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究竟一个什么样的女性更能让人接受? -- 芷蘅
从讨论的角度来看,使用类比只是为了让观点形象一些,但是再贴切的类比都很难保证显得不那么牵强。
就这一点而言,我和你应该是有共识的。
meokey的帖子里使用类比论证。
而你在讨论的时候,实际上也使用了一个类比论证。你同样假设了一个情境,那么就是你遇到这个情况会怎么做。这里有两点,一是你可能没遇到这样的情况,而面对这样情况的处理,是假设后的假设。二是你确实遇到过类似的情况,但是你应该论证这两者之间几乎完全相同。
否则,你和meokey都涉及到一个问题,就是对当事人内心的揣测。
你认不认识当事人?我不知道。
meokey认不认识当事人?我也不知道。
这里,我假设你们都不认识他,假设错了话,我可以纠正。
那么,在这个假设的基础上,我自然会说,
对内心的推测,无论是为了谴责还是为了辩护,都没什么意义.
那么作为网友,我们讨论的出发点,只有一个那就是事实。
而事实很明确,就是:
蜀生在知道自己的贴图是黄图的情况下,当他可以删除黄图,而他却没有删除。
他为什么不删,谁知道呢?
而基于这个基本事实,河友对他的批评很容易理解。
不知道,这么说,你理解了吗?
但是,还是要指出一点,同一件事在不同的人看来必然存在不同的感受,如果有人觉得这件事没什么关系,同时觉得对蜀生的指责太过分了,他们自然有权利为蜀生辩护。
最后,从我个人的立场,这场风波中,从管理层的角度是有责任的,而且目前也看不到管理层的反思,而维稳的言论却很多。但是还应该就事论事。过多的揣度管理方的内心,这可以是别人的自由,但是我很难认同。
最后说下权利的限度,你的言论是:
言论是否过激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判断,你觉得过激,发言者并不觉得过激。这里的权利只要在河规,或者说在管理方容忍的范围内,都是自己的权利,我没法教别人应该充满激情还是学会温良恭俭让。但是这里确实存在限度,这个限度不是超越河友的一个客观的限度。而是存在你我之中,你觉得不满意,你就去反对,你的反对力量就是限度。
- 相关回复 上下关系8
压缩 6 层
🙂我也只能说 1 royalpalm 字244 2010-11-13 09:01:18
🙂嗯,这么说吧 7 烤面包的胖大叔 字962 2010-11-13 10:19:28
🙂我回帖里假设了个“我” royalpalm 字1109 2010-11-14 13:33:48
🙂先说共识吧
🙂这个地方我看过的 芷蘅 字334 2010-11-12 10:06:05
🙂我能否这么认为 15 烤面包的胖大叔 字815 2010-11-12 12:08:58
🙂哈哈,你口口声声说尊重我的感受和意见,却把你的揣测强加到 11 芷蘅 字984 2010-11-12 13:10:31
🙂我讨论的是基本事实,不是你的感受和意见 11 烤面包的胖大叔 字1516 2010-11-12 17:4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