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运钞员开枪打死人的俩版本 -- 三花

共:💬473 🌺855 🌵13
全看分页树展 · 主题 跟帖
家园 这是两个案子,这次押运没喝酒吧

我说的那个案子里,如果押运没喝酒而交通肇事的话,那交警真的可能白死了。押运喝酒犯错在先,但这个错误不能导出他们开门下车的结果,否则他们就是犯两次错。交警的错在强行要求他们下车,但错不至死。所以这是一个被环环放大了的悲剧。这个案子里发挥了作用的还有群众,开始就是群众把车围住,要求他们下车,观点就是押款车也不能撞了人就跑。但其实押款车上是有警灯的,拉灯时相当于救护车和救火车一样,可以不受交通管制,闯灯。这个案子最后被重判我认为最大原因就是民意,当天下午就上了新闻,第二天上了报纸,舆论导向和民意一致指向押运,所以他死定了。事后他们交代,当天中午他们四个人只喝了一瓶啤酒,但开车的肯定喝了,开始撞车之后他们停下来了,但人群围上来之后他们害怕了,不是怕肇事的责任而是怕有人借机抢钱,所以企图把车再次开走,被堵住了,后来被围在当中,不断有人砸门,他们非常紧张,最后打死了人。枪一响,交警当场死亡,其他群众立刻全都跑光了,再也没人管什么交通肇事了。

关于警察有限管辖权的问题,个人不是很清楚。如果是真的,那么这是公安局的问题,他们应该明白自己的职权的范围。

如果这是您的观点的话,那同理,路人有没有问题,他应不应该起码尊重一下别人的工作,哪怕是某个团体的私人工作,某个私人企业的规定。

如果那个路人没有发生这个悲剧,拎着瓜子走到银行营业厅里,拒绝排队,一定要加塞,未果之后就大声喧哗,最后被保安撵出去。您是不是也要为他辩护,银行只是某个团体,不具国家机器,银行是私产,但土地是国家的,作为公民又是储户,就有不排队的权利,有喧哗的权利,有干扰别人正常工作的权利,而保安没有公权力,无权把他撵出去,尤其是无权用暴力手段把他撵出去。

那个路人就是个装傻充愣,最后把命搭上了。押运不开枪,把他推开,喊一句:你再纠缠就当你抢劫了!他回一句:我就是抢劫,怎么的吧,我袋里就是手雷,你敢把我怎么样!然后被一枪轰了,那是不是就合情合理了,押运就没责任了?如果押运还不开枪,他真的掏出手雷把押运轰了,又怎么说?

全看分页树展 · 主题 跟帖


有趣有益,互惠互利;开阔视野,博采众长。
虚拟的网络,真实的人。天南地北客,相逢皆朋友

Copyright © cchere 西西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