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关于精神病的争论 -- 胖鱼
共:💬282 🌺305 🌵33
复 不对吧....
我觉得这件事吧,的确是可以讨论的。司法系统应当有一系列的标准来确定这个行为的性质:包括如何确定他的动机以及行为发生到达的程度等等。
你的质疑是对的,因为根据common sense,这些人到那些场所欺负妇女,意图是很昭然的,我想这一点,大多数河友都是认同的。
但小闹钟的辩论也是有意义的。他的本意——我认为——不是想否认这三个人的行为,而是说,起码就目前披露的信息来说,还缺乏确凿的证据把这三人钉死在这一问题上。即,他们侵犯了邓玉娇,这点毫无异议,但他们的行为如何定性(强奸,猥亵?),这点需要证据来证明、说服。不单单是说服我们这些几千里外的网友,更是辩倒对方律师,说服司法机构。
而关于我们的讨论,我们都必须正视一个现实:我们都严重缺乏信息。尤其是在这个我们已经习惯于“不信”超过了“信”的时代。
- 相关回复 上下关系8
压缩 7 层
🙂这个,第四条有点不同意见 何处西南待好风 字551 2009-05-20 04:06:50
🙂关键在于向要害部位猛刺数刀 1 Alarm 字1154 2009-05-20 04:24:25
🙂不对吧.... 子玉 字132 2009-05-20 05:33:06
🙂子玉兄不要上火
🙂我的意思是,即使刀刺向了要害部位 何处西南待好风 字597 2009-05-20 05:21:48
🙂我还是觉得两者皆有可能 2 秋末冬初 字825 2009-05-20 06:22:16
🙂花您 1 何处西南待好风 字641 2009-05-20 09:41:59
🙂这个问题我是这么看的 Alarm 字642 2009-05-20 05:4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