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在西西河“求实” -- landlord
我这篇的题目写的很清楚:对《追我魂魄》“求实”的再求实---我不是在对《追我魂魄》这篇小说求实(注:我不反对任何人对这篇小说求实),而是对于苍野文章里的不实之处求实。正如您说的
至于我结尾说的“对这样一部文学作品,我们在求实的时候,是不是应该慎之又慎,对作者多一些尊重呢?”---这是文章的态度问题。阿忆当年犯的是什么错误?他是把叛徒故意混淆为老乡,来替当年的gmd漂白,这是立场问题!对这样立场截然相反的人,我当然不会客气。但我不认为《追我魂魄》的作者是我们的敌人,如果你也看过《追我魂魄》,你会认为云杉是和我们对立的敌人么?既然不是敌人,那就要好好说话,批评教育,不要上来就扣帽子,这就是我的态度。
我的求实,就是我个人的求实,绝对会掺杂个人的主观判断,这我不能否认,也不用否认。我不止一次说过,这些“求实”只是我的一家之言,有什么不是之处,欢迎大家指出。
另外再次声明一下,我这个“求实”应该是伪求实,我只是很多时候懒得加上引号或者“伪”字而已。不明白的请看:九霄环佩:我觉得但从你这个主贴来看,你具有令人尊敬的怀疑精神
说来说去的怕大家糊涂,我就最后总结一下我的态度:
1.我不反对对任何文学作品(包括《追我魂魄》,甚至《鹿鼎记》),和任何事件,进行求实。
2.同时,对一切不符合事实的“求实”,我想说就说(即“再求实”一把),不想说我就不说---这是我的权力。
3.在求实的同时,我认为态度应该谦和,以批评教育为主---除非对手在根本立场上完全对立(当然以我个人的判定为标准)。
这就是我在本楼的一贯立场,不同意的可以砸砖。俺的座右铭
[FLY]您自狠来您自恶,俺自一口真气足[/F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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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榷】地主兄,求“实”需要用同一条客观准绳 68 森林鹿 字2883 2010-10-14 07:29:27
🙂哟,这是不是通宝啊 坚持的阿甘 字123 2010-10-15 04:46:09
🙂我觉得你和地主说的都很有道理... 2 什刹海良民 字146 2010-10-14 11:14:19
🙂照例花谢回复
🙂板起鹿脸说:个人标准最好只用来约束自己,别以此去要求别人 45 森林鹿 字2398 2010-10-14 19:54:27
😨千万不要误会 16 landlord 字879 2010-10-14 20:30:43
🙂谢地主铢钱 1 什刹海良民 字134 2010-10-15 16:30:55
😄噗,辩不过你绕死你,乃网战精髓之一 2 森林鹿 字0 2010-10-14 20:5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