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药家鑫‘激情’杀人!!! -- 天煞穆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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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还是无法认同你的观点

昨天我是有点激动,有些话说的过火了,不是想对你人身攻击,有一个草也是我扔的,抱歉了。我现在冷静了,但是,还是无法认同你的观点,我认为你的观点是错误的,这种观点的传播对社会是有害的。你和大多数网友的着眼点不一样,回避核心问题,利用次要问题来稀释药的罪责,找借口为药推脱。

首先,关于自首。公安机关已经认定了药的自首,好吧,我接受,但我认为药的自首非常的牵强,完全没有诚意,不是认识到自己对受害人罪孽深重的主动交代,而是意识到自己可能面对极刑的免死求活。他是在公安机关已经掌握了一定证据,找他谈话之后才主动交代的。如果他没有第二次肇事,被公安机关掌握证据,找他了解情况,他还会主动交代么?他会不会一路逃窜回家,如果公安不找上他一次,他会不会永远的藏匿下去?而且,有懂法的河友已经说了,法律没规定有自首就可以免死。他“明知几乎必死而去自首”不是因为“悔过的态度应该还是比较端正的”,而是怕死,逃死的愿望还是比较强烈的,不给他死缓也完全合理。

至于他是不是罪大恶极,手段是不是特别残忍,最终要由法院认定,我的观点是,他绝对够得上手段残忍,穷凶极恶。如果为了逃避交通肇事的责任就对伤者连捅数刀致死都不算残忍的话,什么才算残忍,一定要剁成肉馅才行么?你所说的“药的行为没有那么罪大恶极,随便杀人的小孩很多,人性之恶随处可见”,“不要动辄就给药贴上一个穷凶极恶的标签,他算不上穷凶极恶”是在偷梁换柱,回避事实。有人比他更残忍不能证明他不残忍,有人比他更该死不能证明他不该死。如果你学习成绩优异,要求奖学金,学校说你不是分数最高的,还有满分的,你不算优异;如果你买了股票,要求分红,公司说你不是股份最多的,还有比你股份多的,你不能分红,这合逻辑么?审判不是拍卖,我们现在讨论的是药家鑫罪该不该死,不是其他杀人犯罪该不该死,请不要转移话题。

关于公平,努力与心理。药家鑫个人很努力,但这对他罪行的判决不应该有大的影响,他是因为杀人被起诉的,不是因为不努力,不公平,不学习,不弹琴,是因为故意杀人!这世界上哪有绝对的公平,但这不妨碍我们努力追求公平。什么叫做公平,如何能让人努力?不是说开车的就有公平,骑车的就没公平,会弹琴的可以努力,扫卫生的不可以努力。药家鑫努力,难道张妙就不努力么,她做勤杂工不也是努力么,不也是为自己求一个更公平么?而药家鑫扼杀了她所有的努力。我们就算再努力,谁敢保证一辈子开车坐车,不骑车不走路,一个人再努力有成就也架不住刀捅,躲得过两刀躲不过六刀啊。我们都是肉身,在八刀面前每个人都是弱者。

我觉得你着了某些专家和媒体的道儿了,极力把责任往社会身上扯,把药的犯罪推到整个社会,以至于我们每一个人的身上,让大家来个感同身受,然后利用法不责众的心理让大家对药产生同情,减轻对药的惩处。

我看了一个CCTV13台的节目(这数字真是太传神了),其中播放的片段有药在法庭上陈述自己如何刻苦练琴,学习压力大,想自杀。。。压力大你就自杀嘛,怎么改杀人了呢,人生在世谁没有压力,有压力就杀人,那世界上哪还有人类了?如你所说:“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魔鬼,药没有控制住这个魔鬼”所以他够得上死刑。我们之所以是人而有别于禽兽,就是因为我们可以控制自己心中的魔鬼。你的心中有魔鬼,我的心中有魔鬼,也许张妙的心中也有魔鬼,这恰恰是事情的关键:我们始终控制了自己的魔鬼,而药瞬间就毫不犹豫的释放了心中的魔鬼。别人心中潜藏的魔鬼不能成为为药开脱的理由。如果药可以保命,那社会将成什么样子,以后被车撞了,第一件事不是自救求救,更不是追究肇事者,而是闭上眼睛,捂住耳朵,大喊:我没看见,没听见,我是自己摔倒的,不要杀我,不要杀我。如果药可以保命,会不会对张妙的孩子留下阴影,他长大后会不会变成另一个魔鬼。如果药可以保命,残忍的变态杀人犯只会更多,不会更少。对药重判就是为了警告如他说出“要是我我也捅”的同学那样的心中有魔鬼的人,警告我们所有人,故意杀人没有借口,只有偿命。

曾经在地铁上看到一句广告:如果所有人都去关心凶手,受害者怎么办?平时受保护但突然袭击人类的野兽会被射杀;平时做宠物但突然发狂的狗会被处决;那些无视人类社会最基本准则的“人类”,就让他们去死吧,不要再浪费我们的时间了。

通宝推:mou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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