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回葡萄,简致读者的短文 -- 迷途笨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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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主要看纳税的主体是谁

我提的建议,纳税主体是中小既得利益者,佐以空置税和小产权合法化,怎么转嫁?现行刮地皮财政再往下也走不下去了(银行被淘空了),搜刮的也是中下层人民,不消灭部分既得利益者,政权就岌岌可危了。

考虑到免征面积,两套普通房子也不用担心增加多少负担,再多肯定跑不掉了,不过买的便宜,抛出也没多大损失。况且公务员“灰色收入”哪来的,还不是权力搜刮来的,物业税搜刮对象变成炒房者和过于贪婪的政府同事罢了。权力不丢,已经够温柔了。

高价卖地方面,工商业用地按照不同用途重订更高的征收标准,但可以根据用工数量减免,用工数量由唯一身份证号+已缴纳的社会保险(医疗、养老)确认,多方兼职只能选一家单位,公司房产和个人商铺都可以据此办理。税率同样按人均面积递增,最高阶是最低阶的3倍,除了缓解财政压力、打击骗贷的融资平台,还可以推动就业、加强社会保障,保护耕地甚至退厂还耕,鼓励企业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

这么一搞,会回收不少实际闲置甚至骗贷的土地的。按原先思路高价卖地,还有多少地可卖?

“另外除了公务员之外,军警宪特还有各种事业单位都有大量的公产、军产和不知道什么产但是用来居住的房子,这种房子怎么收物业税?”仔细看看我原文,看看解释得够不够清晰——国防、外交、公检法司、保密部门以外,政府企事业单位也可以试点,同样根据办公人员数量核算免征面积(特殊部门经批准后免征面积上调50%-300%),“损有余补不足”。这项收入可以不走预算,99%归上一级政府(特殊部门归上一级部门),整顿那些“几个人一栋办公大楼”的肥差部门,同时严防新搜刮,直至上缴(托管)不必要资产。

“不贪或少贪的(不多也存在,否则早亡国了)不用害怕,就是贪官,最迟去年,几万亿贷款入市,有关系的早逃离了,剩下的走狗正好打牙祭兼平息民愤”,这里指的是主要是大开发商和统治阶级上层。

当年房改,实际是对谁下刀,这次照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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