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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历史色盲讲故事——故事,过去的事儿(146) -- 江南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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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历史色盲讲故事——故事,过去的事儿(154)

公元前350年,秦国在全国推行“县政”,全国三四十个县统统归中央政府直辖。后来,秦国这只春蚕吃下的地盘越来越大,相应的,县也就越来越多。

中央政府要是还这么一竿子到底的插手县里的事务,那他哪还有工夫制定下一步的蚕食计划啊。于是,秦国在县的上面又设立了一级行政机构,郡。

郡县的主要领导,都是从中央政府那里领饭票,所以他们基本上都能做到中央让干啥就干啥,不跟中央政府讲价钱。

这是一套极其高效的组织体系,他保证了秦国这架战车能够始终保持高速运转,且从不掉链子。

同时,在这种组织体系下,秦国的中央政府也坐上了一个至高无上的位子。只要中央政府出现一个牛人,他就能很轻松的做到一个人说了算。

公元前238年,秦王政加冠,正式开始一个人说了算。到公元前221年前后,十多年过去了,秦始皇早就习惯了这种一个人说了算。

习惯成自然,普通人戒个烟都费老了劲,让劳模皇帝秦始皇,放弃十多年的习惯,放手让自己的儿子来帮自己挑起重担,这个难度……

历史的惨痛教训、现实的老板需要,让李斯站到了千古正确的位置上。

不过,对照十几年后发生的事儿来看,王绾和李斯谁更正确,就不好说了。

公元前209年七月,一群刚刚参军入伍的新战士,在楚地的大泽乡把枪口转向了大秦王朝,一时间关东大地狼烟再起,家家点火,户户冒烟。大秦帝国是拆了东墙也补不了西墙,勉强撑了三年,然后鞠躬谢幕。

如果在齐、楚这些高危地区不是郡县,而是诸侯王,陈胜、吴广的星星之火,还能成燎原之势吗?

郡县里的地方长官,再怎么说,也只是打工的,陈胜来了不过是换个老板,给谁打工不是打工啊。虽然朝廷的法令极其无情,但是在遥远的朝廷处罚和眼前的陈胜威胁这道选择题面前,他们会选哪个选项呢?

武臣、张耳、陈馀,来到原来的赵国时,手头不过才三千人马,但是凭着蒯通(彻)耍了一通嘴皮子,他们还是拿下了原来的赵国。公元前209年八月,武臣就在邯郸自立为赵王,玩儿了一个相当高效的空手套白狼。

甚至有些打工的,看到有捞一把的机会,也做起了自己当老板的美梦,有的失败了(沛县县令、会稽郡守),有的成功了(鄱阳县令吴芮、岭南赵佗)。提前说一句,赵佗的独立,后果相当严重,从此秦王朝费了牛劲才拿下的岭南,又脱离了中央政府,直到近百年后,汉武帝才重新在这些地区设置郡县。

以上这些事儿,后面咱们还会细细的说。

老柳在《封建论》中说“时则有叛人而无叛吏”,这个说法相当的不靠谱。不知道是老柳没有好好的读一下《史记》,还是选择性失明,考虑到他老人家那“唐宋八大家”的身份,我认为后者的可能性要更大一点儿。

同姓王就不一样啦,相对于没有股份、纯粹只是打工的地方官员,他们是帝国的大股东,勉强能算二老板,他们那与生俱来的产权意识,是地方官员一辈子都不会具有的。

在自己做主的地盘上出现陈胜,帝国不一定会有什么事儿,同姓王本身肯定会有事儿。一来他们不会愿意从自己做主的老板,降格成为给陈胜打工的打工仔,二来陈胜也不会答应他们给自己打工,反倒是正好拿他们的人头来祭祭旗。

也就是说,只要出现陈胜,同姓王不但保不住自己的饭碗,而且还要搭上自己全家的身家性命。摆在同姓王面前的,只有一条路,使出吃奶的劲儿,把陈胜扼杀在摇篮当中。

同姓王们一努力,就自觉不自觉的在中央政府和陈胜之间,充当了一道防火墙,还是一道相当可靠的防火墙。

无论是秦始皇的现实需要,还是帝国的长治久安,郡县制都是一个最优的选择,但是站在公元前209年七月这个时间点上,我不得不说,对大秦王朝来说,还是分封制更利于他的延年益寿。

唉,要判断一个政策是绝对的好,还是绝对的孬,真的不容易哩,也许,本来就没有绝对的好孬。

如果秦始皇采纳王绾的建议,在高危地区先设立同姓王,保证帝国度过瓶颈期,让子孙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发明一个推恩令之类的东西,大秦王朝是不是还会这么短命呢?

不过,秦始皇决定把所有的问题都自己扛,为大秦王朝打造一个万寿无疆的经营模式,坚决贯彻郡县制,也不能说有多么的错。

以前的历史剧本,基本上都是崛起的封国把先前的老大挑落马下,商汤灭夏如此,武王灭商也是如此,秦灭周后一统天下差不多还是这个戏码。

没有了封国,大秦王朝怎么会做不到千秋万代呢?

后来,历史跟秦始皇开了一个玩笑,那是历史的事儿,不是有那么一句话吗,人算不如天算。

要让秦始皇和李斯在当时就意识到,十几年后一群无权无势的人,也一样能摧毁自己的王朝,还是不靠谱的,毕竟这一幕远远超出了当时所有人的想象力,谁也没有穿越到未来的能力不是。

虽然秦始皇给分封还是郡县的争论,画上了一个句号,但是这个句号并不圆满,后面还有理论争论,再后面还有分封的实践。历史就是这样在争论和反复中,不断行进。

不管怎么说吧,现阶段这个争论算是有了一个句号,帝国也有了三十六个郡。每个郡有三个长官,郡守、郡尉、监御史。

郡守是当地行政级别最高的官员,主要负责当地的行政事务,相当于今天的省长。在跟北方游牧地区接壤的郡,郡守还有一定的军事指挥权。

郡尉的行政级别比郡守低一点儿,主要工作是负责当地的军事训练,治安管理,相当于今天的省军区司令员兼公安厅长。

监御史的行政级别最低,但是权力并不小,主要负责当地的纪律监察工作,相当于今天的省纪检委书记兼监察厅厅长。

说起这个“三十六”,可不是秦始皇一拍脑袋想出来的,那是相当有讲究的。

不是有人说秦拥有水德吗,在阴阳学上,水属阴,在八卦(是易经的八卦,不是小报的八卦啊)上呢,所有的阴爻都是六。

所以,秦始皇就把大秦王朝的吉祥数字确定为“六”,并且把以前的十进制改为六进制。皇帝的各种符节和正式的帽子(法冠)长六寸,车辆的标准宽度为六尺,六尺为一步。

要是那个时候在咸阳举办奥运会,开幕式的时间应该是在六点六分六秒。

六六大顺,六六三十六,帝国设置三十六个郡,那是吉祥中的吉祥。

一番折腾下来,帝国总算是找到了一款最合适的经营模式,郡县制,至少秦始皇是这么认为的。

郡县制的确立,标志着帝国的框架建设顺利竣工,接下来就该内部整顿了,打扫干净了屋子才好请客嘛。

第一步,进行武器管制。普通人不能再持有武器了,已经持有的,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

过去的几百年,整个天下除了打仗就是打仗,散落到民间的各种武器到底有多少,说不上来,不过可以从一个侧面来推测一下。

帝国把收缴上来的兵器重新熔化后,铸造了十二个大家伙,每一个重达千石,约合今天的30吨左右。

秦始皇的这个举措,不能说一点儿用也没有,但是从武器管制的角度来说,应该没有多大的用。在冷兵器时代,杀人的刀剑跟种地的锄头没有代差,哪怕是用木棍,也能跟刀剑磕一下子嘛。

再说了,菜刀也是刀,难不成买菜刀也得实名制?

从后来的一些人和事来看,这个武器管制,贯彻得极其不彻底,博浪沙那一次就不说了,韩信一个无权无势的穷小子,竟然也能整天带着一把剑人五人六的晃悠。

穷小子韩信,就是带着杀人的剑,他也得乖乖的钻别人的裤裆,另一些人,哪怕是空着手,别人也得管他叫大爷。

最重要的,还是人。

自古以来,主动闹事儿的,大多是吃不饱饭的,或者是吃饱了没事儿干的。

秦始皇不敢保证每个人都能吃饱饭,但是他可以让那些吃饱了没事儿干的不敢闹事儿。

公元前221年,这一年搬家的人格外的多,那年头要是有职业搬家公司的话,那绝对是营业额最高的一年。

这一年,东方六国的那些富翁和大家族,奉皇帝的命令,都搬家到了咸阳,沐浴在首都的春风里。

这是一次超大规模的搬家,搬到咸阳的富翁多达十二万家,在那个大家族的年代,少说也得有一百来万人吧,还不包括他们家的丫鬟婆子等各种打杂儿的。

关键词(Tags): #帝国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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