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把“国家”和“人民”拉下神坛 -- 白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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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认自己写的很烂,当初即兴而为,根本没有严密的思考,楼下也有gb2312老兄把前哲的思想解释得清清楚楚,按理说没我什么事了,但由于具有老兄这样的思考模式的人大有人在,我就再解释一次,权利---权力---义务这三个词所代表的具体含义。
我们具备移居他国的‘权利’不等于我们具备移居他国的‘权力’,前者是一种双方自愿的过程,而后者,则是一种‘奴役’型的关系,强迫对方服从自己的意志。基于‘平等’的主张,我们提出的主张必须由自己来承担成本,就像你所谈的,你提出了入住他国的主张,但你首先必须先承担入住他国所必需的成本(例如各种证书,一定数额的资产等等),只要是他国提出的要求,都必须满足才行,如果他国的要价太高,你可以选择不去。如果无视他国的要求而一味强调自己的主张,那是违背‘平等’原则的,还有楼下数人提出的‘偷渡客’的例子,那也是违背原则的,渴死在沙漠,也许就是违背原则的代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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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新公宠,速来围观 呆鹅 字76 2009-09-20 07:13:24
🙂老铁害人啊。要发贴的还是能发贴 大熊甲 字44 2009-09-20 08:13:15
🙂老兄很有意思啊。。。 大熊甲 字169 2009-09-20 05:52:10
🙂这贴原本我都不想管了
🙂立意不错, 可惜写的太渣 liupang 字186 2009-09-20 09:54:46
🙂现在想出去,没人拦啊。能去的地方,俺不想去 大熊甲 字280 2009-09-20 06:48:51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 白辉 字122 2009-09-20 06:51:34
🙂呵呵。俺没装啊,只是抱怨一下 大熊甲 字114 2009-09-20 06:5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