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大蒜不如天算,打鸡不如打脸 -- alan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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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他们需要你的同情?

你因为什么同情他们?因为他们是举国体制下的运动员,所以要忍受你这个所谓养着他们的人的不合理要求吗?我奉劝你一句,用平等的态度对待这些运动员,批评要有尺度,你能批评他们,他们也同样可以批评你。

理智是个中性词,当它与自我定位错误联系在一起时,只会引起自我膨胀。你对举国体制深恶痛绝吧,所以你句句不离你对举国体制下的运动员有批评的权利。我倒觉得你太小看自己的权利了,作为一个公民,你有权利对所有披着国字号球衣的运动员进行批评。

我从未否定过你批评的权利,但只要是批评,就必须在合理范围内。以“必须拿冠军,要不然就是没完成职责”作为运动员的目标,那就是不合理的一种,现在连父母都不会给孩子设定这样没有退路的目标了,你作为无数纳税人中的一个,又有何权力做这样的目标设定呢?当你的批评捞过界了,我作为另一个纳税人反驳你,这也是我的权利嘛,芥末熊小弟又为何不理解呢?

以运动员的衣食父母、米饭班主自居是很可笑的行为,你作为个人给他们多少买米钱?既然要说权利义务,那么这是对等的是不是?你给了人家多少钱,就有多少批评的权利罗,你现在可以计算一下,自己有多少批评的权利了。这就是我觉得可笑的原因了---你个人以人家的米饭班主自居,其实就是在缩小自己批评的权利。

老板对员工颐指气使,那是常态,虽然这既不公平也不正常,所以我用这种不公平不正常的态度来比喻你对运动员的态度。你别把自己作为员工的批评权利抬得太高,有工作经验的人都知道,不想干的人才会跑去批评老板,要不只有腹诽啦。

权利,只是一种行为资格,并不等于行为的实行,因为行为的实行需要考虑社会成本,所以集会游行罢工都有一定之规,但不等于这些权利不存在。我有权要求所有处于义务教育阶段在公立学校读书的孩子努力学习,更有权干涉他们学什么内容,这种权利在现实中是我让渡给政府,由政府授权教育主管部门并由学校和教师来实现的

这个认可真好,你承认了你只能对孩子们这个群体提出某些要求,而不能对单个个体提要求。所以,你承认了你对运动员的权利应该过渡给体育局,由体育局与教练来制定实现目标,而你个人不能对单个运动员提要求。哈哈,你的论证正是在步步放弃自己的权利啊。

你承认了对运动员“苛责”就是承认自己批评过界了,非常感谢支持我的观点。还是之前说的,你对“举国体制”的憎恶顺延到了运动员身上,所以你自己给运动员设定了不合理的目标,把自己拔高到运动员“米饭班主”的地位,你是在与举国体制赌气。举国体制如何是另一个话题,无论举国也好,职业化也好,终极目标都是追求冠军。但冠军只有一个,为什么要运动员必须得冠军,不管任何主客观条件,他们尽力了,得了其他名次,不一样是弘扬了体育精神?当你执着于“举国体制”扼杀体育精神时,根本就是忽视了“举国体制”下的运动员与其它体制下的运动员一样,正以他们的汗水、坚持实践着体育精神!

过于憎恶“举国体制”是否刻舟求剑、缘木求鱼?

你之前不是说拿不到冠军就是没完成任务吗?怎么对申/赵组合又有新的标准呢?你的标准就是随心所欲,满足自己批评的欲望吗?姚滨呢,别忽略他呀,他在职业生涯中多次倒数,从未拿过冠军呢,他是不是没完成你设定的任务呢?我希望你对所有运动项目都实践权利只是行为的资格,多一点体谅之心,而不是随意批评。

你的一切自我认定都基于对举国体制的厌恶,你也承认了运动员只是替罪羊,只因为他们是在这个体制中成长的,所以要承受你的批评与目标设定,所以你可以随意批评,不管任何主客观现实。任何这么说的人,我都会反对,因为我有这个权利。希望大家的批评都基于希望运动员更好,而不是厌恶体制的借口。

姚明、李娜、郑洁,他们也是这个举国体制培养的,不能因现在的成绩而否定他们的力量来源吧。更多的项目,没有那样的职业化,运动员又该如何自处呢?完全肯定或否定都不符合事实。我们只能摸索前进的道理,而不是因不能立即改变现实而把怒火转嫁到运动员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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