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玫瑰之名------引言 -- 图书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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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补充一些背景、说明

首先是那些宗教名词我不确定。Abbé是法文吧,英文是priest或abbot,我理解为“高僧”。Dom是dominus的缩写,英文解释为owner、master、lord、the Lord等,我理解为“大人”。“本笃会”还是“本涅狄格教派”之类的,我比较不负责任地选了短的。

其次是人名。原著是意大利文,人名的格式是“人名de地名”,可想想“达芬奇”远比“芬奇的列奥纳多”通用,我也就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但是中文版将作者UMBERTO译为昂贝托,就有点不够意思了。比较著名的人物(其中我很多都没听过),我是以字典-维基-其他网页的顺序作为参考的。还有那些欧洲各国的地名也是一样,例外的是Mondsee,我参照旅游网页译为“月亮湖”。

最要命的就是拉丁文部分。我下载了一个可以翻译为英文的翻译机,但是翻译的准确性我可没把握。比如Ripam P.P. Augustinianorum,我译为奥古斯丁大堤,但有没有可能是一家银行呢?我的理由是,一家商号应该是以某个地标而不是另一家商号作参照。还有,“In omnibus requiem quaesivi, et nusquam inveni nisi in angulo cum libro”我译为“踏破铁鞋无觅处,书中自有黄金屋”,并不确切,应该有更为古雅的译法,只是我的修养还远远不够。顺便提一下这句en me retraant ces détails, j’en suis à me demander s’ils sont réels, ou bien si je les ai rêvés,我根本不知道是何种语言,只是根据英文的释义,胡诌了一句“每忆故旧,亦幻亦真”。

我很想知道,作家出版社的那个所谓删节版,是不是译自意大利文原版。不是的话,我可真有大国无人之一叹了。不论如何,《玫瑰之名》总比哈里波特什么的有意义得多吧。说实在的,这本书的英文版的阅读,让我有了一种久违的“开卷有益”的感觉。这里我想提一下,如果您还没读过此书,最好先看电影,因为那是一部相当不错的片子;不然的话,您可能会和我一样,我是第四次才把电影看完。因为比起原著(的英译版)来,电影版差得实在太远。还有就是,如果把这本书仅仅当作侦探小说来读的话,那就有点买椟还珠。

忽然想起来,NATURALLY, A MANUSCRIPT是对全书而言的,有点类似“本故事纯属虚构”那种的说明,并不是序的标题。

序言部分的第一个大人物是让·马比荣(Dom J. Mabillon )。他的生平维基百科里有很详实的介绍了,我当然没有什么可补充的。这里只想介绍一则他的逸事。

话说三百年前,有位历史学家叫帕普布洛奇(Daniel Papebroche,Daniel van Papenbroeck),此人乃一代宗师让·博兰的亲传弟子(据说研究欧洲古典文献的人没有不知道博兰学派的)。不合帕普布洛奇的一篇论文《古文书辨伪》(Propylaeum Antiquarium circa veri ac falsi discrimen in vetustis membranis),将本笃会的一些重要文献“辨”伪了,于是惹恼了本笃会一位泰斗,我们的马比荣大师。大师就是大师,人家老马可没有赤膊上阵舌战群儒武戏码,而是以其古文字学和古文书学的深厚修为,写了本书!!!此书名为《论文献学》(De re diplomatica),地位是“传世经典”。说到此,我不禁想起当年西西河的司徒卡论战和王外马甲的骑兵,叹曰,历史有惊人的相似性。两个老马都很牛!

然而事情并未就此结束。帕普布洛奇读罢马比荣的大作,心悦诚服,公开认错,并致信马比荣表达结义金兰的愿望。信中有句名言:我不是个有学问的人,而是个很想学习的人。……无语……

(剑桥的McKitterick有The Study of Frankish History in France and Germany in the Sixteenth and Seventeenth Centuries一文,当然还有其他很多的文章论及这段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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