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关于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的主客问对。 -- 年青是福
ARMS,抠字眼,上纲上线地推,真地可以是核武呢,也是ARM嘛。“being necessary to the security of a free state",也可以抠,比如到底什么程度才是“being necessary"呢,单发来福枪,还是机关枪,甚至火炮?
那么,真地只有法院来伤脑筋,用宪法文字宪法精神结合社会现实来判案释宪了。
个人有个思路,法院大概应该也是这么想的---有尚武传统,商业利益和治安的问题,唯独保护自由州啥的不在考量范围内了:
1)讲句实话,这法案是在美利坚建国初定的,在联邦国祚初立,军力不堪的情况定的,哪里想的到几百年后,美利坚军力警力独步全球了,要说保卫自由州,乃至美利坚的安全,哪里用得着老百姓来持枪保卫?持什么重型武器,也都没必要的呀。难道可以去废了第二修正案?
2)尚武传统,持枪拥有武器,是如同咱们放鞭炮似的,疏导可以,堵绝行不通。
3)个人用途的武器商业利益和治安,是跷跷板的两头,一上就一下,只能去平衡。
第二修正案的社会基础虽然不在了,但是废不得,又要搞平衡,那么就自卫型的武器,可以的,造嘛,买卖嘛,一定程度上还可抑制犯罪,但是进攻性的武器,就不可以了,试问买进攻性的凶悍东东,要干嘛呀?
个人猜,法官须得这么想。
不晓得美利坚的禁枪派中,有否人跟个人在1)中所想的一样,没必要民兵人民持枪了,所以呢,禁了吧。
我国就有些人说:看看,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保证人民持枪的权利,是防止哪天ZF作恶了,人民就可以去推翻云云,是美国国父们的制度设计。个人绝不认同这种“郢书燕说”,应该是有心来骗咱们大家的,要不呢就是乱曲解美国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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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的主客问对。 27 年青是福 字7719 2010-01-24 06:48:34
🙂问个问题 明日枯荷包 字431 2010-01-26 08:28:15
🙂是的,这修正案的另一个焦点就是ARMS.
🙂花一个 深海纯净水 字117 2010-01-26 04:58:12
🙂很清楚 lix 字0 2010-01-25 01:56:37
🙂鲜花一束,美文如玉 老孔老孔 字0 2010-01-24 23:55:51
🙂啊,也做一次沙发 :DD 愚弟 字0 2010-01-24 11: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