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浅说北宋东京人口的一条史料及考证 一 -- 毛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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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到底是谁在在玩断章取义的把戏?赠萧让女士

一,关于邓广铭之观点

萧女士,在我回复中请一次给出关于邓观点你若有补充资料请一并给出前提,既然你在最新回复中没有关于邓广铭观点补充了。那我就当你的资料已经全部给出。下面这些文章送给你,作为我对邓广铭观点的最终结论。而其他的,一次说不完。不就就会送上。

截图一,萧让女士提供的邓广铭《唐代租庸调法的研究》1954年版中关于均田制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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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大家注意这张图,正文中从左往右第四行,即“我们便可以做出这样的结论:”以下部分,此为邓广铭总结性观点

截图二,《邓广铭学术论著自选集》1994年版《唐代租庸调法研究》中关于均田制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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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大家注意这张图下本人画下划线部分,即“我们便可以做出这样的结论”以后部分,此为邓广铭总结性观点。请大家看这两段文字结论部分,除了繁简不同,并无任何不同。也就是说,邓广铭在《唐代租庸调法研究》1954年版和1994年版中,对自己关于均田制的观点一字未改!

他在附录中专门说明了这一点。关于这点,请看截图三

截图三,邓广铭在论文附录中关于自己观点的补充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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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先生在这里专门指出“文章刊出后,很多同志不同意我的否定唐代曾经认真实行过均田制的论点,但读过那些文章后,我并未被说服,所以迄今我仍未改变我的那种意见”。这几句萧女士并未做质疑,而是针对其前面几句话做了质疑

邓先生当年那篇文章,可不是用“并未认真实施”“颇有似一种具文”这样的字句模糊处理,而是白纸黑字地写明了“纸上空文的均田法令”“在 唐代是压根儿不曾实行过均田制度的”,然后得出个结论,所以租庸调制是一种让农民负担极重的不合理制度。而他在后来的《唐宋庄园制度质疑》里,也是白纸黑字地写明了“从北魏到隋唐,都曾在不同程度上施行过均田制。均田制之能够施行,表明了当时的封建国家正掌握着数量较多的荒田。”而这正是当初质疑他的唐史学者的观点。

本人接下来对“纸上空文的均田法令”“在唐代是压根儿不曾实行过均田制度的”这两句曾专门追问其出处。结果是,萧女士在给出的截图一中,确实有这两段文字。那么接下来,问题就是,邓老是否如萧女士所说,在《唐宋庄园制度质疑》中通过“模糊处理了自己的观点”。承认了“承认自己对均田制的观点有误,资料掌握得不全面,并在之后的文章修正了自己的观点”呢。还是如其所说“迄今我仍未改变我的那种意见”?

还是让我们看看邓广铭在《唐宋庄园制度质疑》中到底怎么说的吧。

截图四:《邓广铭学术论著自选集》1994年版《唐宋庄园制度质疑》关于唐代均田制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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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大家看,首先,这段话中确实有“从北魏到隋唐,都曾在不同程度上施行过均田制。均田制之能够施行,表明了当时的封建国家正掌握着数量较多的荒田”。但纵观此处全文邓老先生在意思是什么呢?第一,整个封建社会历史时期即包括唐代,地主的土地私有制出于绝对的支配地位。第二,与北魏隋一样,唐代确实是“不同程度上”实行过均田制的。但以唐代的均田制的推行的程度,也无法动摇地主的土地私有制的这个支配地位。那么问题就来了。那就是邓老先生认为的唐代到底有多大程度上实行过均田制呢?在这里中邓先生并没有标明,为什么没有呢。很简单,从“从北魏到隋唐”四字即可看出,邓先生的这个观点在这里是作为通论而发的。自然在这里没有专门谈论唐代如何如何。但是在《唐代租庸调法研究》这篇专门讨论唐代均田制的部分里,邓广铭关于唐代多大程度上实行均田制是有说明的。

截图五:《邓广铭学术论著自选集》1994年版《唐代租庸调法研究》中关于均田制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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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大家看,这段话中,邓老先生明确说明了,他认为,一,唐代《均田令》发布后确实曾做过了“工作”。但这个工作,并不是“认真推行”《均田令》,而是把全国各地的私有土地换个名。则此处与邓老先生在另一篇文章中的“不同程度上施行过均田制,可对应。因为“不同程度”这个词本身包含的范围很模糊,发布“均田令”,对文书换个名,此作为邓认为的“不同程度”施行均田制之下限当可解。

再请大家看,邓先生的同一图片中,有“唐初所发布的均田令,自始就不曾认真推行过的”,在94年版中,还有一句,看到“则此一法令,在唐代初年必然是不曾在任何程度上实行过的,既然都是压根不曾实行过的一种具文,则武德七年的均田令,便也无以异于开元二十五年的均田令”。

请大家看,这两段同是出现在邓广铭同一文中,可见,邓原意是什么当是“不曾认真推行过的(均田令),等同于“不曾在任何程度上实行过的(均田令)”,等同于“(均田令)压根不曾实行过的一种具文”。如果邓先生认为,“不曾认真实行”和“压根不曾实行过”在实行程度上有所不同,他根本就不会把这两种说法放到同一文章中,让人一眼就看出破绽。而有人想在这两处断章取义,此处就是关节所在。

如果一个学者,在自己原文中持一种观点,随即在另一篇文中“承认自己观点有误,并修正了自己的观点”,然后若干年后重新再把自己观点一字不改,注意,是一字不改的发出来,而且还要写个附录,说自己根本就改变观点。唯恐别人认为他改动了观点。那我们真的禁不住想问了。是这个学者观点改了。还是他并没改,是有些人利用断章取义的手段,截取了他一部分话,故意歪曲他的观点呢。然后再给他加个你就是改了的帽子呢?

萧让女士,你让读者看到邓广铭先生在论文中所说“唐代是压根儿不曾实行过均田制度的”,却不让读者看到邓广铭同样的论文中说过,“唐初所发布的均田令,自始就不曾认真推行过的”,然后告诉大家,邓广铭后来在附录中说的“并未认真实施”,是一种模糊处理。你让大家看到邓广铭在另一篇《唐宋庄园制度质疑》文中“从北魏到隋唐,都曾在不同程度上施行过均田制。均田制之能够施行,表明了当时的封建国家正掌握着数量较多的荒田。”,却不去根据邓先生的本义去辨别这个“不同程度”是什么,装着看不见邓先生的“土地私有制出于绝对的支配地位。均田制并不触犯地主的土地私有制”,装着看不见邓先生在另一篇文章中已经说明了唐代《均田令》发布后确实曾做过的工作。请问,是谁在断章取义?

最有意思的是,在你下 “邓广铭自己都承认自己对均田制的观点有误,资料掌握得不全面,并在之后的文章修正了自己的观点”结论时,你耍了一个花招。这个花招就是“文章”二字,邓的原文谈的是唐朝这个朝代的均田制。后来在另一篇文章《唐宋庄园制度质疑》中,写明了“从北魏到隋唐”,也就是他这个观点是将四朝(北魏、北周/北齐?隋、唐)均田制做一个通论。请问。讨论邓广铭关于唐代均田制的观点,应该以哪篇文章为准,难道你不清楚?

邓关于唐代均田制观点,自论文发表四十年,至邓亲自审阅写入文集时结论一字未改。而“邓广铭自己都承认自己对均田制的观点有误,资料掌握得不全面,并在之后的文章修正了自己的观点”,此论若非断章取义的捏造?从何而来?

断章取义四字,送你做新年礼物。你送给我的话,也一并送还给你这“谨慎”的人。

大众拥有知情权。你应该给人提供全面的信息,让人了解前因后果和上下文语境,然后做出自己的判断。

而不是像你这样偷偷摸摸,遮遮掩掩,藏着掖着,斩头去尾,割裂上下文,断章取义地只给人看这么一句话,明白?

看看,这句话说的多么冠冕堂皇,多么气壮山河啊。可以想见,萧让女士你在写的时候包含着怎样的深情。呵呵。王的事马上就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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