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关于邓案律师 -- 闻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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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东警方处于什么地位,有什么权力,出于什么目的替辩护方代劳??? 我的猜测,是警方想捂盖子:把邓玉娇说成精神病,是给这起人命案一个合情合理的解释,并不冲击当地官场的唯一途径。至于要给邓玉娇一个公道,还是要邓玉娇一点颜色,不是巴东所关心的。
从律师的角度,摈弃这个来路不明的精神病鉴定,尤其是在精神病会削弱正当防卫无罪辩护的情况下,有什么问题?注意,辩方是摈弃非法的精神病鉴定,而不是放弃在适当的情况下申请精神病鉴定的权利。如果邓玉娇真的是精神病而需要精神病鉴定去减轻刑罚,辩方可以依法启动这项程序,而不受第一个精神病鉴定的影响。
有疑问请提,有错误请指正,如果您认为我的话在理,也请吱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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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那不是和巴东的屁股高度一致了? 马大善人 字0 2009-05-28 21:49:42
🙂精神病 6 马大善人 字452 2009-05-28 21:30:29
🙂精神病这个问题,我倒是讨论过一遍 4 何处西南待好风 字2393 2009-05-29 08:50:02
🙂邓玉娇的精神鉴定,只能由辩护方提出
🙂您这话说的 3 何处西南待好风 字2039 2009-05-29 13:40:24
🙂这就是问题所在了 3 马大善人 字860 2009-05-29 15:51:45
🙂哦哦,确实是有头像…… 3 何处西南待好风 字2595 2009-05-29 15:55:35
🙂上一个回帖有一个很严重的问题 1 马大善人 字168 2009-05-29 21:3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