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关于邓案律师 -- 闻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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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 回花了一个
我再解释一下我们鸡对鸭讲的地方
善人想说,如果邓姑娘是精神病,她就丧失证人资格了。精神病不能做证,这个是对的,我也就是指出,第一邓姑娘不是证人,是被告人或者嫌疑人。
她因为同时具备被告的身份所以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证人。我这个法盲想说的是精神病对正当防卫的无罪辩护会有负面影响。这个您也不同意?第二不是这次鉴定出来什么邓姑娘就是什么了,取决于法庭是否采信,而阻止法庭采信绝对不是靠夏律师那一套。所以认为夏律师信口开河粉碎了当地警方的阴谋,这个是不存在的。
这个我认同您的观点。但我认为夏律师的信口开河(的说真话或假话)不会在从司法上对邓玉娇不利。- 相关回复 上下关系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