人“也是张丙死的必要非充分条件:张犯放下刀就没有人会死;但不充分因为原来要死在那个铺位上的人应该是李某。
以上两个必要条件缺一不可,所以我认为张甲李某都对张丙的死负有责任。张甲加一条,故意杀人(李某)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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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在杀人与自保之间别无选择,应判正当防卫! 指尖花开 字0 2009-05-31 04:48:11
🙂这个案例俺在上学时就被教育是紧急避险的典型~ 东东狐 字98 2009-05-17 23:58:57
🙂我很小的时候就看过这个案例! 1 三笑 字782 2009-05-16 06:2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