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对唯物主义的批判——拒斥所谓的【不言自明】 -- 涉雪之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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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原创】对唯物主义的批判——拒斥所谓的【不言自明】

    老茧一直在说【破除物基准思维】,但我看了他的文字后,实在是觉得语焉不详。

    很难把这个问题说清道明。

    所以这篇文章,就算是对他的这一说法的剖析。

    唯物主义有一个基本的观点。即认为:

    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是客观世界在人脑中的反映。

    这个观点——表现在知识论范畴,就是:

    人的知识,其检验的根据,是具有【客观存在】性质的【物质】。

    这种说法,若孤立地对待其陈述,其实不能发现任何问题。

    而这种说法——被发现其有问题,是因为:唯物主义对神学理论表明了拒斥态度以后。

    比如:

    唯物主义一向不承认:神灵或上帝,是存在的。

    唯物主义者进行反对时,总是说:

    我之所以不相信上帝的存在,或不相信神灵的存在,是因为——上帝或神灵——不是事实,我也不能在现实中,找到上帝或神灵的事实存在
    这就是——唯物主义拒斥神学或有神论的理由或论证逻辑。

    问题在于:

    唯物主义者往往在否认“上帝”或“神灵”的存在的同时,又认为如“桌子”或“猫”或“树”,却是存在的。

    那么就需要问一句:

    唯物主义者何以认为——如“桌子”或“猫”或“树”这样的东西——是存在的呢?

    唯物主义者的回答一般是:

    我认为桌子是存在的,或猫,或树是存在的,是因为我能找到关于它们的事实根据。

    而我不认为上帝是存在的,或神灵是存在的,是因为我找不到关于它们的事实根据。

    那么可以继续问一句:

    为什么唯物主义会有这样的看法——对于“桌子”,对于“猫”对于“树”,他是可以认为它们的存在,是有事实根据的呢?

    而所谓的【事实根据】,又在指什么?

    一些人,对于这个问题的思考,就很容易被自己粗糙的语言习气所混乱。

    认为:

    所谓的【事实根据】,就是——现实中存在着那个被称为【桌子】,或【树】,或【猫】的那个东西。

    可是最初的问题是:

    如桌子,如树,如猫的东西,它存在的根据是什么?

    (而上帝不存在的根据,又是什么)

    如果唯物主义如此回答这个问题,

    将使答案变成:

    如桌子,如猫,如树这样的东西,认为它在现实中存在的根据,就是如桌子,如猫,如树的东西,就在现实中存在。

    这种句子,被称为重言式!

    形式逻辑表达式为——

    因为A在,

    所以A在。

    而这种逻辑的证明,意味着——

    神学同样可以如此证实上帝存在。

    即:

    上帝存在的根据,就是上帝存在!

    这是其一。(在哲学史上,这个回答属于朴素实在论的回答)

    其二、

    第一种回答是愚蠢的。

    一般唯物主义者所选择的答案是:

    因为我感知了如桌子,如猫,如树这样一些东西的现象,所以我认为桌子,猫,和树这一类的东西,是存在的。

    而我无法感知上帝或神灵这样一些东西的现象,所以我认为:上帝或神灵是不存在的。

    这句话,是比较聪明的。

    唯物主义者选择这个答案,的确可以在逻辑上,较为有效地将上帝与神灵,排除在他承认存在的范畴之外。而不与桌子,猫,树等事物——混淆。

    但是唯物主义如果选择这一回答,依然有一个严重的逻辑问题需要解决:

    即——

    人肯定如桌子,如猫,如树这样的东西,存在,其根据是——感知现象(感知的经验),而在这一回答里,却有这样一句话:

    【因为我感知了如桌子,如猫,如树这样一些东西的现象.........】

    问题是:以人的感觉器官所获得感知信息是什么呢?

    是视觉所获的颜色,质感,形状等

    是听觉所获的声音

    是触感所获的触觉(重,轻,涩,滑,糙......)

    是嗅觉所获的气味(香、臭、辛.......)

    是味觉所获的味道(酸、甜、苦、辣、咸.....)

    而人感觉到的现象是这样一些性状,而这些性状,唯物主义者是怎么认为,它们是从——还需处于被判断是存在,还是不存在的对像(如猫,如树,如桌子)那里呈现的?

    猫,或树,或桌子,尚还是需要判断其是否真实存在的对象物的时候,唯物主义者就认为自己所感知的经验性状,是从这些还需要判定的对象物上呈现的?

    这在逻辑上,意味着——

    某一观点尚且还是需要证明的状态下,就把它当成了已经证明且可靠的状态,而在后续逻辑中,作为了一个证据使用

    所以当唯物主义者选择此答案,而说出:

    【因为我感知了如桌子,如猫,如树这样一些东西的现象.........】时,

    就已经先行地,逻辑非法的承认:

    猫,树或桌子,这类东西,是存在的。

    而以这样的逻辑——

    有神论者完全可以说:

    我也感知到了现象,而我认为,这些现象都是上帝或神灵的荣光。

    你们唯物主义者认为这些现象是属于那些猫啊,树啊,桌子啊,这是没有道理的。如果你们能先验地认为这些现象是从猫啊,树啊,桌子啊,这些东西里呈现出来的。那么我就有相同的理由,同样先验的认为:这些现象是从上帝这个存在里呈现出来的。

    这是其二!在哲学史上,第二句回答,是认识论范畴的唯物主义的回答。

    其三:

    问题到了这个阶段,唯物主义者已经是避无可避!

    如果唯物主义者不能有效地,以逻辑论证的方式,对神学中的【上帝】或【神灵】存在的观点进行驳斥,排除。

    那么等同于:

    唯物主义与它最不可妥协的对手,在理论逻辑领域合流。

    而这一问题,究竟真正的关键,在哪里?

    还是继续寻找新答案吧:

    第二个答案,已经分析过了。

    由于是——唯物主义者的第二个答案的陈述中,先验的认为:感知的现象是从还需判定的对象中呈现出来,所以给了有神论者予以驳斥的逻辑漏洞,那么这么说行不行呢——

    因为我感知到了某些现象,所以我认为如猫啊,树啊,桌子啊,是存在的。
    但是——依然有一个问题:

    人感知的现象,仅是一些性状,如颜色,如质地,如气味,如味道,如.....,这些感觉都是不同质的,如何能【异质同构】出一个指定的物理客体对象的存在?

    (即为:为什么人认为一组他所感觉到的经验性状,是指向了一个被称为【猫】的客观存在,而不是指向了一个被称为【树】的客观存在,或不是一个【上帝】?)

    一个人如果说:我的感知经验现象,能证明某一种【物理客体】的【客观存在】,

    其逻辑的前提是:这个人知道——他所感知的经验现象与他所要证明客观存在的物理客体有某种必然的联系。

    问题是:这个联系,是怎么来的?——需要被证明为客观存在的对象,在逻辑判断过程中,还处在【有】或【没有】的时候,人又怎么能突然判断一组经验性状是属于这个还需证明是否存在的对象的呢?

    这又是逻辑违规!如第二句一般!

    说这话,依然等于:先验了被判定对象的存在,而呈现出了逻辑漏洞!

    将继续被有神论驳斥!

    第四、论【何物】存在?的争论,已经发展到了这一步,

    到目前的进展,唯物主义者在【何物存在】问题上,针对不同概念所指物的存在,和不存在的观点,在逻辑上遇到了不可克服的困难。

    为什么,唯物主义无法在逻辑上,有效地排除有神论的【上帝客观存在】的观点的成立呢?

    而如果不能在逻辑上有效排除有神论的观点,那么唯物主义没有丝毫的理由对有神论进行批判。因为所有唯物主义用来支持它认为某物存在的理由,都可以被有神论用来支持【上帝存在】的观点成立,如果唯物主义对有神论进行批判,等于唯物主义也在同时批评它自己的观点与逻辑!

    为什么唯物主义无法排除有神论关于【上帝是客观存在】的观点呢?哪怕唯物主义以【能否被感知】作为理由,也无法排除【上帝的存在】的可能性!?

    原因就在于——唯物主义所主张的【本原】——即【客观存在的物质】,与有神论所主张的【本原】——即【客观存在的上帝】,在逻辑学的检定下,都是用语言形式为所说的对象各自赋予了同一种性质——【客观存在】。

    而无论是【客观存在的物质】,或是【客观存在的上帝】,或是【客观存在的精神】,或是【客观存在的意识】,如果把【物质】,【上帝】,【精神】,【意识】或【规律】,或其他任何被冠以【客观存在】的【性质】的东西,都以一个以变量符号【X】为名称的【集合】代替:

    则都可称为:【客观存在的X】,数学式为:{x|客观存在}

    而【变量:X】可以被任何一个语词予以赋值,比如【上帝】,比如【物质】,比如【精神】,比如【规律】,比如.........,就如同说:

    X可以是【1】,也可以是【2】,还可以是一个【方程】(无论它是几元几次的方程,或是微分方程),还可以是【图形】,还可以是其他的符号。

    而无论以变量符号命名的集合X如何被赋值,在逻辑上,所有的【客观存在的......】都是逻辑等价的。

    证实集合中任何一个子项是客观存在的方法,也同样可以证实:其他子项的客观存在。

    而唯物主义的问题就在于——他承认语言中的那个集合{x|客观存在}中的某一些概念子项(如猫,如树,如桌子等)的【客观存在】的性质成立,却拒斥另一些在语言中的概念的所指物子项,其【客观存在】性质的成立。

    而这就导致了:

    唯物主义在语言中如何为它所承认的对象赋予【客观存在】的方法,必然在逻辑上也可以被有神论用以证实【上帝】【精神】或【天命】的【客观存在】属性。

    而唯物主义批判有神论的方法,同样可以被有神论用来否决【唯物主义认为某些对象是客观存在】的观点。

    那么【论何物存在】的争论,其关键点究竟在哪?

    真正的哲学之思,现在才开始!

    哲学的思考,是从对矛盾与问题的解答,引出的!

    第五、条分缕析,已经以逻辑研究的方式,分析出唯物主义的观点为何不能有效地反对神学的原因:

    即:唯物主义,肯定某些语言中的概念所意指对象——具备【客观存在】性质的论证方法,不能排斥有神论的攻击,而唯物主义对有神论的攻击,暴露了唯物主义判断——某些概念所意指对象——具备【客观存在】性质的方法是——【断言】。

    即“我说什么是客观存在,什么就是客观存在;我说什么不是客观存在,什么就不是客观存在。如【猫】,它就客观存在,【上帝】就不是客观存在。”

    而“断言”的方法,在逻辑分析中,它意味着——以“超验”或“先验”的方式,来对一个概念所意指的对象的性质,在语言范畴,直接进行判定,而不给予任何有效的论证!

    而这种方法,正是有神论说【上帝是客观存在】的方法。

    唯物论批判有神论,其本质是——批判有神论提出观点的方法,没有根据。

    而由于唯物论本身支持的观点,也与他所批判的观点,在得出观点的逻辑上同质,则意味着:

    唯物论批判有神论,等于批判它自己。

    第六节:

    所有的问题,都出在【客观存在】这个性质上。

    唯物主义者试图以【感知经验现象】为根据,来证明某一物存在,而另一物不存在。

    却无法在属于人主观范畴的【感知经验现象】与【指定的并被等待检定是否存在的概念意指对象】之间,建立一种对应的,可靠的,在逻辑上毋庸置疑的关系。

    那么——如果唯物主义,继续排斥有神论的【上帝是客观存在】的观点。

    就不能再以——【猫】存在,而【上帝】不存在——的断言方式。

    而仅能对【客观存在】一词进行解析。

    而且,唯物主义者拒斥【上帝存在】观点的诸多话语,也很明显的表现出——经验现象是【概念意指对象是存在】的观点的根据。

    而这意味着:

    与【客体】相比,【经验现象的存在】,是在逻辑上的【更真实】

    还是回到最初的那个问题:

    【什么存在?】

    【存在】是什么意义?

    【事实根据】是什么意义?

    • 家园 任何思想体系总有些作为基本出发点的东西……

      硬要所有的都要有个来处,那只有承认循环论证有效才行。

    • 家园 看完各位的讨论后,重读这段,感觉瞬间不同了

      庄子与惠子游于濠梁之上。庄子曰:“儵鱼出游从容,是鱼之乐也?”惠子曰:“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庄子曰:“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惠子曰:“我非子,固不知子矣;子固非鱼也,子之不知鱼之乐,全矣。”庄子曰:“请循其本。子曰‘汝安知鱼乐’云者,既已知吾知之而问我。我知之濠上也。”

      以前这段被老师斥为"诡辩",看了各位的讨论,感觉庄子与惠子的对话其实涉及了一些根源的问题,虽然有所感,我自己却表达不出来,苦恼中....

      不过,最后一句"我知之濠上也"实在是妙哉啊,幸好(抑或不幸?)他们的讨论对象是鱼这种无关紧要的东西,如果他们讨论的是"子非唯一真神",是否在东方也会出现一个一神教呢...

    • 家园 业余生手说点感想,兼说经验主义

      我认为你过分排斥经验主义了。

      我记得唯物论提过主观可感知客观和绝对客观是两个概念,而绝对客观的提法在我的理解,基本属于信仰范畴。从尔飞鱼鄢知鱼之乐到人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疯了,再到理论物理薛定谔的猫出现,绝对客观基本上已经崩溃了。但无论绝对客观还是可感知客观,跟上帝或者别的什么从逻辑本质上十分相近。信仰上帝或者信仰客观,感知上帝还是感知客观,差不大多。由此可以看出,人类的逻辑思维方式十分一致,尽管具体目标不同。顺便多说一句,一般来说,说这些容易被人指责,因为大多数国人经过中学洗脑之后其实都是唯物论信仰者,而且还不自知,自认为不是信仰而是很讲道理讲科学讲逻辑的……但至少上帝信徒可以说,神是神秘的,不可说。唯物论就很尴尬了。

      我认为用可感知来验证感知的事物在逻辑上并不对头。因为可感知叉叉,所以有叉叉存在,这个逻辑我认为至少是勉强的。逻辑的顺序更合理的应该是,因为有叉叉存在,所以我才能感知叉叉。所以,上帝路人甲感知,路人乙不能感知,所以上帝存在至少有问题,有争议,不那么明确。而猫,显然路人甲乙感知起来都没有问题,明确多了。神连自己存在与否都不能证明清楚,猫都不如还混个屁啊。呵呵,玩笑玩笑。感知叉叉所以叉叉存在,叉叉存在所以能被感知,这个顺序的倒置会产生不同的逻辑关系。同样是以经验主义来证明,因果互换,逻辑就不一样了。

      进一步说,我认为人类大脑处理逻辑问题的时候,思维是有定式的。叙述上倾向于前面是因,后面是果。理清因果关系顺序十分重要。因果互相换来换去倒着说,粗看问题不大,仔细推敲起来,却会发现是两回事。上面说的因为可感知叉叉所以叉叉存在,为什么我说勉强?因为这会导致一个推论,叉叉因我们自己的感知这个企图而存在。而因为叉叉存在所以能被感知,则不会有这样的推论。

      事实上,叉叉因我们自己的感知这个企图而存在,这严重违反了我们的直觉,而我们的直觉来源于我们的生活经验。譬如说,我发现丢了一块钱。这块钱我找不到了,再也无法被感知。我估计大多数人都会同意,那块钱肯定不是自我泯灭了,塌缩成虫洞了,飞升到他化自在天了,钱没丢是我的心丢了,或者被上帝拿去买草纸了。如果有持异议的,多半都在笼子里关着。我的意思是说,就没法生活了。为啥我要强调这个?丢一块钱是常见生活琐事,既然你我都在上网讨论,显然我们都是可以生活的。你是个正常的活人,那么平日里生活势必会用到经验主义,并以经验主义为依据建立自己的逻辑基础。你的大脑在绝大多数时候都以此为工作界面运转,已经足以证明经验主义的价值。没有经验主义,你的世界根本就不会成立。经验主义是必须存在的基础,是逻辑形成的原因和存在的基础。

      当然,如果你是我已经疯了的大脑的幻觉,或者互联网已经苏醒的自我意识,那是另外回事,不多讨论,就此略过。

      事实上,不管上帝神创论还是唯物论的,听到企图感知而产生有叉叉,都会跳起来反对这一点。不过理论物理学家会纷纷点头,这正好是测量微观粒子得出的结论;佛教徒也会欢喜赞叹,所谓心动才有幡动,幡动才有风动。看来合理的推论似乎是,这几伙人虽然并不怎么擅长自我证明,互相证明证伪起来倒还有几下散手。

      不能自证似乎都是常例了,不多说了。似乎自指悖论的普遍存在指出两个可能结论,第一,我们的大脑不完善,功能性障碍,逻辑死循环。等进化吧。呵呵,这就没得谈了,大家各回各家各吃各妈。第二,不能自证对应不可证明,此为无。无者两面,一种不能自我证明,一种不用自我证明,又叫不证自明,譬如光速,斯朗克常量,加法的运算规则,等等一些基本游戏规则。这充分说明宇宙的二元论是普遍存在的真理,并暴露本猫封建道家思想的反动本质,瓦咔咔

      • 家园 关于贝克莱的存在即感知

        看了你的文章,我很关注这几句话:

        1、事实上,叉叉因我们自己的感知这个企图而存在,这严重违反了我们的直觉,而我们的直觉来源于我们的生活经验。

        2、因为这会导致一个推论,叉叉因我们自己的感知这个企图而存在。而因为叉叉存在所以能被感知,则不会有这样的推论。

        严格来说,我看了你的话,我觉得你可能在反对原生态的——贝克莱。

        贝克莱说了:存在即感知。

        而他或许有时是如你说的想法——客观存在的根本属性,是——被感知。

        但这种解读是错误的。

        存在即被感知,后世哲学家解读的真义是——

        存在,这个可能的东西,在人的认识中的【内容】是人能以感觉器官进行直接观察的那些性状,及建构在——这些性状为真的判断——的前提上的逻辑演绎。

        注意——这里已经是认识论。也就是将——一个东西存在与否——的说法,看做一种【知识陈述】,一种【认识后的结果】

        如果一个人,什么观察行为都没有,也无法提供任何可观察的方法与方式,而他的逻辑演绎,也没有可观察的基础,就说:某个东西是有的。

        那在交流中,这样的观点,就不会被看做知识,而会被看为胡说八道。

        感知,观察,经验,是确认知识的可靠性的基本根据。

        而你的说法是——那个可能的东西的客观存在是知识的根据。

        而我就会问——

        说——那个东西是客观存在的——这句话的根据是什么?

        你觉得【存在即感知】违反你的直觉吗?

        那你的直觉是什么?

        【直觉】是什么意义?

        它是不是感知?

        • 家园 呵呵,你太认真于书本了

          当然,也不一定是坏事。呵呵。

          我其实最早只是就语言逻辑来推敲关于叉叉的话题,发觉其不符合我们大脑运行逻辑问题时候的经验。所谓直觉,就是你看到一个人绕着田径场顺时针跑步锻炼,一瞬间感觉不对。这是一个口语化的表达,没有特别意思。

          但接下来的推演中我发现一个问题,即任何事理的逻辑推演,必然有一个因作为基础。也就是你最后问的问题,“根据是什么”的根据。不管你问我的关于“直觉”的问题,还是其它任何问题,都必须从根据而来。比方说,存在即感知的“根据”是什么?

          这个必须由经验主义来回答。否则永远有的问。譬如你说,

          存在,这个可能的东西,在人的认识中的【内容】是人能以感觉器官进行直接观察的那些性状,及建构在——这些性状为真的判断——的前提上的逻辑演绎。

          那么我可以一路问下去。感知存在的根据是什么?是不是感知?感知能否感知本身?其根据是什么?是不是感知感知?感知是否能感知感知本身?其根据是什么?

          或者一个人如何判断一个事物或者事理的真伪?这种能力从何而来?这种能力是否又有真假?又如何判断?而这个判断的根据又从何而来?又是否有真假?又如何产生?又又如何判断其真假……

          这个推论进入自指的逻辑死循环。没有经验主义的旁证,事情了不了局。一个人判断事物事理真伪,是由他人教授,模拟他人学习,以及总结之前相关的判断经验得来。事实上这是思维本身有能力进行思维的基础。这里有分歧,我不同意这是“一种【认识后的结果】”。恰恰相反,它更像一种无法认识进而终结认识行为的结果。人们没有继续认识下去,因为已经超过了能力范围,大脑已经不支持这样的运转,于是会发出“很没意思”“没意义”之类的信号,最后迫使意识放弃。事实上,这不过是第一个问根据行为的继续而已。

          这种寻根的思维的方式很有趣,也许是宇宙的逻辑真理,也许是我们可能不够完善大脑的运转方式,但第二点我们无从得知。只能就此继续逆推,去找寻这个根据。到最后如果不用人择理论的话,就不大说得过去。光速,斯朗克常量,加法,它们必须是那个样子,否则世界不成立。

          所以我说,世界必须有一些不证自明的东西作为基本游戏规则,基本的“根据”。这个我猜,随便猜的,应该还是无法自证自指的关系。因为逻辑也好思维也好哲学也好,所有一切都是这个世界以内,所以当它们遇到世界本质的概念的时候,就无法自指自证了。再说一遍,这个推论我只是猜的。根据并不充分,我简单说一下。

          我认为关于这个话题,必须要搞清楚两个问题。思维本身是否存在?引申,如何证明或证伪?你的这个定义很重要

          如果一个人,什么观察行为都没有,也无法提供任何可观察的方法与方式,而他的逻辑演绎,也没有可观察的基础,就说:某个东西是有的。那在交流中,这样的观点,就不会被看做知识,而会被看为胡说八道。

          1,观察行为;

          2,观察的方法;

          3,逻辑演绎;

          我认为这是思维的三个条件,然而却无法用在思维本身存在的证明证伪上。因为思维观察自己的行为会改变思维本身。这是个缺陷。或者是我们大脑的缺陷,或者这个宇宙逻辑本身的缺陷。但另一方面,测不准原理来说,观察行为确实改变观察结果。由此的逻辑演绎,只能是这世上某些很本质的东西,我们就是无法观察。

    • 家园 涉雪之狐!

      不读书的偏要回答一下,

      什么存在?“物质”或“物质与意识的集合”就是存在!因为意识无法单独存在。

      这是否是唯物主义者的总结?请指点一下。

      如果是,那么这个话题就好办一些了,要问“神”是什么?

      神是单纯的意识,还是“物质”或“物质与意识的集合”?

      神能够仅仅是“意识”吗?

      • 家园 呵呵,行啊

        我不管你这是不是唯物主义的总结,我只看你怎么说的,怎么表达的。

        而针对你的陈述:

        【“物质”或“物质与意识的集合”就是存在!因为意识无法单独存在。】

        我会问如下问题:

        1、你句子中【物质】一词的定义

        2、你句子中【意识】一词的定义

        3、【物质就是存在】与【意识无法单独存在】,这两句话中,【存在】一词,语义是否不同?

        4、【物质就是存在】这句话的意思,是【物质】的另一个名称,是【存在】?还是【物质】是【客观存在】的。

        5、同理问——【物质与意识的集合就是存在】。

        6、【意识无法单独存在】,此观点的论证以及——不【单独】——那么【意识】与【什么】同在?而【什么】与【物质】是什么关系?

    • 家园 有客问曰:

        阁下既然有“哲学群”,为何来此堆砌哲学名词?这里的人要么不擅长,要么不屑于堆砌专业名词,就算各行各业的专业人士,也是努力用浅显的话把自己所知讲给大伙听,那么,阁下来发这些东西,是想跟人交流呢,还是不想跟人交流呢?

        对一般学人来说,水平越高,就越能把事情讲得通俗易懂,越能把复杂的事情简单化。毛泽东雄文数卷,有多少是拽词的文章?钱钟书才华绝世,其著作令人高山仰止,乃是其人博学的自然流露,并非存炫耀之心。我所见所闻,把简单的事情复杂化,堆砌名词的人,或者是半瓶醋来炫耀,或者是有所忌讳不便明言。不知您算哪种?

        学术大家么,也有那种思考得太深入以至于不得不用比较复杂的语句表达自己的思想的。敢问阁下是以休谟自况呢,还是欲与康德比肩?

        庄子之“道”非孔子之“道”,老子之“德”亦非孟子之“德”,即使同一儒家孔孟之间的概念,比如“仁”,其内涵在继承中也有流变。就算拼写相同,康德的词汇完全是黑格尔的词汇吗?每个人用语的内涵都不同,你怎么保证交流的有效性?

        或者,你给解释几个哲学的基本词汇,讲一讲它们在历史中的语义变迁,再用你自己的理解叙述一下,说一说你同意谁的解释,不赞同谁的解释,都是哪里,露一下基本功,是骡子是马拉出来遛遛?

        在下不才,高三时也曾用两三个小时过了一遍《判断力批判》,之后出于兴趣原因(也有缺乏小姑娘奉承的原因),没有往深入发展,仅仅停留在《管锥编》而已。堆砌名词这个事,对人的思想要求并不高,搞一搞就会。

        对人要求高的,是结合自己对生活和世界的观感,将自己的体系符合于现实。敢问您阅历几何?“涉雪之狐”,呵呵,年轻的风格。“人书俱老”,内在越丰富,外表的修饰就越少,越朴实。呵呵。

        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一条小溪不妨清且浅,但是硬装江河气象,在这里不好使——装成这样,在哪里都不好使。

        阁下在此主帖下的回帖中亮点甚多,不引了。阁下可知自己姓甚名谁?

        另外还有一点我一直不解:

      而我自认为是维也纳学派,也就是逻辑实证主义学派,证实原则提出者——艾耶尔,证伪原则——波普尔要么是出于此学派,要么是这个学派的拥护者。所以我正是以科学的角度来批判唯物主义,包括辩证唯物主义。

      涉雪之狐:呵呵,您好

        这段引文的蓝字,怎么读都不对。写现代文句子都有语病,怎能指望其思维严谨?

        回头瞧瞧吧,一开始大伙是怎么回应你的讨论,而你又是用什么样的态度回答他们,因此而导致的到现在大伙对你的态度。自卑常表现为盲目且荒谬的自傲。换个ID吧,这个已经不行了。

      • 家园 厉害,厉害
      • 家园 我需要如你这样的人来褒奖才能活?

        真好笑。

        在交流中,能让我尊重的人,我就尊重他。哪怕他反对我。

        而在交流中,东扯西拉,言不及义的,还真以为他的态度可以影响我对自己的评价?

        有他们评价我的份么?

        仅仅是看了康德的判断力批判,还要对我进行说教吗?

        要我尊重你,给出我尊重你的理由!

        是你显示了你的能力后来批评我,还是没显示你的能力来批评我?

        我写篇文字,招惹你了?

        没招惹你,你来批评,也请对准路径。

        可即没对准路径,又来肇事,那还要我对你笑脸相迎?

        我没这好性格。

        而那种把“能力与人际关系中的长袖善舞“联系在一起的所谓“有能力的人必然自谦”的观点,我认么?

        我不认。

        我见多了——没半点本事,却来指责我说话不客气的人!

        而对于这种人,我一向这样回答:

        有这种指责来指责去的兴头,去看书,去学习。然后再来显示你们的力气,有这个底蕴来批评我。

        我就这个ID:涉雪之狐。

        你们爱看,就看,不看,还拿着“不看”“不待见”来威胁我不成?

        搞笑!

        • 家园 首先正面解释一下你的语病吧。

          当然,我的这些质问,你无法正面回答。你只能用恶劣词语往我这儿撒,试图侮辱我。嘿嘿。

          其它的,我也不用说了。臧否是大伙的事,不是某个人的事。

          您这样的,我见的也不少,不过在河里这样的行为倒是挺少见。看你对所有人回帖的反应,可以感觉到你心情不太好,过得很郁闷。注意调节心态。

          锐气正盛,被社会暴捶是很平常的。我或其他人刺你几下,对你表示不满,也属于这种“暴捶”。习惯就好。

          提前说一句,如果你以后在各方面有所提高,欢迎你换个ID再来。——其实若不换ID,过而能改,我想河里大伙也会欢迎的。


          本帖一共被 1 帖 引用 (帖内工具实现)
          • 家园 呵呵,得了,干嘛说别人会来暴捶?

            那你干嘛去了?怎么总说大伙大伙?就没见着你这说话的人亲自来试试?

            别扯什么虎皮充大旗!

            你若是要为车雨田打抱不平,可以,来试试。

            别老是玩这种言语上找场面的小伎俩。

            这并不是你独一份。我也不是没见识过。

            而且你若想要指教我的学问,就老老实实讨论问题。你管我私生活过得愉快不愉快干嘛?

            我的私生活和我正在讨论的问题有啥相关,需要你进行联系?

            难道讨论我的私生活,能给你加分?

            真是言不及义得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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