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写给老引和方军:胡佳的前车之鉴 -- 洗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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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原创】写给老引和方军:胡佳的前车之鉴

    http://www.ccthere.com/thread/2344847#C2384539

    老引越说我越担心方军在往胡佳的路上走了。说句重话,老引这些朋友们的纵容是在把他往这条路上推。

    “没有用心,没有目的,只觉得良心想这么做,该这么做而已。。。没有想要什么,也没有得到什么。方如今快60岁了也还没有一个完整象样的家。”

    “方大哥即使说了再过头的话也好,冒犯了某某人或某些人也好。他都没有任何个人不良目地。”

    方军是这样,胡佳也是这样。我第一次见到胡佳的时候,他已经三十出头,不但没有成家,而且没有固定工作,没有固定收入,靠啃老为生,但一心一意做救助弱势群体的工作,常常为了资助艾滋农民把身上所有的钱都掏得精光。

    直到后来胡佳不听许多朋友们的劝告成了“人权斗士”,他也并不是网上许多人骂的那样有心卖国,而依然是“没有任何个人不良目地”。大约在他被判刑一年前,有美国还是欧洲的一个学校给了胡佳和他的妻子曾金燕两个人奖学金,请他们来读书。当时他可以说已经算是被政府“迫害”,处于长期被软禁状态。如果他是为了个人,该是就此收获的时候了;包括一些劝他劝得灰了心的朋友,也希望他们就此出去:出去看看真实的西方如何运作也好,免得在国内把西方想象的像一朵花似的,跟着西方的指挥棒唧唧歪歪民主人权。 可是,胡佳担心他们出去后将来政府不让他们回来,坚持要留在国内,继续为弱势群体做事--其实他做的事,越到后来越是帮倒忙,但他为自己的道德光环所自我陶醉,永远看不到这一点。 至今,我还是认为胡佳是个好人(正如老引坚持方军是个好人),可是,小善不掩大恶,他做的事,越做越错。被判刑也说不上太冤枉。

    方军是没有个人目的,但他那些文艺腔和史实、事实大有出入的文章难道就因此没有危害?更不必说有些别有目的的人会试图利用他。

    做实事的人不止胡佳和方军两个,所以这并不是他们自以为道德高尚,永远不反思自己做的事情是否有不足,是否需要改进的借口。 拿我自己来说,从十年前开始做乡村助学义工开始,捐了两所小学,资助了几十个失学儿童,经我手为农村教育募款五万美金以上。后来离开原来的工作,专职做NGO直到现在--我现在的收入,是我十年前的1/3 左右。从一开始,我就提醒自己,既然在中国美国都有幸受到了最好的教育,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回报社会的事情,也是应该的;哪怕收入大大缩水,但只要不和人攀比名牌新车新房(我现在没车租房),温饱也是绰绰有余;既然选择了这条路,就要不断虚心学习把事情做专业做好,而不是自以为道德高尚就不求甚解。 本来不是很想说这些, 但想想还是说了,不过是为了说明,我对方军不是苛求--这是我一向对自己的要求。

    我现在所在的NGO圈子里,有不少年轻人一开始确实是真心想为弱势群体做一点事,但我现在一看到任何人有自以为道德高尚所以就无限正确的苗头,一定会毫不留情甚至劈头盖脸的批评,因为我不想看到更多的人走上胡佳的斜路。 耐心写了这个长贴,希望方军和老引引以为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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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谢大家送花宝推,这里一并谢过。

    夹带一点私货:刚申请了认证,请大家多多捧场,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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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证通过,多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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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一共被 4 帖 引用 (帖内工具实现)
    • 家园 眼见为实,应该看看真实的西方和他的人权

      大约在他被判刑一年前,有美国还是欧洲的一个学校给了胡佳和他的妻子曾金燕两个人奖学金,请他们来读书。当时他可以说已经算是被政府“迫害”,处于长期被软禁状态。如果他是为了个人,该是就此收获的时候了;包括一些劝他劝得灰了心的朋友,也希望他们就此出去:出去看看真实的西方如何运作也好,免得在国内把西方想象的像一朵花似的,跟着西方的指挥棒唧唧歪歪民主人权。 可是,胡佳担心他们出去后将来政府不让他们回来,坚持要留在国内,继续为弱势群体做事--其实他做的事,越到后来越是帮倒忙,但他为自己的道德光环所自我陶醉,永远看不到这一点。 至今,我还是认为胡佳是个好人(正如老引坚持方军是个好人),可是,小善不掩大恶,他做的事,越做越错。被判刑也说不上太冤枉。

    • 家园 献花 说的太好了
    • 家园 本来只想送花了事的

      谁知道系统说我早已经花过了——但是我分明记得没有。

      只好随便回一篇以示支持。

      道德异常高尚和任何“恶势力”都决不妥协的人也有。比方说海瑞海大人。但好像很多时候他的作用也不过是被人当枪使,在历史上除了一个“清廉”的道德高标以外并没有留下什么。反倒是不那么“清廉”,而且很有些“攀附权贵”嫌疑的胡宗宪,戚继光在抗倭方面做出了明显的贡献。倒不是说“清廉”或者“道德高尚”有什么不好。但很明显,所谓“清廉”和“道德”绝对不是历史评价的唯一标准,甚至不是最重要的标准之一。

      另外还有一个“对恶势力决不妥协”的例子。忘记在哪里看到的哪朝哪代的故事了:

      说某地有一个大贪官,鱼肉百姓。终于有一天,一群人实在看不下去了,聚集在一起说:“我们一定要把这个贪官搞下去。”贪官开始也想武力镇压,但无奈民愤太大,后台也不够硬,眼看着无计可施。

      这时候有人站出来说:“我们好不容易聚集起来,只搞下一个贪官未免太不值当了。应该把本地所有大贪官统统绳之以法。”众人纷纷赞同;本地所有贪官都战战兢兢。

      初战得胜,斗士们志得意满。那个人又站出来说:“贪官就是贪官,没有大小。我们应该乘胜追击,凡贪污一两银子以上的都应该抓起来,剥皮揎草!”于是欢声雷动,大家一致同意。结果本地大小官员有一大半都心惊胆战度日如年。但是那个最大的贪官因为多了许多陪绑的,反而安心不少。

      又过不久,据说斗士们在鼓动之下要重整官场秩序,不仅是贪污的官员,连平时传说有劣迹的,据闻尸位素餐的,甚至曾经犯过小错的官员统统都要拿下。不仅仅是贪污的官员,整个官场都人心惶惶——毕竟人无完人。上面也举棋不定——真要按照这个高标来清洗,自己也成光杆了。

      这时候舆论更加混乱,谣言遍地。甚至还有说这批人不仅要杀贪官,还要换朝廷。谣言被附近州县得知上报,于是上面调齐兵马以谋反罪将众位斗士一网打尽。据说当初那个大贪官因为“护国”有功,更加得到重用。而最早那个鼓动大家乘胜追击的人不知所终。有人说他最后死于乱军之中,也有谣传说他本来就是那个大贪官或者敌国派来的细作,拿了钱便找地方逍遥去了;总之众说纷纭。

      说这么多也不是想和谁对号入座,只是想说明一个道理:道德正确不见得总是能导致好的结果。

    • 家园 呵呵,每个社会都有理想主义者

      也可以说利他主义者。最近科学家的研究发现就连动物中也有利他主义的行为,是进化论的一个有趣的扩展。

      胡佳可能是比较天真的那一种,但是只要他没有伤害人没有伤害社会,我看不出来他被判刑属于活该。阁下有权按照自己的意志去做想做的事,但是看别人不顺眼又何必。那些人才是为您挡枪子而且开路的。

      • 家园 和NED勾结,没有伤害社会,做梦吧

        再说一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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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有人说,胡佳这样的,是给NGO挡枪子的,所以我应该心存感激。非常不以为然。

        首先,从我自己的体验来看,TG的容忍度比不少人想象的高不少。俺在国内国际的会议上都曾经直接顶撞过TG官员,至今还没有被穿小鞋--我是有这个思想准备的,但直到今天还没有发生。好些外国朋友,读了我的一些文章后问我:你这样批评中国的一些事情,回国去有没有麻烦?有的甚至问我:你还能不能回国?我告诉他们:你们被西方媒体误导了,我至今完全没有麻烦,大概是因为我的批评都是就事论事,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我不知道国人、政府是否同意,是否听得进去,但他们多少知道我没有恶意;那些拿着人权自由旗子乱挥的人,更多的是借题发挥,被人不答见自身的原因很大。

        挡枪子之说荒谬有好几点:

        1. NGO既然是为弱势群体服务的(至少号称如此),那么评价标准首先该是是否有益于弱势群体,而不在于是否有益于NGO这个群体本身。胡佳后期的行为,对弱势群体有害无益,所以他哪怕为NGO挡了枪子,也是小善不掩大恶。

        2. 自己做的事情自己担当,我不需要别人给我挡枪子。

        3. 胡佳这样的行为,个人认为更多是给NGO招枪子的。 如果NGO里许多人都像他这样拿NED的钱,为颜色革命而努力(不管有意还是无意),被TG当成敌人,又有什么可抱怨的呢?不过是求仁得仁而已。你把TG当敌人,却希望TG把你当朋友,天下有这等好事么?

        • 家园 NED是什么东东

          看你的口气像是美国中情局。我不知道胡佳有没有拿这个钱,不过我觉得拿了也无所谓。如果胡佳不拿别人或者外国钱,但是整天向外泄露绝密情报,他也犯罪。如果他拿了外国的钱,但都用来帮助穷人做好事了,那他也是好人。据我所知天朝是美国以外美元储备第一国,所以美元本身无所谓善恶,还是看这个钱是用来干嘛了。如果阁下能够说出来胡佳做了什么坏事,那么再来讨论。

          tg的容忍度高不高不是阁下这种个体经历所能表明的,实际上随着tg东限制西禁止国内越来越多人最近都觉得不爽。另外胡佳本人并不对ngo构成阻碍,阁下以tg对ngo的打压来谴责胡佳,是不是找错了对象?你为什么不谴责tg呢?而且这同你的tg容忍度高的说法不是自相矛盾么。到底tg对ngo是容忍高了还是低了。通读你的话语,似乎是tg因为胡佳而对ngo容忍度低了,而又因为阁下对ngo容忍度高了,着实让人迷惑。

          一句话,胡佳做了坏事或者他的行动妨碍了兄台,那么你就谴责他。

          tg做了坏事或者其行为妨碍了兄台,那么你就谴责tg。

          不要把准星指歪。

          • 家园 你的准星才有问题

            另外胡佳本人并不对ngo构成阻碍,阁下以tg对ngo的打压来谴责胡佳,是不是找错了对象?你为什么不谴责tg呢?而且这同你的tg容忍度高的说法不是自相矛盾么。到底tg对ngo是容忍高了还是低了。通读你的话语,似乎是tg因为胡佳而对ngo容忍度低了,而又因为阁下对ngo容忍度高了,着实让人迷惑。

            一粒老鼠屎,能坏一锅汤。你做NGO倒拿别人的钱替人家办事,那别的像洗心这样的好NGO怎么混?政府要打可就是用最有效最可行的办法,取缔或严管所有NGO,那好人也没法做事了。就跟7.5事件似的,新疆戒严封网10个月,大家都觉得超不方便,罪魁祸首是谁?是疆独分子,难道是TG?还有,人家给钱是白给你?他们可不是活雷锋。钱无所谓,可是这钱上拴着线呢,你拿了钱得帮人家说话!

            我们能够知道的是,胡佳到底有没有做坏事。做了就是坏人,没有做就不是坏人。做了好事,就是好人。这么简单的逻辑,兄台就表绕来绕去了。

            这话说得好。我为您这句话查了一下胡佳的犯案证据,就他写的那几篇文章有一些已经越过红线,TG不能无视。宣扬港独,挑拨TG与香港之间的关系,支持FLG分子,这些已经够了。您自己查过没有?

            • 家园 呵呵,兄台的说法简直不值一哂

              俺本来不想用哪种标题,但你的说法真的非常可笑。

              三鹿造了三聚氰胺奶粉,是不是全国的奶粉厂都要取缔?

              cctv造个假新闻,是不是全国的电视台就都关门?

              有一个ccp的官员贪污被判了死刑是不是全国的头头们就都得进监狱?

              如果不是的话,为什么ngo就偏偏要享受阁下说的那种待遇?

              做好事的就让他去做,做坏事的就惩罚,这才是政府的本分。

              以言论罪人,呵呵,我大清的遗泽罢了。您觉得很光荣,我觉得很丢人。

              • 家园 哼哼。。。你是真不知道还是装傻?

                自由世界的老美,德国,全是以言论罪人。言论自由不是无限的,碰上红线你就等着蹲大牢吧。

                井大的文章:

                小伙子作了一首叫做“止损”的饶舌歌曲,把他的恼火,在歌唱出来。大概就是什么”老子真想拿把枪,打得你们这帮丫(国防部)满地躺,看你丫下辈子还敢止损,还敢止损!”

                歌儿是唱完了,于是这位以为言论自由神圣不可侵犯的大兵,开始蹲监狱了。

                人家的法律只要执法部门知道你说要杀人,不管你只是气话或咒骂还是真要干,立马就抓。这算以言论罪人吧?

                还有这个,德国的。

                前一阵因为中国有一位曾经倡导把中国变成300年外国殖民地的名人,因为再次倡导要推翻中国宪法,而入罪了。于是俺和一位德国朋友谈论起这件公案。

                德国朋友:这是限制言论自由啊?

                俺:听说过一个德国歌手,叫做Michael Regener吗?

                德国朋友:知道。他有一个摇滚乐队,叫做Lander。但是他是新纳粹,所以给判了3年徒刑。

                俺: 就是说,你什么也不要干,只是喊几声纳粹口号,就坐牢。好像听说如果有人对犹太大屠杀发表一点不同意见,就可以做5年监狱?

                德国朋友:是的。

                这应该也算以言论罪人。阁下如何看待这些问题?

                • 家园 以言论罪.

                  这顶大帽子确实吓人,可要说起来,世界上所有的国家的诽谤罪都是以言论罪.欧洲一些国家规定了不得宣扬纳粹思想,宣扬了就要受到若干惩罚,这是不是以言论罪?我觉得这些人应该换个花样.以言论罪是个纸老虎,看起来吓人,经不住分析呀.

                • 家园 德国以言论治罪,那也是不对的嘛!

                  其次,德国以言论治罪那也是有法律条文事先明确规定了,

                  我国哪条法律条文规定了?

                  我国的问题经常就是无法可依,基本属于领导决定。

                  陈菊同志还分裂国家呢,为啥还得到热烈欢迎?

                  • 家园 也不明白

                    第一句话我看懂了,德国以言论治罪,那也是不对的,嗯,可是接下来就奇怪了,这个不对的事情被法律条文事先明确规定了!也就是这个不对的事情被合法化了,这不是错上加错吗?

                    愿闻先生高见。

                    • 家园 很简单啊,因为法无明文不为罪是另一个错误

                      1、以言论治罪是一个错,比如那个写论文否定大屠杀就抓起来是一个错

                      2、除此之外,如果法律连规定都没有就抓支持纳粹的,那就更是错了。

                      就是你要言治罪,你也要在法律上明文规定是哪些言论,而不能嘴巴一张就说你这是犯罪言论。

                      要不然的话,美国质疑美国登月,也可以任意解释成支持苏联反对美国的叛国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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