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药家鑫‘激情’杀人!!! -- 天煞穆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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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高院的说法,实在令人叹息,完全违背法的精神。
所谓“法界提倡”,是没有法律效力的,甚至不能算作一种学理解释。官大还是法大?即使实际是官大,能无所忌惮地拿出来说吗?真丢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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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就罪犯固化了 猪啊猪 字61 2011-07-08 08:25:24
🙂轻重可以掌握的嘛。另外,死刑就没有出狱了。 大熊甲 字0 2011-07-08 08:38:35
😠云南高院招供了:改判死刑基于法界提倡“少杀”、“慎杀” 59 非闲人 字2934 2011-07-06 08:25:10
🙂完全违背刑法精神
🙂这个说法属于缺乏法律观念 1 大秦猛士 字288 2011-07-10 22:15:33
🙂法学界越来越嚣张了 逍遥蜀客 字0 2011-07-09 18:44:12
🙂既然如此,那在云南杀法学精蝇岂不是件很安全的事 3 柴门夜归 字68 2011-07-08 20:21:33
🙂想的美,杀小老百姓是影响不大,杀法学JY就是非常恶劣了。 2 断臂残刀疲败兵 字0 2011-07-09 19:4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