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一些事情-初中篇 -- 史老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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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2

街面知识讲座一:一个老炮的标准装备。

老炮很好辨认,因为他们很有特点。

上衣必是牛仔服一般不系扣或只系最下面的那个扣,裤子必是非常宽大的老板裤,而且料子还要厚一些。老炮走在路上的时候,绝少穿短袖和裤衩,除非是在这片地方已经树立绝对威信。

老炮走路双手必然插兜,除了点烟从不拿出来,跟人打招呼用点头(比自己更牛的老炮)或扬头(不如自己牛的老炮)。

只穿两种鞋,宽头布鞋,或者硬头皮鞋。

一般都戴墨镜,不戴墨镜的通常眼睛不大或者头发很长。

走路外八字。

下面我来说说这么穿是为什么。

老炮每天打架已经成为了生活的一部分,在没有防弹衣的年代,牛仔服的防护效果是最好的,虽然皮夹克更好,但是后者成本很高,痞子来钱快,但是相信我他们花钱更快,所以很多在街面混了多年的人物,一旦被人废了被迫退出都是晚景凄凉,因为多年的街面生涯不会为他们积累众多财富,反而,不欠债被债主剁掉手指头甚至大腿就已经很好了。

下面穿宽大的裤子是为了藏家伙,那种裤子的兜能达到恐怖的四十厘米,一般砍刀能够很方便的放进去,手握住刀柄,别人根本看不出来,这也是他们从来不伸手打招呼的原因。

宽头布鞋走路声音小,跑起来轻便,是背后偷袭,溜门撬锁和跑路的必备之物。

硬头皮鞋一般都是专为打架设计,拿们的杀伤力很大,踢中和踹中都能造成不小的伤害,我曾经踹断过对手的肠子,踢断过鼻梁骨和踢得耳朵至今失聪。

戴墨镜,仇家寻仇一般不会约定时间地点,那是找面子(或称找场子)的办法,仇家都是躲在暗处,上来就是一下,然后跑路。

所以万一偷袭发生在对方背光你逆光的地方(不知道是巧合还是中国的孙子兵法真的已经深入到了普通大众的骨髓中或者本人人品超级无敌差劲,我遭遇到了无数次偷袭,所站的位置都是逆光,如果不是戴墨镜的话连打我的人什么样子都看不清楚)

走路外八字是因为裤裆磨得慌,裤裆磨得慌是因为穿了护阴,穿护阴是因为,街边打架三大起手势就是:踢裤裆,插眼睛,揪头发。男人的下面被硬头皮鞋踢中的话,这场打架就等于你提前退场,而街边打架提前退场的下场就是,伤,或者死。

也许有人会觉得我夸大其词,社会主义共和国,光天化日朗朗乾坤,说死就死啊!死人不用负责任阿,要是你们学校老死人早他妈被封校了,还轮得到楼主在这吹牛比?

呵呵,首先杀人不一定就是死刑,只有故意杀人才是死刑,而且不排除会死缓。像街面这种持械斗殴致死一般都属于误杀,当然,还是会死缓或者无期那是经常的事情。

其次,有一些人死,社会是不予理睬也不会关注的,某市前几年发生过一起出租车司机奸杀小姐案,当那名司机被抓获的时候,已经有几十名小姐先后遇害。试问,如果死的不是妓女,哪怕只是一名普通的老百姓,会怎么样?

我想,无论怎样,都不会连死几十个才抓住凶手,要知道,现在那些人仍然是见不得光的,属于黑暗世界,他们就算全死了,也不会有维护他们的权利的。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一个毒贩子被别人打了,他会去公安局报警么?毒贩子被人打死了,有人会去公安局报案么?就算报警了,你猜警察是会先把你拘留起来,还是会去找打你的人?

这就是这个社会其中的一面,有那么一些人,就算死了,杀他们的人也不会去坐牢,甚至不会有人为他们的死报案。

这个社会残酷的一面,远比有些人想象的残酷的多。

三中的初中生痞子里,很多都跟家里闹翻了,失踪几个月,去他家问情况。滚,我他妈从来没有儿子,那个孽种死了才好呢。这样的话听得太多了也就麻木了。

我的初中同学,就把一个人推到了一根铁钎子上,钎子从他的胸口伸出来,口里吐了十几分钟的血沫子,死了。我同学去公安局自首,后来很快出来了,还参加了中考。理由是,见义勇为,防卫过当。就因为死者是一个痞子,周围的人都恨他。

但是,我想说。

痞子也是生命,也许他们没人性,但是他们也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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