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在西西河“求实” -- landl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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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商榷】地主兄,求“实”需要用同一条客观准绳

您把这篇文章放到了以“求实”为标题的楼里,咳,就事论事吧。

这个词里的“实”字,我个人的理解,就是指事实(发生不久的有直观证据的事)或者史实(以学术证据来证明其真实可靠的事)。要“求实”,也就是把自己的表述内容尽量向以上二者靠拢。

首先,一部纯文学作品需要不需要“求实”呢?我认为是不需要的,文学作品有自己的一套价值评判标准,清史学家去考证韦小宝其人的真实性并以此批评《鹿鼎记》忽悠人,不是在搞笑就是偏执狂。

但是以上论述成立需要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大家都承认被评价的这一部是“纯文学作品”,特别是,作者本人必须要交代清楚,“我这是编的,和事实、史实有出入,不可以作为进一步论史求实的证据”。

很遗憾,《追我魂魄》的作者,在这一点上是不到位的,她的自述“涉及的历史事件都是真实的”、“不是我的想像,而是原话就是如此。我只能说的是,事实比我写下来的更撼动人心”云云,是自己混淆了自己的作品性质。“真实”给她的文章增加了含金量,但也就取消了她的“文学作品求实豁免权”——大姐,您不能两头便宜都占上、责任一点不承担吧?

如果查老爷子声称《鹿鼎记》里的内容是史实,清史学家就可以砸他砖。云杉大姐既然声称自己作品描写的是“真实的事件”,那么她就得接受较真者如苍野的“求实”苛查,将她的文字与经过考据的史实对照,对“不实”的地方进行修正、至少公开承认,尽力避免对读者造成误导。

同理,苍野自己的批判文字,也必须经受同样的标准检验,即他所指控云杉所言不实处,需要在作品中找到“真实的”原始出处。以此标准而论,他指控云杉“忽悠八千人跳崖”,在原作中找不到原始出处,这一指控就是不能成立的,我支持求实者就此砸苍野砖至于他坚持认为云杉通过种种描写暗示间接表达了这个意思,其实主观成份比较大,很不容易找到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客观标准来衡量,估计结果也就是争辩一轮然后求同存异了。

另外,地主兄这个帖子里的最后一段话

看完以后,和千千万万的读者一样:我刚看完了抗战小说《追我魂魄》,中国,我为你自豪!

对这样一部文学作品,我们在求实的时候,是不是应该慎之又慎,对作者多一些尊重呢?

恕俺直言,您这个“因为作品反响好就应该慎求实多尊重”的主张,跟“求实”的主旨恰好是背道而驰的,倒是颇有双重标准的嫌疑。

好比说,您在主楼里提到自己对阿忆作品“求实”,其中颇不乏对阿忆本人行为的负面描述如“哗众取宠”什么的。假如若干年后,有阿忆的粉丝跑来激动地诉说,他正是看了刘胡兰那篇文,痛感民众精神之……毅然放弃……志愿下乡投身教育事业……改变多少人命运……切实做出了一番成就,而这无量功德全拜阿忆那篇不尽不实的“真相”文章,然后此人指出:看完那文以后,我和千千万万的读者一样,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国家做出了贡献!对这样一部作品,虽然它本身漏洞百出,但我们在求实的时候,是不是应该慎之又慎,对作者多一些尊重呢?——到时候,地主兄是否会收回自己对阿忆和对那文的负面评价?这样的选择性“求实”,还有什么意义吗?

您要“求实”,就拿出一个同样的客观标准来“求”,即对比所求内容与事实、史实的吻合度。吻合度高,作品的真实性就好,吻合度低,就砸它“不实”。

除此之外的一切,感情共鸣也罢,文笔华丽也罢,私人交情也罢,粉丝众多也罢,都是对“求实”这一客观行为本身的干扰。您另开贴子聊天八卦这些内容也没什么,放进“求实”楼里给自己站台,味道就不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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