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我对忙总所说不要浪费时间讨论政治问题的理解 -- 洗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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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同样政治不正确的人握手,但这个我不完全同意

忙总告诫大家小心不要做了政治工具甚至炮灰,更是推心置腹之言,大赞。 但,舆论在很多事情上非常重要, 政治和舆论不能同于,政治也并不能完全操纵舆论。同时,大多数情况下,参与舆论和卷入政治斗争并没有什么关系。

我举一个中国完全占理,但因为没有民众舆论支持在国际上步步维艰的事情。

背景大家先看看国家知识产权局网上的一篇报道

http://www.sipo.gov.cn/sipo2008/mtjj/2008/200805/t20080505_395667.html

拉米夫定(商品名为贺普丁、益平维)是抗乙肝病毒的特效药,同时也是治疗艾滋病的核心药物。其专利被英国公司葛兰素史克掌握,价格昂贵。 其成本价其实很低,一公斤才3000多元,是实际售价的1/50。

国际上对医药公司对发展中国家艾滋病患者坚持收取高额专利费有大量的批评和压力,搭这个便车, 2004年7月,葛兰素史克公司同意以优惠的价格向中国政府的艾滋病抗病毒免费治疗项目提供拉米夫定。

但其实,对中国来讲,600万乙肝患者能否以适当的价格得到这个药,才是更大的问题。拉米夫定中国药厂完全能够仿制,但现在受限于专利不能做。同时,拉米夫定原本的专利2007年到期, 葛兰素史克公司又追加了专利。

1. 首先,追加的专利是否成立,是可以打官司的,但这种专利官司真的打起来,打的不只是法条,更是舆论争夺战。在治疗艾滋的拉米夫定上葛兰素史克公司之所以“表达善意”,一大原因是因为“无国界医生”这样的组织在全球发动舆论攻势,收集几百万人的签名指责一些医药公司为了专利垄断利益罔顾人命。

2. 其二,即使追加的专利成立,根据WTO的相关法则和中国专利法的规定,在重大的公共卫生利益面前,政府可以发布强制许可,进行药物的强行仿制。

其实,尽管美国一贯指责中国不尊重知识产权,其本身并不是专利无限至上,有相当大的空间制约过分的垄断利益:任何一个联邦雇员,都可以国家安全、重大公共卫生利益和反垄断为理由对某专利提出强制许可的要求,在实践中,美国强制征用的专利也是最多的。

但在中国,强制许可理论上可行,至今还没有一例实行。在这方面,印度和巴西都比中国做得好得多, 要么强制许可,要么根本不承认西方公司的专利,对许多药品理直气壮的仿制。 为什么印度能做的,中国不能做或者不敢做?

首先,不得不承认,政府内部,确实有一些被洗了脑的专利奴才,根本就想不到西方公司的说辞有什么问题。 但同时,政府内部也有明白人希望推动强制许可,挑战专利垄断。中国和印度、巴西在这个问题上最大的不同,在于印度、巴西国内有广泛和强大的民间舆论,对于西方公司把专利权置于人命之上强力批评,所以其政府和医药公司谈判的时候敢于底气很足的强硬,而在中国,我们完全没有这个民间舆论。相反,倒是美国政府和公司不断造势中国如何如何不尊重知识产权。

其实,这个问题中国占尽了道理,首先,该公司追加的专利是否成立是可以有疑义的,其次,即使成立,以600万患者的重大的公共卫生利益,也可以强制征用。这是WTO规则许可的。人权高于专利垄断利益,更是哪里都占据道德高地, 可惜中国没有NGO去大力宣传这个。由于我们在舆论上完全处于劣势(知识产权问题一直备受指责),导致政府至今不敢使用对我们有利的国际规则。所以,有体制内的人感叹,在这个问题上,如果中国能有和印度、巴西类似的强大民间舆论,他们才有更大的空间为中国患者争利益。 我非常同意他, 如果中国的广大网民,或者600万乙肝患者能够组织起来,象314那一次那样对西方舆论施压,事情很有可能不同。

通宝推:任逍遥97,97年的鱼,dashanji,本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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