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阅读习惯 -- Elusa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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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上大学的时候,肯看书的人可真不多

那时候刚刚搞活经济,人人想着做个家教阿,找个兼职阿捞点零花钱;或者泡个美眉,找个帅哥享受一下青春了;要么就是沉迷于武侠,游戏和扑克中;最好的刻苦用功拿点奖学金的。但是肯看杂七杂八的书的人可是真少。

我也看过一段时间的武侠,也研究过一段时间的宗教,也打一点扑克,但是也就是玩玩,并不是太在意。更多的时间是泡在图书馆里看东西。从小说和杂志开始看起,渐渐地对历史,军事开始感兴趣;然后是人文和哲学,最后是心理和宗教。说来惭愧,我学习并不积极主动,每学期混个三等奖学金给家中交差了事。也不羡慕别人挣的零花钱,就是喜欢看点东西。唯一的遗憾就是能够说得上话来的人真少,想跟别人谈谈什么历史和军事还有人,哲学和人文就找不到知音了,更不用说心理和宗教了。一开口,别人看我都像是看怪物。当时我们的同学都叫我和另外两个人叫大仙,认为我们是不吃人间烟火的,好像什么事情也不太放在心上。

那个时候,除了考试前几天,图书馆里是静悄悄的没有几个人的。我一个个的阅览室和书库看下来,里面大半的老师都认识我了,你想阿,那么大的一间屋,无数空荡荡的桌椅板凳,飘着让人沉静的书的味道,就两个人在里面,一个是老师,一个就是我。天天见阿见得,不出一个星期就认识了,可惜只是脸熟,没讲过话,也不知道人家叫什么。就这么寂寞的看啊看得,一直看了四年。

不过人少也有好处,我看了四年的书,除了杂七杂八的看了不少东西以外,最大收获就是从图书馆捡了个漂亮的女朋友,就是我现在的爱人了。真所谓书中自有颜如玉了。其实过程很简单,我去一个阅览室看书,看到两个星期多的时候吧,有一天,有人推门推不开,(那些们都太陈旧了,好多就是凑合着用的),我就好心去给人开了一下。进来的是一个,很漂亮的女孩子,冲我嫣然一笑算是谢谢了。一看认识,是班上的一个同学,号称班花的那个。然后我们就天天见了。一下了课,我们两个就去那个阅览室,久而久之的就经常一起走,一起谈天了。然后是各种的流言蜚语,终于成就了我们两个。

看书,也是缘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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