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青铜时代的蜗角战争 第三章 秦朝的大跃进 -- 潇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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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青铜时代蜗角战争 第三章 5

有一个问题一直困扰着我:“秦王朝时代的强盗,到底有多少呢?”

应该不会太少,至少不会一个都没有。这帮强盗应该算是比较猖獗了。有一次秦始皇微服出访,夜里走到咸阳护城河边,居然在这非常敏感的王畿地区,还遇上了强盗。把老秦吓得“大惊”。全靠着有几个武功高强的保镖,才击杀了强盗脱险。

出土的秦简也给了我们暗示:“楚盗”、“群盗”、“关东群盗”(“关东”不是东北三省,是函谷关以东)这样的字眼常出现在简策上,使人感觉这些强盗就像虱子一样,随处夹藏秦王朝这件日渐捉襟见肘的大衣缝子里。

但我们又有理由相信:秦始皇时代强盗数量又不是太多。以刘邦、彭越、英布等知名强盗团伙为例,都不过百人规模而已,而且法律上把“群盗”的标准定为5人,而不是一千人,可见形势尚不严重。比起汉武帝晚年的“群盗满山”,要乐观一些吧。

秦始皇虽然大搞项目,但他懂得不直接扰民。秦始皇这人有特点,他总是优先征用罪人、亡人、商人、赘婿,让这些人去干项目,而尽量少扰民。譬如秦始皇发去南岭作战的五十万大军,首先征得就是人、亡人、商人、赘婿。这样可以尽量减少对纯民夫的压力。

“罪人、亡人、商人”我们都明白。什么叫“赘婿”呢。赘婿是一种很古老的职业,姜子牙就曾经当过,同时也是顶苦恼的职业。

譬如说古代一个男子穷的不行,就选择倒插门到别人家里当女婿,就叫赘婿。他没有权力继承这家财产,只能使用生产资料但不能拥有,地位接近奴隶,是个实质上的“光棍”,所以对社会没什么用,叫做“赘”,是个可有可无的累赘。所以首先征发这种赘婿――秦始皇这么作,也是出于好意,征赘婿去充数,一方面阻止奴隶数量增加,更是为了避免干扰和侵夺有生产资料和土地的农夫们的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农时。这要谢谢秦始皇的好意了。

当然,罪人、亡人、商人、赘婿不够用,秦始皇不可避免要征发“纯农夫”。但他先征“闾右”的富农夫(富强人家住在闾的右边)。这帮人家底厚,即便出去劳动几年,也不至于家里一下子破产成流民。而且家底厚,顾忌多,不愿多闹事。于是秦始皇虽然屡兴事功,但还能相对保持国本。

是到了坏小子胡亥当政以后,形势才进一步恶化,胡亥行“督责之术”,变本加厉,大兴刑罚,动用民力比老爹还狠,简直吃错了药,“闾右”的富农征发完了,把“闾左”的贫民(就是陈胜吴广这帮人)也都征发了!

陈胜这帮“闾左”的穷棒子,可不是省油的灯――因为家里啥东西都没有,所以造反的雄心气冲宵汉,一点犹豫都没有。谁要是敢把他们惹了,就跟谁拼命!

当陈胜吴广举着树竿子闹起来了,他那九百人从安徽北部的蕲县向河南陈县进发,一路之上不过两百多公里,就收编了数万之众!――可见,秦二世时代“亡人”和“群盗”的数量已经相当客观――也许比秦始皇时代呈几何级数上涨!

所以,秦二世时代,当陈胜登高振臂一呼,不到几个月时间,就有数十万人丢下酒馆的盘子、小区的门钥匙、正在弹的棉花(不过当时还没有棉花)、正在卖的光盘――这些都是打零工的“亡人”,而“强盗”大哥们则丢掉正在偷的桑叶,放开已经被揪住后腿的大羊,钻出已经凿好了的墙穴,放弃当“强盗”这个非常enjouable的职业,跟着陈胜先生,举着斧头木棒,走上了轰轰烈烈的人民大反秦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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