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以阴谋论的眼光看救狗事件 -- 天煞穆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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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可惜你对道德的理解太初级了

前面贴过的,你两个回复都是犯了同样的概念错误,所以再贴一次:

对泼熊踩猫反感,是对人反感,是对选择无辜弱小进行冷血暴力发泄这种有违道德的变态心理的反感,而不是因为那猫那熊有特殊的社会地位,其死伤本身触动了群众的逆鳞,否则每天出事死掉的动物那么多,包括被车撞伤的挣扎半天才惨死的,你愤怒得过来?要是真的为了动物的痛苦而不是甚麼其他东西产生情绪,那也就不应该是愤怒,而是悲伤了。其实如果有留意新闻,你会发现硫酸泼人的事情比泼熊多得多了,但社会对泼熊的反感声音显然要大于对泼人的反感声音,这也从侧面说明了人们反感的真正核心是这些事件所揭露的某些人的心态,而不是事件当中所造成的生命伤害(除非是受害者的亲近之人),要不然难道你以为中国文化普遍认为熊比人更重要?

为什么我们对这种心态反感?因为这种心态对社会的和谐,也就是人与人之间互动互助互信的关系,是有极大危害的,能够维持促进这种关系的价值体系,就是道德。

如果连这些都看不出来,却自以为了解伦理道德的意义,而别人(比如赵南元)都是不懂和无知,那我只能赠你‘自大’两字。这也是某些道德泛滥者的典型写照。

我在其他帖子里解释过了,踩猫在社会上道德愤慨的背景下还是一再发生,说明道德和现行法律不足以制止这种行为,那么就应该有新的法律来制约这种行为。

不足以?你知道现行法律是什么吗?说了那么久不至于连这个都不知道吧。

另外,你这段话依然是说不通的。同样的逻辑,有人虐待动物可不是中国的专利,不准吃狗的一些欧美国家你以为没有?甚至不要说动物,虐待人,杀人也一样经常发生的。严刑峻法不是制止不良行为的万能药,必须具体案例具体讨论,更不容随意混淆概念,比如把吃狗跟虐待混为一谈(说过好多次了),所以你这种简单推论根本没有任何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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