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药家鑫‘激情’杀人!!! -- 天煞穆珏
面对《法制日报》记者,云南省高院宣传处负责人表示,终审改判死刑缓期执行主要是基于目前法界提倡“少杀”、“慎杀”的理念,且李昌奎案确实有自首情节;同时,云南省高院也已组织专人对该案重新审查。
云南省高院的终审判决让受害者家属感到十分意外和吃惊。
“法院避重就轻,对李昌奎的杀人手段、情节、后果、对社会的危害只字不提,竟只提他投案自首的情节。”7月5日,王家飞的一位亲人告诉《法制日报》记者,李昌奎并不是犯罪后就到公安机关投案,而是逃到西昌等地,第四天再想逃跑时被公安机关四处追捕,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才去投案的。“这种自首也是被动的自首,远远不足以从轻处罚。”
而王家飞家属认为“积极赔偿”的说法更不成立。一位家属表示,案发后,经过乡政府、村委会干部和相关部门多次调解,李昌奎家属都不愿意赔偿,最后乡村两级部门多次调解,才责令李昌奎的家属卖掉一些物质,赔了2万多元的安葬费。“这怎么叫积极赔偿呢?”家属很不理解。
随后,王家飞的家属连同200多位村民联名向云南省高院提起申诉,提请启动再审程序,重新判处李昌奎死刑立即执行。
而后,由于一个多月没有得到再审的信息,王家飞的家属开始求助于网络和媒体,并且,“凶犯奸杀少女摔死儿童免死”这样一个消息,在药家鑫案逐渐淡出人们视线的时候开始在网络上发酵,并在上个周末开始形成网络热点,云南省高院也因为该案被网友纷纷质疑,陷入舆论的漩涡之中。
“少杀慎杀”是否就是尊重生命权
无论是在各大知名论坛,还是在各大门户网站的评论中,至少有9成的网友认为李昌奎“应判死刑,比药家鑫凶残”,还有人把李昌奎称为“赛加薪”。甚至还有法律工作者直呼“中国只要还有死刑存在,李昌奎就该享受此待遇”。
不少网友还开始猜测李昌奎的背景关系。在一些网友看来:“没有背景或者没有钱,这样残忍杀害两条生命,尤其是杀害3岁幼儿都能活命,是不可理解的!”甚至还有极端的网友提出人肉终审的主审法官。
还有网友认为,如此凶残的李昌奎都可以不死,那么,药家鑫被判死刑实在是“冤枉”。“药家鑫之所以被判死刑是有舆论的高度关注,李昌奎得以不死是死者没有得到舆论支持!”
而自首到底能不能成为免死金牌,也成了网上热议的话题。有网友尖锐地提出,如果自首能成为免死金牌,那是不是杀更多的人,只要能够自首,能够老实交代,能够积极赔偿,就可以免死?
7月5日,云南省高院有关负责人对《法制日报》记者表示,终审改判李昌奎死刑缓期执行,主要是基于目前法界提倡的对于刑事犯罪尽量“少杀”、“慎杀”的办案理念,且李昌奎确实存在自首的情节。同时,对于社会的关注,云南省高院也高度重视,已经派专人重新审查该案,之后会向公众公布一个审查结果。而是否提请再审程序,目前还不便透露。
有律师也认同法院“少杀”、“慎杀”的解释,认为以暴制暴不是现代法治该追求的理念,基于对生命权的尊重,死刑也将在我国“逐渐被废除”。同时,由于我国的死刑制度长期承受国际社会的压力,因此,目前许多法院在刑事案件审判中有一个共识就是“少杀”、“慎杀”。而药家鑫案与本案也不能简单比较,两起案件实质不同,犯罪分子的态度也不同。
但同时也有人提出,在死刑还没废除的情况下,如果我们充分尊重凶残的犯罪分子的生命权,那么,又有谁来尊重受害者的生命权呢?
看看吧,原来法学精蝇就可以代表民意了,法学精蝇说“不能以暴制暴,要尊重犯罪分子的生命权”,还有来自国际社会的压力,所以死刑就要废除了,杀人就能免死了。
原来呢~杀两人,还是先奸后杀的态度是比杀一人要好的喔。我越来越觉得是不是应该放弃死刑,让受害者杀法学精蝇全家免死才对?这样就来到了一个不以暴制暴,尊重生命的和谐世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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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门的救助一直有 3 契毖何力 字144 2011-07-09 02:04:28
🙂这样就罪犯固化了 猪啊猪 字61 2011-07-08 08:25:24
🙂轻重可以掌握的嘛。另外,死刑就没有出狱了。 大熊甲 字0 2011-07-08 08:38:35
😠云南高院招供了:改判死刑基于法界提倡“少杀”、“慎杀”
🙂完全违背刑法精神 肥狐 字172 2011-07-12 01:39:11
🙂这个说法属于缺乏法律观念 1 大秦猛士 字288 2011-07-10 22:15:33
🙂法学界越来越嚣张了 逍遥蜀客 字0 2011-07-09 18:44:12
🙂既然如此,那在云南杀法学精蝇岂不是件很安全的事 3 柴门夜归 字68 2011-07-08 20:2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