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俺对邓玉娇案的一些看法(这次终于站到了群众一方) -- landlord
邓大人的企图强奸是不成立的.因为没有事实也没有证据.那邓大姐杀人就有事实和结果,于是,故意杀人或者故意伤害是铁定的.
所以,我还是感激警察做的努力,希望精神病能使邓玉娇能逃脱死刑.
问题在那里?因为政府人员不能,也不可以出现在那些地方和做那个事情的.这是政治.所以,邓大人到那里是工作或者什么的,并不能存在强奸或者其它的什么禽兽行为,于是,警察的行为是有违组织原则的.
从公安局后来说"一退休人员私自传播不确实消息"就说明了警察受到的压力.
邓大姐的事情,有什么好说呢?强奸有什么了不起的,忍一下就没事了嘛.但它整死了一个人.而且事前人家是否有强奸行为对于事件来说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政府的威信,党的威望不容质疑.于是,邓大人不管有什么行为都要保持党的正面形象.
为保持党在群众中的威望,杀人者邓玉娇认罪服法是唯一的.而且为了免得以后你申诉什么的。按法律执行死刑是最好的选择.
所以,事情到这一步,邓大姐的死刑已经很难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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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明白为什么看不上法律硕士和LLM了 1 糯米园子 字72 2009-05-25 05:48:58
🙂这个,其实有不少法律学的MM还是很漂亮的, 1 包子也吃13个 字359 2009-05-25 06:24:02
🙂你说的应该是“疑罪从无”吧? 3 njyd 字149 2009-05-24 11:56:36
🙂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
🙂你恰好搞错了疑罪从无的对象 4 猪头笨笨 字431 2009-05-24 22:24:26
🙂哈哈哈,刚看到老兄写的 糯米园子 字22 2009-05-24 16:14:40
🙂人心有善恶罪否的本能区分 pyc 字80 2009-05-24 21:17:23
🙂中国没有这样的事情, 5 观望者 字2978 2009-05-24 11:4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