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对唯物主义的批判——拒斥所谓的【不言自明】 -- 涉雪之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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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业余生手说点感想,兼说经验主义

我认为你过分排斥经验主义了。

我记得唯物论提过主观可感知客观和绝对客观是两个概念,而绝对客观的提法在我的理解,基本属于信仰范畴。从尔飞鱼鄢知鱼之乐到人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疯了,再到理论物理薛定谔的猫出现,绝对客观基本上已经崩溃了。但无论绝对客观还是可感知客观,跟上帝或者别的什么从逻辑本质上十分相近。信仰上帝或者信仰客观,感知上帝还是感知客观,差不大多。由此可以看出,人类的逻辑思维方式十分一致,尽管具体目标不同。顺便多说一句,一般来说,说这些容易被人指责,因为大多数国人经过中学洗脑之后其实都是唯物论信仰者,而且还不自知,自认为不是信仰而是很讲道理讲科学讲逻辑的……但至少上帝信徒可以说,神是神秘的,不可说。唯物论就很尴尬了。

我认为用可感知来验证感知的事物在逻辑上并不对头。因为可感知叉叉,所以有叉叉存在,这个逻辑我认为至少是勉强的。逻辑的顺序更合理的应该是,因为有叉叉存在,所以我才能感知叉叉。所以,上帝路人甲感知,路人乙不能感知,所以上帝存在至少有问题,有争议,不那么明确。而猫,显然路人甲乙感知起来都没有问题,明确多了。神连自己存在与否都不能证明清楚,猫都不如还混个屁啊。呵呵,玩笑玩笑。感知叉叉所以叉叉存在,叉叉存在所以能被感知,这个顺序的倒置会产生不同的逻辑关系。同样是以经验主义来证明,因果互换,逻辑就不一样了。

进一步说,我认为人类大脑处理逻辑问题的时候,思维是有定式的。叙述上倾向于前面是因,后面是果。理清因果关系顺序十分重要。因果互相换来换去倒着说,粗看问题不大,仔细推敲起来,却会发现是两回事。上面说的因为可感知叉叉所以叉叉存在,为什么我说勉强?因为这会导致一个推论,叉叉因我们自己的感知这个企图而存在。而因为叉叉存在所以能被感知,则不会有这样的推论。

事实上,叉叉因我们自己的感知这个企图而存在,这严重违反了我们的直觉,而我们的直觉来源于我们的生活经验。譬如说,我发现丢了一块钱。这块钱我找不到了,再也无法被感知。我估计大多数人都会同意,那块钱肯定不是自我泯灭了,塌缩成虫洞了,飞升到他化自在天了,钱没丢是我的心丢了,或者被上帝拿去买草纸了。如果有持异议的,多半都在笼子里关着。我的意思是说,就没法生活了。为啥我要强调这个?丢一块钱是常见生活琐事,既然你我都在上网讨论,显然我们都是可以生活的。你是个正常的活人,那么平日里生活势必会用到经验主义,并以经验主义为依据建立自己的逻辑基础。你的大脑在绝大多数时候都以此为工作界面运转,已经足以证明经验主义的价值。没有经验主义,你的世界根本就不会成立。经验主义是必须存在的基础,是逻辑形成的原因和存在的基础。

当然,如果你是我已经疯了的大脑的幻觉,或者互联网已经苏醒的自我意识,那是另外回事,不多讨论,就此略过。

事实上,不管上帝神创论还是唯物论的,听到企图感知而产生有叉叉,都会跳起来反对这一点。不过理论物理学家会纷纷点头,这正好是测量微观粒子得出的结论;佛教徒也会欢喜赞叹,所谓心动才有幡动,幡动才有风动。看来合理的推论似乎是,这几伙人虽然并不怎么擅长自我证明,互相证明证伪起来倒还有几下散手。

不能自证似乎都是常例了,不多说了。似乎自指悖论的普遍存在指出两个可能结论,第一,我们的大脑不完善,功能性障碍,逻辑死循环。等进化吧。呵呵,这就没得谈了,大家各回各家各吃各妈。第二,不能自证对应不可证明,此为无。无者两面,一种不能自我证明,一种不用自我证明,又叫不证自明,譬如光速,斯朗克常量,加法的运算规则,等等一些基本游戏规则。这充分说明宇宙的二元论是普遍存在的真理,并暴露本猫封建道家思想的反动本质,瓦咔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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