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对唯物主义的批判——拒斥所谓的【不言自明】 -- 涉雪之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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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呵呵,关于你的意见,我一向比较重视

你是能从我的列宁物质定义批判中读出我思故我在的人。所以我一直记得你。

关于你说的内容,我并非蒙昧。

问题是,你并不了解我写这文章的背景。

我这文章本是辩论中的回复,或是回答别人问题的回复。而我现在把它作为了主题。

所以,并非是我只能写到这个深度,而是——基于我当时辩论对手的水准,我若再写深点,他们就看不懂!

俱舍论中说二谛,俗谛是世人以为之真实,而从俗谛入胜义,需——以慧破析。

某些人固有的思维定式,若不能使之觉察出这种思维定式所导致的逻辑矛盾,恐怕也不会有因问题而生的思考。

物莫非指,而指非指,公孙龙的文字,我一向以为——那是和楞严经中征心七论之后的“指月之指”有点类同。

不过——唯名论与实在论的争执在逻辑实证主义的判定下,也是一个“形上问题”,我也知道的。

但你是认为如果对方是朴素的唯物主义者,或辩证唯物论者,能理解这种判定的由来吗?

至少我是不会这么认为的。

另外——现象学我了解的不多,但你说的,我还是懂的——虽然我不会以现象学那晦涩的语句来说。

现象学和逻辑实证主义,或者说语言分析学派的分野界限是在简单观念这一对象。而哲学史上的分野起点大概是康德之后。

如果说后者是在研究——定义及定义后承(艾耶尔语),那么前者——现象学就是在研究——定义(概念或【存在者】)之由来。

而发展出先验心理学。

所谓【此在】,于【存在者】之前,参与了【存在者】的建构,而【此在】又在建构中被【存在者】所塑造。

这是我对你所说的“当你在说‘客观’时,这个‘客观’也仅是在主观之中呈现’的语言分析角度的再诠释。(当然——需要解释一下【此在】,【存在者】的语词语义,不过我觉得,如果我谈话的对象若是你,我就不必多此一事)

“意识”这个词很有趣,我想——这大概不能以“主观”而括之。

我觉得有趣的是,如果说——语言分析将【语言】视为了无法完备地证明自身的一个对象,而现象学就是把【意识】作为了同样的处理。

预设——是无法被证明的。或者说——

以哥德尔定理所表达的——任何一个丰富得足以对算术进行表达的系统,其一贯性不可能在此系统里得到证明。

看——一个意义,在不同的语言框架中,就不同的表达方式。或者说这是视域问题。

视域的融合不说清楚,还是难以沟通的。

维特根斯坦有过说:重要的胡说。

不过艾耶尔好像对此很不感兴趣。他们之间或许有点问题,而这就不是你我能判断正误的了。

现在你还认为——我对二十世纪的哲学,一无所知吗?

只有当你是我谈话的对象时,我才会说出这些话。而如果对象不是你,我可不确定——我说了,对方能否听懂。

很高兴和你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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