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周秦引弓之族 -- 狂草舞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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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4、周公(下)

一、分封

有点令周公耿耿于怀的便是分封问题了。他对二哥武王感情很深,但在分封问题上,却有不同看法。

分封不是什么新鲜概念。远至尧舜,近至夏、殷两朝,都委任一些诸侯作为州牧、方伯,屏护王室,代管诸侯,乃至专征伐。但这种委任关系,基本不打破血统纽带和部族界限。

武王伐纣之时,也想仿效殷商取代虞夏之际,选择一些有贤德、有影响力的氏族,辅佐周朝。所以,武王首先封纣王之子武庚领殷商遗民,分殷地为邶、庸、卫三国,任命管叔、蔡叔、霍叔为尹,率领少量周人监视武庚。其次,追思先圣,封神农之后于焦,黄帝之后于祝,帝尧之后于蓟,帝舜之后于陈,大禹之后于杞。最后,才分封功臣、同姓、姻亲。齐太公尚在功臣中最先获封,次之为鲁周公旦,再次为燕召公奭,之后封弟叔鲜于管,弟叔度于蔡,余各以次受封(参见<史记.周本纪>)。

但这样的做法有两个重大缺陷。

首先,殷商取代虞夏,是东方两种同质文化之间的整合,制度变化不大,也容易获得各个部族的支持。而周革殷命,却是小邦征服大邑,西陲莅临中原。不仅得不到东方各部族支持,连派去监管的三监也被殷商遗民同化了,荒唐到伙同殷商余孽造反的程度。所以,武王所说的‘维天建殷,其登名民三百六十夫’,周朝根本做不到!武王试图仿效夏、殷的方法统治,结果却是周政权有迅速解体的危险。故而武王哀叹,“我未定天保,何暇寐?”

其次,分封的节奏没有危机意识,地缘布局也不缜密。征服殷商之后,武王并未迅速封功臣、同姓、姻亲,占据天下要地,而是“纵马于华山之阳,放牛于桃林之虚,偃干戈,振兵释旅,示天下不复用也”。 最早获封的齐太公望,星夜赶往封地营丘,以简易方式处理政务,总共历时不到5个月就回京报政。但此时武王已去世,改为周公接受报政了。武王伐纣发生于受命13年,2年后病逝(受命15年),这说明武王封功臣、同姓、姻亲拖了差不多2年,并且是在'定天保'的尝试遭遇挫折、精神压力巨大、致使身体变差之后才进行的。武王之分封,周室在东方的力量一则立足未稳,二则形不成犬牙交错的形势,为东方大叛乱埋下祸根。

经历痛苦的三年东征之后,周公决心彻底扭转这种格局。

首先,大封同姓和功臣,仅分封的姬姓诸侯就达到50多个,文王、武王、周公之子基本上都得到了封国。大封同姓在当时与古制不合,武王未能完全突破此成见。但周公坚持如此,大概与三个因素有关:1、周公之子伯禽在平叛中发挥了一定积极作用,对周公有所鼓励。周公封鲁仅次于太公封齐,但因留佐天子未就国,遣伯禽就职。伯禽即位鲁公后,管、蔡反,淮夷、徐戎亦并反。伯禽率师伐淮夷、徐戎於肸,获得成功,参见<肸誓>。2、周朝尊尊、亲亲,尤其重视兄弟之谊。武王伐纣,声讨纣王的大罪之一便是纣王不信任兄弟;类似思想也可参见《诗.棠棣》“棠棣之华,鄂不韡韡;凡今之人,莫如兄弟。死丧之威,兄弟孔怀;原隰裒矣,兄弟求矣”。3、东征胜利未改变东方各部族不愿效力周室的局面。

其次,营造洛邑,加强卫国。武王曾计划在伊、洛二水一带夏人故居建造城池,但未能实现。周公赞同武王的洛邑计划:伊、洛位于天下中心,四方贡赋道里均等。洛邑西出崤函便是周伯的老根据地宗周(今关中),东临嵩岳,北靠太行且有黄河之险,南望伏牛,有宛、叶之利,的确是不可多得的选址。于是召公选择城址,周公亲自监督建城,征集诸侯之力建成了洛邑,也称成周。周公决定,留守6师军队驻扎成周(每师2500人,共1.5万人,战车150-200乘,),镇西方。其余8师(共2万人,战车200-270乘),调到成周镇东方。

洛邑需要大纵深的屏护。于是周公把邶、庸、卫三国合并为卫国,封给重臣康叔(文王第九子),也配备强势军力。这样,卫就成了一个坚固据点。东西而论,卫-鲁之间为小东,鲁-齐之间为大东,控制东方。南北而论,卫在河济之间为近北,燕在远方为远北,制御北方游牧部落和北徙的殷商遗族。成周屏护宗周,卫国屏护成周,鲁、齐、燕屏护卫国,形成了向东、向北有效的梯次防御。

最后,用分迁的办法处理殷商遗民。殷商遗民除了一部分跟随微子迁往宋(今河南商丘),继承商祀外,其余多数分配给诸侯。比如,陶氏、樊氏等7族赠予卫康叔,条氏、徐氏等6族赠予鲁公伯禽等等。文化水平最高、对周朝也最蔑视的殷商顽民,则统统迁徙到洛邑。殷商遗民,和诸侯的宗族、家臣们一同建造城郭,居住城中,往往充任工商之职。城中的居民合称国人,而乡间生存的原住民则称野人(以东方各部族居民为主)。天子名义上把统治权授予诸侯,野人听不听话却只能看诸侯的手腕了。各个诸侯国缔造之初,周人和殷商遗族这一对宿敌,成了联合迁徙到新地域的殖民者,战战兢兢地携手应付野人的反抗,可谓历史的讽刺。不过,这也显示出周公的政治手腕,比武王分封少量文化落后的周人监视大量的殷商遗民,结果反被同化、伙同叛乱,要高出许多。

通过分封宗亲、功臣和分迁殷商遗民,数千年以来以血缘为天然纽带的各部族,被打散了原有的社会结构,重新构建。迁徙的人流,把殷、周文化散播到各地,华夏大地形成了真正同质的文明。周初一千多个诸侯,此时缩减为数百个大小诸侯。爵位分为五等:公、侯、伯、子、男;土地面积分为三等:公、侯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不足五十里者称附庸,通过有爵者向天子进贡。分封制结合宗法制,形成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局面。文明的同质性,则使得诸侯之间的兼并不再激起 ‘周革殷鼎’之际的剧烈文化冲突,有点类似现代企业之间发生的收购与兼并:假如两个企业均奉行良好的公司治理体系(Corporate Governance),并购不一定比想象中复杂。春秋之盟会、战国之兼并,实得益于此。

数个世纪之后,所谓的国人、野人之别会完全消失,而洛邑殷商移民的遗风也演变为东周的‘力工商、逐什二’之俗。周初,武王问政于殷商三仁之一箕子;而春秋之时,殷商后裔孔子却成为周公思想的宣传家和崇拜者,试图重振周公订立的制度。可见,中华文明之复杂,的确不是血统论所能解释的。而中华民族之形成,虽肇基于炎、黄,和周公打破部族界限,分封诸侯,有莫大关系。

有得便有失。周公的分封也有缺点。首先,西部防御力量被削弱过半(宗周原有军队14师,周公削减至6师);其次,周朝在南方的经营成果未得到巩固。早在文王时代,周势力向南已渗透汝、汉流域,达到江、汉之间。周公执政期间,也分封了一批姬姓诸侯在南方,但在力量配置方面,东方和北方却被置于优先地位,无形之中,南方被忽视了。结果,西周末年,荆蛮、戎狄分别从南方、西北侵入中国,南方姬姓诸侯国尽为荆蛮所灭,周室被迫东迁,其余华夏诸侯国也面临集体披发左衽的悲剧。自然这是后话了。

二、宗法

假如周公乘坐时空机器,穿越到西欧封建时代,考察‘欧戎’制度。第一眼他大概会觉得西欧和周朝的封建制度颇为类似:封臣向领主效忠、纳贡、从征伐。但假如打开羊皮卷上的文档,估计周公就会哂笑,给出Naive, Ineffective, Non-exhaustive 三字评语了。

为什么呢?欧洲大陆的封建制度实际上是一种和土地挂钩的双边合约关系。封臣通过某种方式(例如继承或陪嫁)获得某块土地,就有权获得这块土地的一些权利,同时也承担这块土地的封建义务。双边关系,指附庸只需要对直接赐予他土地的领主效忠,而对领主的领主则不需要效忠,用一句话讲就是“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有时会闹出笑话,一块土地的君主反而会在另外一块土地变成他的封臣的封臣。这样制度的社会效率,只能用‘浆糊’一词形容。故而英吉利戎大酋长威廉一世在1086年迫使所有于会贵族向他行臣礼宣誓效忠,即所谓的‘索尔兹伯里盟誓”,从一对一的契约,变成了集体的口头契约,后世演进为书面的《大宪章》(Magna Carta)。

周公的理想是使天下向慕王化。所谓的‘王化’就是形成一种社会规则,虽未必见于书牍,却能督促上上下下一致奉行这种规则。周公推行的规则便是大名鼎鼎的宗法制。

宗法包括两方面,一是纵的继承(君统)。君统的规则是,“立子以贵不以长,立嫡以长不以贤”,尽可能地清晰候选关系,避免因争夺君位发生内耗。

二是横的扩展(宗统)。诸侯封天子为宗主,所以天子为天下大宗,而众诸侯对于天子来说就是小宗。诸侯在自己国内是大宗,由嫡长子继承大宗地位,其余儿子也分封土地,称大夫,为小宗。大夫在自己封地内是大宗,由嫡长子继承大宗地位,其余儿子只列为贵族,无分封土地,称为士,为小宗。

在贵族宗庙中,大宗的灵位是永远受享祭的。周朝,天子这一系统(周文王、武王及其嫡长子、嫡长孙……)自然是“大宗”, 是‘百世不迁之宗’。小宗则只限五代,只能祭祀高祖以下(即父、祖、曾祖、高祖),高祖以上,按规定无权祭祀,神位也就随之拿走。所以有有‘五世则迁之宗’(这或许是古语“君子之泽,五世而斩”的来历)。但如果小宗受封(例如封‘大夫’),对于他的后裔来说,他又是“祖”;他的嫡长子、嫡长孙这一支又是“大宗”,也是“百世不迁之宗”,而其他的旁支,则是“小宗”,“小宗”又是“五世而迁”。 以下是一些补充材料,有兴趣者可阅读。

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有百世不迁之宗,有五世则迁之宗。百世不迁者,别子之后也。宗其继别子之所自出者,百世不迁者也。宗其继高祖者,五世则迁者也。尊祖故敬宗,敬宗尊祖之义也。

──《礼记大传》

王者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而立四庙。庶子王亦如之。

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有五世而迁之宗,其继高祖者也。是故祖迁于上,宗易于下,尊祖故敬宗,敬宗所以尊祖祢也。

──《礼记丧服小记》

宗者,何谓也?宗者,尊也,为先祖主也,宗人之所尊也。《礼》曰:宗人将有事,族人皆侍。古者所以必有宗,何也?所以长和睦也。大宗能率小宗,小宗能率群弟,通其有无,所以纪理族人者也。宗其为始祖后者,为大宗。此百世之所宗也。宗其为高祖后者,五世而迁者也。高祖迁于上,宗则易于下。宗其为曾祖后者,为曾祖宗。宗其为祖后者,为祖宗。宗其为父后者,为父宗。以上至高祖宗,皆为小宗。以其转迁别于大宗也。别子者,自为其子孙为祖,继别也,各自为宗。

──《白虎通义》卷上《德论》

构成宗法制的本位是贵族阶层,也就是君子阶层—他们往上追溯,总可以找到一位祖先为君,所以称君子。这一阶层包括天子、诸侯、卿、大夫、士。一般称天子家族为“王室”,诸侯家族为“公室”,大夫家族为“氏室”。

周代,贵族中的男子称氏不称姓,女子称姓不称氏。姓是某一族的族号,用于别婚姻,氏是姓的分支,用于辨贵贱。比如鲁庄公三个弟弟,庆父、叔牙和季友均为大夫,都是鲁桓公的后代,属于姬姓,却分别属于孟孙氏、叔孙氏、季孙氏。

宗法制度与分封、爵位制度一起,构成了当时贵族阶层政治与社会生活的大框架。周公制定礼乐制度,规定了各个阶层之间的交往规范。自成康至于穆王年间,虽然周德渐衰,但贵族大致享受着优雅而安逸的生活,忙于社交、饮宴、射猎,文教也日渐普及。后来,贵族后裔的繁衍速度和他们日渐昂贵的消费口味远远超出了封地的收入增长,加上戎狄荆蛮入侵,才打破了这段贵族的黄金时期(虽然不完全是周王室的黄金时期)。

三、井田

1、井田既是一种耕作模式也是一种税制。例如,九百亩可为一井,中间一百亩为公田。所以井田也大概相当于什一税。和井田对应的是私田,私田收获归农夫所有,在多数诸侯国可继承但不能转让。

2、井田制背后的社会习俗,需动态地研读。比如籍田(一种和井田制有关的吉礼),指孟春正月,天子亲自耕田,劝天下之农。但在周初社会,如公刘或古公亶父时代,周伯会通过籍田率领诸侯耕种,有时同一块地中参见劳动的,超过2000人,场面很是壮观。在籍田礼纯仪式化之前,还起到乡村社交和劳动人口调查的作用。后来周宣王不参加籍田,却在太原‘料民’(即普查人口),被认为是招致后续祸败的根源,广受批评(宣王篇会详细讲)。

3、井田制背后的农村社会结构。西周早期,可耕地远超劳动力数量,所以可采用井田制。井田制下,公家会授田给适龄农夫,有专人督促指导井田耕作。此时,除了部分农夫拥有少量私田之外,农村社会结构是相当单纯、扁平的。但随着人口增长和贵族权力的膨胀,井田制越来越坚持不下去了。到了战国之初,一切以足食足兵为主,井田制便被废除了。井田废除之后,农村贫富分化加剧,社会结构也因此改变。

除了分封、宗法和井田,周公还制订了礼乐、官职、婚丧嫁娶等全套的周朝制度,全套制度大约严格执行了约200年,部分制度直到民国还在尊奉。最核心的思想被包含进儒家经典,影响直达今天。司马迁称500年则有圣人出,周公之后,孔子继之,可见周公在历史上地位之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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