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天津红桥区法院判的一个牛B案,比南京彭宇案还牛B -- 逐水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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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中提到,
被告许云鹤未及时投保交强险系未履行法定义务的违法行为,故交强险限额内的无过错责任应由社告许云鹤承担。
因为交强险是法定必保的,未保而且没有把保险标志放在车内不得上路,所以这样判肯定带点惩罚意味。因为是必保的,法官不大可能在判前问被告保没保这险。很可能有这个场景:法官私下与被告商量:
你就承担点责任吧,好让原告有钱医治,反正保险公司出钱。
我没保交强险。
什么?没保?
法官心里想,那我就好好罚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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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车记录仪,高清,淘宝多得很, Ruadong 字0 2011-08-21 00:55:00
😉已经成了卖点了 1 Ruadong 字105 2011-08-21 01:10:32
🙂难道写这广告的是故宫工作人员? 1 njyd 字37 2011-08-21 06:08:33
🙂另一个细节。
🙂老哥啊!不买交强险,处罚权力在公安交警部门,与法官无关 9 老老狐狸 字698 2011-08-20 22:34:24
🙂这个应该不是处罚 一个历史 字54 2011-09-04 12:20:13
🙂看了判决书,了解了法官的计算方式了。 2 说了就走 字611 2011-09-04 03:00:30
🙂不要光听车主那边的,先去把法院的判决书看看好不好 11 牛得很 字420 2011-08-20 03:30:11