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老毛说:不造反,行吗! -- 楚庄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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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即使再合乎逻辑,如果偏离了社会实际也是不合理的。
您在这个帖子里对政府的权力很明确,但是却忽略了政府的义务:既然土地是国有的,那么ZF就有义务为每个人提供住房或用于住房的土地,以及其他需要土地才能进行的生产经营活动。如果没有,应该采用货币或其他手段进行补偿。既然ZF没尽到这个义务,那你的权力也受到蔑视也不值得惊讶了。
历史上看,土地本来是私有的,但是却无偿转成了全民和集体所有(记忆中是没有任何补偿的,欢迎指正)。农村还好,可以免费得到一块可以建房的土地,耕地则是大伙一块种或者一人一块种;但是城市一直不行,以前还有分房一说,现在更是几乎撒手不管了。城市化进程开始后就更说不清了,在如此一个责、权、利不明的情况下,老百姓有诉求①一点都不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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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屏都有花有草呀。 3 ftbird 字214 2011-06-23 18:22:36
🙂说说我对拆迁的看法 4 大Q 字1498 2011-06-23 06:52:01
🙂拆迁问题的纠结根源在于土地所有权 27 Alarm 字3644 2011-06-23 08:06:06
🙂法理不外乎人情
🙂你的错误在于:不考虑社会发展,和高房价对利益分配的扭曲。 5 海纳 字690 2011-06-25 20:32:12
🙂按照以前的说法,土地不是国有,而是全民所有吧 gb0088 字0 2011-06-24 09:31:33
🙂我那帖子算是抛了个劣质砖引出了 3 大Q 字452 2011-06-24 00:53:08
🙂农村征地纠纷其实也是类似的权益界定和划分问题 8 Alarm 字1076 2011-06-24 01:0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