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写给老引和方军:胡佳的前车之鉴 -- 洗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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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先生说明一下,果然糊涂了很多,是不是按照先生的逻辑,可以这样说,如果把不对的事情放进法律,那么做这种不对的事情就只犯一个错,如果不对的事情没有立法,那么做这种事情就犯了两个错。这样似乎很划算哦,我看一定要把强奸杀人什么的一切下流勾当都写进法律中去,这样即便不小心犯了一下也可以从轻发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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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以言论治罪,那也是不对的嘛! 东方望天 字180 2010-05-20 20:42:30
🙂也不明白 王重阳 字177 2010-05-22 21:21:18
🙂很简单啊,因为法无明文不为罪是另一个错误 东方望天 字294 2010-05-22 21:29:26
🙂先生高见
🙂对,古代法律就是这样的。 东方望天 字289 2010-05-22 21:46:27
🙂不敢苟同,建议先生学习一下纳粹法律。 王重阳 字58 2010-05-22 21:53:33
🙂那你认为我国应该放还是不放法律进去? 东方望天 字70 2010-05-22 21:58:39
🙂先生何必反来问我? 王重阳 字303 2010-05-22 22:0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