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运钞员开枪打死人的俩版本 -- 三花
共:💬473 🌺855 🌵13
“押钞员用枪打路人的头部”
你少到了两个字,故意。
我说的事前谋划和事中主观故意其实并不准确。事前谋划是主观故意的一个显著证据。事中激情杀人当然也是故意的,用刀子之类的冷兵器就会有很多的证据证明主观故意的存在,但是枪的特点是就那么一下,当时的情况是电光火石之间,而且押运员和死者有肢体接触,即使录像在也有100个理由可以将当时的情况解释为误激发。当然这都是臆测,就如同你臆测录像被故障一样。
- 相关回复 上下关系8
🙂过失杀人罪 3 金瞎子 字1544 2010-05-06 22:22:54
🙂是故意杀人罪而非过失杀人罪 4 三花 字575 2010-05-07 00:50:33
🙂我也同意乃的观点 coo 字42 2010-05-07 13:06:57
🙂你说的都没错,但是有个前提
🙂这个是不需要的 1 卧荒丘 字106 2010-05-08 11:36:39
🙂我怎么是臆测录像被故障呢? 3 三花 字1024 2010-05-07 02:30:00
🙂说臆测没有恶意 2 金瞎子 字1075 2010-05-07 02:46:46
🙂哈哈,回复的时候看错人了 三花 字54 2010-05-07 22:2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